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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请注意,离婚时这8种东西要平分,其他女方哭闹也可以不给

 果然悠 2021-03-12

对农村比较了解的朋友会发现,近几年农村的变化越来越大了,虽然农民的收入不如城里人高,但是农民的很多生活习惯都在像城里人靠拢。比如说离婚,以前农民结婚之后基本就认定为一生的伴侣,哪怕是中间有各种小摩擦,大矛盾挺过去了老了还是个好老伴。可随着城里人的观念逐渐渗透到农村,现在农村离婚率也是越来越高,有的时候一些年轻的农民夫妻两个一言不合就闹离婚。

我们都知道在农村结婚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不仅要求有房有车,还要给女方支付巨额的彩礼,然后离婚的时候女方还要分走一半的家产,可以说只要离婚了男方就是巨亏。好在新修订的《婚姻法》明确规定了9中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农民离婚时只有规定的这8种东西女方可以分到,其他东西即使女方再哭再闹她们也是得不到的:

1、工资、奖金。在婚姻期间,任何一方的工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需要将其拿出来双方平分;

2、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若是在婚姻期间有了这几个方面的补贴,农民也应该拿出来男女平分;

3、生产、经营的收益。现在农民为了提高自家的生活也都会做一些小生意或者承包土地进行生产,那这部分生产、经营的收益在离婚时也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平分。

4、夫妻一方或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也就是说在婚姻期间,男女一方或者双方通过继承遗产或者他人赠送的财产也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婚前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7、军人的复员费以及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中的部分;

8、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收益,除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以及自然增值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只有以上8项中的内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男女双方离婚时才需要平分,除此之外的其他东西都不需要平分,即使一方再哭再闹也没用,该是男方的就是男方的,该是女方的就是女方的。这可以有效保证男女双方的正常权益,尤其是农民的权益,因为在农村娶媳妇格外费钱,往往结过一次婚离了之后也就没钱再找第二个媳妇了,现在有了这个规定男方可以顺理成章给自己留下点东西,也就让自己可以过段时间再娶一个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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