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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意识形态》费尔巴哈章的重构——关于梁赞诺夫版以来各版本的比较研究

 暮雨晨钟 2021-03-13

《德意志意识形态》费尔巴哈章的重构

——关于梁赞诺夫版以来各版本的比较研究

[韩]郑文吉

高丽大学 政经学院, 韩国首尔

彭曦 译

原文发表在《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08(03)

摘要:《德意志意识形态》“费尔巴哈”章在1932年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文献考证版第一版第一部分首次刊行,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关注。进入1960年代以来,有些学者通过将手稿的叙述形态与编辑好的文本进行对照和文献学研究,证明了现刊文本的肆意性,甚至指责它们是伪书。1970年代,人们开始了重构该书第一章的各种尝试。《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章“费尔巴哈”的编辑至少要考虑两个基本原则:就文本排列而言,应该依照原草稿当初的排列形态;就编辑体例而言,应该充分发挥两栏(或者是双联页)版式的优势。

《德意志意识形态》在马克思恩格斯生前没有出版,它以手稿形式保存下来,在1932年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文献考证版第一版(以下简称“MEGA1”)第一部分第5卷首次刊行,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关注。最初,MEGA1版的权威性是毋庸置疑的,但进入1960年代以来,随着人们对手稿本身的关注逐渐高涨,有些学者通过将手稿的叙述形态与编辑好的文本进行对照,还有人通过重新编纂与著者意图相吻合的文本等文献学研究来证明现刊文本的肆意性,甚至指责它们是伪书。在1970年代初,随着拉宾、英格·陶贝特、玛格丽特·艾丽丝·菲、加更·罗加翰等人的研究,以及因巴纳发现了《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手稿残页,促使巴加图利亚、陶伯特、广松涉等人进行重构该书第一章的各种尝试。本文将围绕《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章“费尔巴哈”的重新建构问题来对梁赞诺夫以来的各种版本进行比较分析。

01

《德意志意识形态》“费尔巴哈”章的特征

《德意志意识形态》“费尔巴哈”章的手稿明显存在着纸张以及页码的缺损,而且手稿的撰写分为几个层次,并且还有很多增写、删除、修改以及为了修改而标注的边注、编辑指示等。手稿的混乱状态在最初出版时就有所体现,1926年梁赞诺夫版的“费尔巴哈”章与1932年版的MEGA1有巨大差异说明了这一点。在此我们对各个文本所依据的手稿状态进行说明。

1.手稿的撰写顺序

《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撰写最早是在1845年9月,最迟则在11月,脱稿最早在1846年4月末至5月初,最迟在同年8月中旬。其中,“费尔巴哈”章的撰写时间尤难推断,首先是因为它与《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其他章节相比,其完成的程度非常低。其次,由于这一未完稿中并存着最初的基底稿和最终阶段的誊清稿,而这些是不可能在同一时期写的,因而人们认为其写作时间涉及《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整个撰写时期。此外,这一章的动笔是否先于该书第1部的其他章节这个问题至今仍未解决,使得对其撰写时期的确定更加困难。

