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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某小区绿化验收不合格,物业费过高,是真的吗?

 城市文化观察 2021-03-11

蓝光林肯公园小区环境水平能值3元一平物业费吗。本人是蓝光林肯公园的一名业主,说实话蓝光刚开始做宣传起名叫蓝光林肯公园,加上它做了一块示范区和效果图看上去确实很火,很多业主都看上这一点买了这里,物业公司也趁虚而入,在没收房之前几个月就让业主都把物业合同都签了,但交房之后小区内环境跟之前宣传的大不一样,差太远了,什么都不达标,特别是绿化这一块,绿化面积不够它们把原来商业区外面的广场都挖了铺草平,就连小区内做绿化的建设单位验收不合格结算都没做,钱也不要走人了,现在入住快一年了,开发商还在里面修修补补,但再怎么搞跟当时宣传的示范区也大不一样,这也能起名叫公园吗?

但它们的物业公司3元一平的物业费还照收样收起,最可恨是你虚假的宣传环境都没有达标不说,3元一平的物业费你还照收,你们拿什么勇气来收起这不平等的费用,最可笑的是物业公司收不到物业费,把小区内的公共区租给一些商家做生意,现在不是有正策小区物业费如果过高,物价部门可以介入吗?

我区房管局联系开发商蓝光集团调查了解,开发商称正在逐步改善蓝光林肯公园小区的绿化问题。关于小区物业费问题:经调查,该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费为3元/平,物业公司是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向业主收取物业费,我区房管局将督促物业公司向业主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完善物业服务制度,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关于小区公共区域出租问题:您反映的是小区停车位、架空层有商户在此处经营。我区房管局已督促物业公司进行整改立即将商户清退,同时要求物业企业加大管理力度,杜绝此类现象再度发生。    经我区发展和改革局调查,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鄂价工服[2014]176号)的精神,对已具备竞争条件的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住宅小区停车服务等七项服务价格放开。

    经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长丰所工作人员9月2日上午到蓝光林肯物业公司核实,该公司有物业收费标准价格公示,且小区业主与物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有相关约定条款,该物业公司系依照合同执行收费,该行为没有违反价格法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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