《德意志意识形态》第1部各章并不是按章节的顺序来撰写。人们一般认为是从“Ⅰ.费尔巴哈”章开始动笔,接下来写“Ⅱ.圣布鲁诺”、“Ⅲ.圣麦克斯”。但MEGA2版认为,马克思恩格斯撰写《德意志意识形态》是受布鲁诺·鲍威尔的《路德维希·费尔巴哈的特性描写》和施蒂纳的《施蒂纳评论者》的触发,他们一开始并没有打算独立撰写“Ⅰ.费尔巴哈”章,因此“Ⅰ.费尔巴哈”章的起稿时间是在撰写反驳鲍威尔的文章时,或者是到撰写第Ⅲ章的“作为市民社会的社会”这一节时。因此《德意志意识形态》第1部的Ⅱ、Ⅲ章的撰写先于“Ⅰ.费尔巴哈”章,该书Ⅱ、Ⅲ章中关于费尔巴哈的论述最终使“Ⅰ.费尔巴哈”章完成。[门克以《马克思年谱》为根据,认为Ⅰ章的撰写时间稍晚于Ⅱ、Ⅲ章(参见Marx-Engels-Lenin-Institut,Karl Marx,Chronik seines Lebens in Eizeldaten,Moskau:Marx-Engels-Verlag,1934,p.30)]除了第1部的起稿顺序问题,还存在Ⅱ、Ⅲ章的起稿先后,在内容以及形式上可以分节的“Ⅰ.费尔巴哈”章各部分的撰写时期及撰写顺序等问题。Ⅱ、Ⅲ章的撰写顺序从该书第1部的整体来看没有什么大的问题,但考虑到从Ⅱ、Ⅲ章到Ⅰ章以及从Ⅰ章到Ⅱ、Ⅲ章的原稿有部分移动,使其撰写顺序对“Ⅰ.费尔巴哈”章的文本排列有一定的影响,因此有必要尽可能地推定其撰写顺序。但除了MEGA1和荷兰阿姆斯特丹“社会史国际研究所”的《马克思恩格斯遗稿目录》指出过Ⅲ章起稿于1845年9月、Ⅱ章起稿于1845年12月以外,目前还没有其他可以进行推测的具体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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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阿姆斯特丹“社会史国际研究所”

“Ⅰ.费尔巴哈”章是一篇未完稿,因此有必要探讨该章由马克思恩格斯增写、推敲到什么时候。魏德迈为了出版,将《德意志意识形态》第1部的大部分原稿弄回德国的时候,它还没有写完。1846年5月14日,马克思在致魏德迈的信中写道:包括该书第2部在内的所有手稿基本上都写完了,你大概马上就可以收到,估计当时第1章还没有写完。因此,即便是在1846年7月当第1部的Ⅱ章、Ⅲ章和第2部的大部分原稿被送去德国出版时,他们还在致力于“Ⅰ.费尔巴哈”章的撰写。恩格斯在1846年8月19日致马克思的信是与“Ⅰ.费尔巴哈”章相关的特别值得关注的文献,恩格斯在信中说他读了刊登在维干德创刊的《追随者》杂志上的费尔巴哈的《宗教的本质》一文,在对其内容进行简要介绍的同时说,如果撰写“Ⅰ.费尔巴哈”章时需要这篇论文,可以马上将其要旨整理出来寄去。由此可以推测,至少到1846年10月中旬他们两人还在撰写“费尔巴哈”章。而作为未完遗稿而残留下来的,是在1846年末到1847年当《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出版已不可能时没有再继续写下去的部分,此“Ⅰ.费尔巴哈”章没有完成这一事实可从恩格斯的《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的序文中得到确认。

2.手稿的构成与外在形态

《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所有手稿(除了序言)都保管在荷兰阿姆斯特丹的“社会史国际研究所”(以下简称IISG)。此手稿的序言是马克思的笔迹,而正文大都是恩格斯的笔迹,其撰写方式是:将手稿的纸张对半竖折(将纸张的宽上下对折、将长左右对折成竖长形来书写)成两半,恩格斯在左侧誊写,右侧主要由马克思进行修改、补充,或者是标注推敲记号。但是,当初空出来用作修正的右栏中,不仅有马克思的笔迹,恩格斯的笔迹也随处可见。

手稿原则上是将一张纸一折为二,纸有正反两面,因此一张纸相当于有4页。然而,在第1章的手稿中,即便号码没有间断,也不存在缺损,但有恩格斯标注的纸张号码,各张纸的两面也有马克思标注的页码。因此,我们基于这些纸张号码和页码来排列手稿的顺序,并以纸张号码和页码有缺损、文章不连贯、在文献学上被质疑的部分为参考,将“Ⅰ.费尔巴哈”章分为9个部分并对各部分进行具体分析(见下页表1)。从表1可以看出,考虑到手稿的外观以及内容的连续性,可将它分为从A-I的9组。我们先以恩格斯标注的纸张号码为中心来排列,同时也列出马克思标注的页码,这样一来,就会出现不连贯的问题。如果进行分组的话,G、H、I丝毫没有问题,问题是10-a、11-d、20-a、21-c以及92-b没有标注页码,这些内容是根据马克思的指示移到了其他章中。[10-a:全文被删除了的此页中有“Bauer”这一编辑指示,实际上这个部分原原本本,或者是经过部分修改,被移到了“圣麦克斯”的最终稿的纸张5之中。11-d:11-b(S.28)、11-c(S.29)以及11-d的左栏全部被删除,经过若干修改后,被移至“圣布鲁诺”章的誊清稿的纸张4、5之中,11-b、11-c右栏中恩格斯写下的内容与正文的内容是相连接的。20-a:20-a和20-b(S.30)的相当部分被横线与接下来的段落分隔开了,在被竖线删除之后,经魏德迈誊写转用在“圣麦克斯”的纸张20之中。21-c:在移自“圣麦克斯”的这一页的前后文本中,包括从21-b(S.34)的下段起到这一页(21-c),延至21-d(S.35)的上段的文章,在用横线与前后的文章分隔开之后,全文被竖线删除。这部分原稿经魏德迈誊写,转用至“圣麦克斯”的纸张20之中。92-b:被视为是马克思写下的笔记与91-a(S.34)的内容相连,有由恩格斯笔迹写下的“Ⅰ.费尔巴哈”章的标题“唯物主义观点与唯心主义观点的对立”,没有马克思标注的页码]排列在G组3张残页(纸张号码是6-11)前后的F1、F2是巴纳于1962年在IISG保管的盖有“国会议员伯恩斯坦的印刷品”图章的信袋中发现的。我们将标注有页码“1”、“2”的残页作为F1,将标注有“29”的残页视为连接纸张11和纸张20的散稿,作为F2。在上述纸张排列中,最难的是被分离的残页以及以纸张为单位留下来的从A到E的5组。其中,A显然是[1?]-ab的导论部分,是誊清稿B(纸张[1])的被誊写稿。[1?]-cd和[2?]-a中的“Ⅰ.一般意识形态,特别是德国哲学”这样的标题与C组中的“Ⅰ.费尔巴哈A.一般意识形态,特别是德意志的”的标题十分相似,给手稿的排列带来了麻烦。在B、C、D、E中标注的纸张号码中,3、5是由恩格斯,[1]、[2]、[4]是由第三者(估计是伯恩斯坦)所标注。如上所示,各个部分之间显然不具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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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各种版本的概观

在现行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各版本中最为普及的是MEGA1刊载的版本。但是在巴纳发现了属于《德意志意识形态》的Ⅰ章和Ⅲ章的手稿之后,MEGA1的权威性受到了挑战。原苏联马克思列宁主义研究所马克思恩格斯著作部马上指出了以MEGA1为底本的《德意志意识形态》“Ⅰ.费尔巴哈”章的错误。1960年代以来,针对该书Ⅰ章所提出的编辑问题以及对梁赞诺夫版的重新评价都可以从这一角度来理解。我们将按照年代顺序对梁赞诺夫版以来的《德意志意识形态》“Ⅰ.费尔巴哈”章的文本编辑进行探讨。[本文为叙述方便,将手稿中恩格斯标注的纸张号码用“纸张X”表示,由第三者笔迹标注的用“纸张[X]”表示,马克思标注的页码用“S.X”表示。]

1.梁赞诺夫版

1926年出版的《德意志意识形态》是梁赞诺夫在1924年编辑的,它是作为国际版全集计划

之一环而复原为原文,于1926年收录至德文版《马克思恩格斯文库》第1卷。梁赞诺夫承认,对这一手稿的研究并不充分,在文本编辑上也是如此。手稿的笔迹基本上是恩格斯的,修正、插入则是马克思的笔迹,因此仅依笔迹难以正确判断两人所起的不同作用。梁赞诺夫根据笔迹,认为第1节是由马克思口述、恩格斯记录的,而推断第2节(纸张84/S.40以后)与其说是恩格斯的记录,还不如说是恩格斯单独撰写的。梁赞诺夫判断,由71对折页和1张誊清稿以及3张对折纸张构成的“Ⅰ.费尔巴哈”章虽然是被誊写过的原稿,但在整体上缺乏统一性,页码的变化以及随处可见的修改说明这一章与其说是连续地,还不如说是分别撰写的,因此不是连贯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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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文本编辑带来更大困难的是在这些不连贯的原稿中,出现了纸片以及纸张的缺损。尽管缺这些纸张号码以及页码(按恩格斯的纸张号码,缺纸张2-4、12-19、22-83;按马克思的页码,缺S.1-7、29、36-29),但梁赞诺夫认为,与恩格斯的纸张号码相比,马克思的页码更具有连续性,因而推断相当数量的纸张通过誊写以及著者自己的编辑被移到了别的章节去了,因此在现存遗稿的原件中,实际遗失的只有阐述历史与社会关系的第1束张纸和第2束张纸之间(G组的前面部分S.1-7)的非常重要几页,以及阐述经济史的第2节的最初部分S.36-39。梁赞诺夫没有拘泥于纸张号码以及页码的不连贯性,而是将纸张6至92作为正文连续排列,前面部分分散的纸张以及纸片则根据内容,排列在正文的前后。他将此章的手稿分为5个部分,将基底稿的大束手稿(纸张号码6-11、20-21、84-92,即G、H、I组)作为正文,将纸张1(在手稿的说明中为[1?])的a、b排在导论部分[指的是纸张1-2,根据他的说明,与他所提示的图表的纸张1不同。笔者根据手稿的说明,将之视为[1]。梁赞诺夫所说的纸张1-2当中的前半部分作为此导论部分的誊清稿被省略,没有编入文本中。];接下来排列第1节(一般意识形态,特别是德意志的),手稿的纸张[2],与前记[1?]-cd和[2?]相连接(一般意识形态,特别是德国哲学)。因为剩余纸张1、2部分的后半部分(手稿纸张5,E部分)是根据第1节的最初部分重新撰写的,根据其内容排列在基底稿的前面,而誊清稿则根据其内容排列在正文的最后。

通过以上说明可以看出,梁赞诺夫版的文本排列,基本上是尊重手稿照片版原来的顺序,只是在彼此独立的纸张1和纸张5之间,对无法确定顺序的纸张2、3、4进行了若干调整而已。但是,他这种文本排列,是以包括纸张[1?][2?]、甚至包括纸张1、4在内都是与纸张6-11、20-21、84-92属于同一撰写阶段的手稿为前提的。这样一来,就忽视了这一章手稿的多层构造特点。[廣松渉:《〈ドイツ?イデオロギー〉編集の問題点》,《唯物論研究》,1965,(21)。]另一方面,他在将文本印刷的过程中,以〈……〉的方式将手稿的删除部分用小号字体标注在括号之中;当马克思与恩格斯的修正难以标注时,就以最终形式排印在正文中,将以前的修改部分放在注释里;栏外的插入、边注则在指定位置处理,位置不清楚时放到脚注当中;编者的补充以及难以判读的字句用[……]、[…?…]表示,并在脚注中说明是出自谁的手笔。因此,我们从他的版本中,可以看出他至少在努力涵盖手稿的所有内容。但是,他所整理的这个版本的问题不在于他没有言及一部分页码和纸张的段落,而在于没有说明具体的挪动情况。另外,关于手稿外观的说明依据的是照片版,因而容易出现错误。我们可以借广松的话来评价梁赞诺夫版:它是力图忠实地介绍作为素材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第1章的最初版本。

2.MEGA1

1932年刊行的MEGA1不是《德意志意识形态》的部分片断和摘要,而是其完全版,在这个意义上来说,它是划时代的。由于MEGA1版本身的权威性,各种德文版就原原本本地沿用MEGA1的文本,直到1960年代。MEGA1第一部分第5卷的总编阿多拉茨基在该书的序言中明确,“Ⅰ.费尔巴哈”章是以未完成稿的形式保存下来,但在对这一章进行编辑时,草稿中记录的多数边注能起到标示的作用。[MEGA1第一部分第5卷,第17页。]我们为了具体地理解MEGA1“Ⅰ.费尔巴哈”章的文本排列和编辑状态,有必要对收录于该书卷末的编辑方针进行细致探讨。在“Ⅰ.费尔巴哈”章的编辑上,编者根据的是写在正文中的马克思恩格斯的笔记、边注以及其他标示。编者力图通过将手稿的构思及推敲的指示积极地运用于文本的编辑,以此来“澄清针对著者的叙述方法的各个词句的辩证关系”。

编者将由3层构成的手稿的各部分与在那里出现的标题相连,即(ⅰ)在最早的基底稿纸张6-11(G组)、20-21(H组)、84-92(I组)出现了“国家和法同所有制的关系”(纸张92-2/.68),(ⅱ)誊清稿前面的[1?][2?](A部分)出现了“Ⅰ.费尔巴哈”([1?]-a)和“Ⅰ.一般意识形态,特别是德国哲学”([1?]-c),(ⅲ)在誊清稿[1]-5之间出现了“Ⅰ.费尔巴哈/A.一般意识形态,特别是德意志的”([1]-a)。在此,编者将(ⅲ)的誊清稿[1]-a中出现的“Ⅰ.费尔巴哈”作为文本编辑的出发点,将(ⅲ)的誊清稿[2]-a中出现的“A.一般意识形态,特别是德意志的”列在这里。这是因为MEGA1的编者认为(ⅱ)的第二个标题“Ⅰ.一般意识形态,特别是德国哲学”下面的内容与其主题不相符合,在誊写过程中被删除,标题因为前者的终止而被扬弃了。因此,“Ⅰ.费尔巴哈”章最终留下3个标题,除去“Ⅰ.费尔巴哈”这样的一般性标题,还剩下两个标题,因此文本可以围绕这两个标题来排列。编者觉得将具有多样性的这一章全部排列在两个标题之下有些不足,因此还尝试用著者在手稿的推敲过程中写下的笔记来弥补。[MEGA1第一部分第5卷,第561页]换言之,编者根据写在手稿S.19(8-d)中的两段笔记和写在S.64(90-a)中的“待续(Fortzufahren)”,来推测“圣麦克斯”章和“Ⅰ.费尔巴哈”章的形成阶段。据MEGA1的编者说,手稿第19页中出现了两段笔记:(1)“到现在为止,我们主要只是考察了人类活动的一个方面———人改造自然。另一个方面,是人改造人”;(2)“国家的起源和国家同市民社会的关系”。其中的第二段与“圣麦克斯”章中论及“新约圣经:Ich”的“5.作为市民社会的社会”这一主题是一致的。但是,“Ⅰ.费尔巴哈”章所探讨的内容到“国家和法同所有制的关系”就停下来了,编者认为这个部分是在“圣麦克斯”章的最后35张纸(83-117)继续展开论述的,因为“圣麦克斯”章的纸张83是从“讨论2:私有财产、国家,以及法律”开始的,国家的起源和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在那里得到了阐述,而连接两个部分的环节便是第64页中的“待续(Fortzufahren)”,因此主张“Ⅰ.费尔巴哈”章(ⅰ)部分(纸张6-11、20-21、84-92的基底稿,即G、H、I部分)的撰写先于“圣麦克斯”章从纸张83起的部分。[在此用作编辑的上述两段笔记和“待续”这个词没有收录到正文当中。]

另一方面,MEGA1的编者在进行文本编辑时,主张用写在正文右栏的边注来弥补上述标题和编辑笔记的不足。被编者视为对象的不只是“Ⅰ.费尔巴哈”章(ⅰ)的部分———基底稿的边注当中能将思维朝其他方向引导的语句,还有将已阐述好的主题进行概括的内容。编者所关注的边注有5处:(1)两处笔记右栏的“交往和生产力”(S.19);(2)笔记右栏的“历史”(S.11)[在此页的右栏,马克思先是写下了“第一的”,然后将之删除,并且再次在S.16中写下了11、12、13、14、16这些数字。因此,编者判断S.11-16这个部分阐述的是“历史”的主题(请参见MEGA1第一部分第5卷第562页以及MEGA2试行版第439、356页)。];(3)在用横线与上面的文章隔开,开始探讨新课题时,在S.21的右栏中写下的“关于意识的生产”[见于S.8、9、10、24、28中的“Feuerbach”这一边注被判断为在撰写“圣麦克斯”的过程中出现的、此基底稿还未完全被分为Ⅰ、Ⅱ章之前的编辑指示,编者将此部分的主题规定为“意识的生产”。此草稿中没有马克思标注的页码,删除部分在记载“Bauer”之后有些被移到了“圣布鲁诺”(参见MEGA1第一部分第5卷第562页)。];(4)恩格斯写在S.55的“费尔巴哈:存在与本质”;(5)S.60的“交往形式本身的生产”。MEGA1的编者正是以这5处边注为根据,对“Ⅰ.费尔巴哈”章进行了如下分节。[〔〕中的内容是MEGA1的编者添加而手稿中没有的词语以及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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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要注意的是,上述按主题进行分类的MEGA1编纂方式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将手稿全面进行分节和重新连接这种结果。MEGA1的编者们并不是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如何才能将像是从一个铸器中做出来的素材进行分离”便是他们针对这一点而提出的;但他们认为,由于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手稿中用许多分隔线划出了长短不同的段落,这些都在括号及脚注中(表示为“N.B.”)体现出来了,因此实际的编辑工作只要反过来追踪他们两人的论述方式。MEGA1的编者认为只要根据分隔线将全部手稿进行分节,然后再通过边注和编辑注进行重新调整,就不会有问题[MEGA1第一部分第5卷,第563页。];同时,编者还尽量将被著者删除的部分从正文中分开,排列在卷末的正文异稿之中。

对这种编辑方针,我们有这样的疑问:他们将此“Ⅰ.费尔巴哈”章规定为“未完稿”,将之剪切得七零八落,然后根据编者任意选择的标题随心所欲地进行排列的做法是否妥当呢?我们通过对手稿进行分析,确认了的标题只有上述标题中的“Ⅰ.费尔巴哈”和“A.一般意识形态,特别是德意志的”这两个,即便最大限度地将其范围扩大,也只能到〔B〕节的“〔2〕国家和法同所有制的关系”。因此,不就原则做任何具体的提示,就从基底稿20多处边注的个别单词以及短句中选择标题,甚至基于这些标题将手稿的文本剪切得七零八落。我们在对MEGA1的文本进行验证的过程中,不禁对编者的大胆表示惊叹。页码顺序的变更自不待言,就连同一段落的文章也在没有具体说明的情况下被分割开来,排列到其他标题之下。代表MEGA1编者之大胆的典型例子是该书第26-39页中A节的“〔2〕关于意识的生产”。MEGA1的编者首先将草稿的第21页(纸张9-b)右栏的边注“关于意识的生产”采用为标题,然后将写有“F”以及“Feuerbach”边注的文本汇集在这个标题之下。换言之,他们将“F”以及“Feuerbach”这样的边注所能体现的其他可能性,即修改、改稿以及手稿的残留可能性完全加以排除,而完全把它视为编辑上的指示,而且确信它与“意识的生产”这一主题具有关联。阿多拉茨基版的文本从上述标题开始的段落(纸张9-b/S.21的中间)起,一直持续到基底稿的第一束(纸张6至11-b)结束的S.28(从S.22中间到S.23没有说明具体理由就跳过去了)[这个部分被独立地排列在〔B〕的〔3.自然产生的和由文明创造的生产工具与所有制形式〕中(参见:MEGA1第一部分第5卷第59-60页)],然后再次连接这一束的最初页S.8(纸张6-a)。问题是,这一基底稿前头的纸张6-a的开头部分“〔……〕实际上”是接着遗失的前页(S.7?)写的不完整句子,因此将之与S.28最后的内容即“如果他们的`存在'”相连接,就成了“如果他们的`存在'〔……〕实际上”。对此,我们只能对其大胆与肆意性表示惊叹。[请参见MEGA1第一部分第5卷第32页的注释。因巴纳1962年发现了3张草稿的残页(其中,1张被视为相当于纸张11-cd的部分,包括S.29),MEGA1编者的虚构性便暴露无遗]接下来,这一项的文本持续到S.8、9、10,接到S.11的边注“历史”,跳过S.11-19,与S.20连接,持续到此条目开始的S.21的中间部分,然后又与基底稿的第二束(纸张20-21,即H注)的S.30-35相连接,然后结束此部分。

这种对文本的肆意剪贴在其他条目也存在,A节的“〔1〕历史”便是一例。“历史”这部分从S.11(纸张6-e)开始,一直持续到撰写状态比较复杂的S.18、S.19,在S.19的笔记即“到现在为止……另一方面,是人改造人”和“国家的起源和国家同市民社会的关系”的前面中断,异想天开地将S.68的第二段落(在标有“国家和法同所有制的关系”这一标题的段落之前)与之连接,“历史”这一条目到此结束。[请参见:MEGA1第一部分第5卷,第17-26页;MEGA2试行版,第51-61、113、439-448页。]但是,此“Ⅰ.费尔巴哈”章末尾被视为笔记的文本(纸张92-a/S.72和92-b)并不是收录在《德意志意识形态》正文中,而是以“关于费尔巴哈”为题收录在附录中[MEGA1第一部分第5卷,第536-537。]

虽然MEGA1在编辑上存在上述问题,但自1960年代以来,在斯大林时代它一直没有受到过什么挑战。自梁赞诺夫被清除出去后,阿多拉茨基时代的马克思恩格斯研究所成为与“社会民主主义进行对决的研究所”,其性质发生了转变,其研究成果因政治上的偏见而受到批判。1964年巴加图利亚通过《马克思主义史上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之地位》这篇论文,表明现行各种版本的费尔巴哈章的素材排列并不令人满意,《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这一重要章节有必要重新刊行。另外,1962年巴纳发现了3张草稿的残页,这样,手稿的重新建构作为重要课题被提出来了。

3.巴加图利亚版

1960年代,巴加图利亚提出阿多拉茨基时代《德意志意识形态》“Ⅰ.费尔巴哈”章的重新建构问题,他明确指出,MEGA1的“Ⅰ.费尔巴哈”的构成与草稿不同,它“由于改变了结构,研究和论述的内在逻辑被破坏了,存在着关联性中断,变得不自然,而且有时还编辑成毫无根据的文本。再加上编者选择的标题与草稿的构造和内容不一致”。[バガトゥーリア編:《ドイツ?イデオロギー》,东京:合同出版社,1956年,第193页。]MEGA1的文本编辑遭到了苏联学者的正面批判,这种批判因为巴纳发现了《德意志意识形态》的3张残页而获得了合理性。巴加图利亚于1965年发表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第1章草稿的构造与内容》[论文发表于Voprosy filosofit第10期(1965年)的第108-118页,文本登载在第10期的第79-107页,以及第11期的111-137页。],该文于翌年以题为《马克思恩格斯,〈费尔巴哈———唯物主义观点和唯心主义观点的对立〉》的单行本发行,巴加图利亚在该书的序言中明确指出:“1932年的莫斯科研究所版(指A版)所尝试的文本置换,即便是在为了获得置换的合理性而进行过慎重探讨,对手稿内容进行过深入研究基础上的所谓必然的内容,也都缺乏充分的根据。”我们下面探讨的刊登在《德国哲学杂志》上的“Ⅰ.费尔巴哈”章的文本正是以此巴加图利亚的俄文版为底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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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加图利亚认为“Ⅰ.费尔巴哈”章的草稿是由在不同时期撰写的五个部分构成的。首先,巴加图利亚将因为草稿的遗失而不连续的纸张号码(恩格斯标注)与马克思标注的页码的基底稿分为以下三个部分:(ⅰ)纸张6-11(S.8-28,即G组),(ⅱ)纸张20-21(S.30-34,即H组),(ⅲ)纸张84-92(S.40-72,即I组)。第一部分由包括巴纳1962年发现的3张残页中的2张纸(1张有页码S.1、2,另外1张的背面没有页码,只是正面写有“29”)在内的6张纸和1张残页构成,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此部分主要是对布鲁诺·鲍威尔的见解进行了驳斥。这个部分的内容被移到了“Ⅱ.圣布鲁诺”章中。第二部分由形成“Ⅲ.圣麦克斯”章的“教阶制”部分的2张纸构成,其中被删除的部分由魏德迈誊写后,被编入Ⅲ章中。第三部分被推断为与Ⅲ章的“作为市民社会的社会”与“叛乱”相连接而撰写的内容。因此,巴加图利亚判断,在此基底稿的草稿中,由马克思标注了页码的S.3-7和S.36-39遗失了。另外,由恩格斯和伯恩斯坦标注了纸张号码的草稿前面部分(Ⅱ项中的A、B、C、D、E部分)由2张草稿和1纸誊清稿的2张异稿构成,即第一异稿(5页都撰写了)包括绪论部分和“Ⅰ.一般意识形态,特别是德国哲学”这一节,在这里大部分原稿都被删除了(Ⅱ项中的A部分[1?][2?]),第二部分包括将当初的异稿的修正部分原原本本誊写下来的誊清稿(B的〔1〕)和“A.一般意识形态,特别是德意志的”这一节(C组的〔2〕),以及恩格斯在新张纸上撰写的两个文本(D组的3、4和E组的5)。巴加图利亚根据以上关于草稿的说明,将前面部分的草稿编为第1节,然后将基底稿的三个部分依次编为第2、3、4节,将纸张92-a(S.72)的下段和92-b中的笔记排在最后,以此结束“Ⅰ.费尔巴哈”章。换言之,巴加图利亚版是首先在第1节的开头排列绪论部分的誊清稿,接下来排列“A.一般意识形态,特别是德意志的”(纸张[2])、“1.一般意识形态,特别是德国哲学”(纸张[1?]c-d),然后依次接排具有独立内容的纸张3、[4]、5。如此看来,巴加图利亚版是对忠实于草稿基本顺序的梁赞诺夫版的回归。当然,两者之间并不是没有差异,例如:巴加图利亚版与使用删除了开头绪论部分异稿的梁赞诺夫版不同,用的是誊清稿;纸张3、[4]也不是像梁赞诺夫版那样是排在最后,而是按照纸张的顺序排列。在文本的排列上,两者之间没有原则性的差异,但巴加图利亚版比梁赞诺夫版做得更加细致,它在不改变版式的情况下通过将右栏的边注以及插入部分在正文的下段和注释中表示,另外也非常关注马克思和恩格斯标注的页码以及纸张号码,以此来再现草稿的原形。

1970年代后,巴加图利亚版“Ⅰ.费尔巴哈”章的文本排列被广为接受。1970年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开始依据巴加图利亚的文本排列,1971年出版的《马克思列宁主义小册子》系列中的《费尔巴哈———唯物主义世界观与唯心主义世界观的对立》也是依据了巴加图利亚版。由苏联的外语出版社、进步出版社出版的英文版《德意志意识形态》也从第三版(1972年)起,依据巴加图利亚版排列“Ⅰ.费尔巴哈”章的文本。

4.MEGA2试行版

1972年出版的MEGA2收录的《德意志意识形态》“Ⅰ.费尔巴哈”章[简称MEGA2试行版, 其章节分为 Band, Kapitel, Abschnitt。]在马克思恩格斯手稿研究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这是因为以往版本在将草稿“活字化”的时候,主要关注的不是草稿的状态,而是文本自身的完美性,因此大部分版本的文本尽力缓和草稿的未完成状态和粗糙性,极力强调草稿的完美性。阿多拉茨基版对草稿的肆意分割、连接、结合,其实是由试图将之重新建构为具有一贯性主题这一编者意图造成的。MEGA2试行版以20世纪20-30年代的MEGA1、1955年以后的俄文全集第二版以及在此基础上刊行的MEGA2为基础,自我定位为“为多样化学术领域的国际性研究提供作为原典的全面根据的,构成已成为所有样式和语种的马克思恩格斯的出版物的最为准确的文献基础的历史性、批判性全集”[MEGA2试行版第 39页]。MEGA2试行版采取的原则是:不是将所有的著作按照出版的年代,而是根据撰写的年代顺序来排列,另外撰写时期跨度大的著作则通过对其形成史进行分析,根据时期的前后来刊登文本。MEGA2试行版还以能对各草稿的发展过程一目了然地进行把握作为刊载的前提,《德意志意识形态》“Ⅰ.费尔巴哈”章便是作为涵盖草稿论述所提出的所有普遍问题的代表性事例之一而被提起。

收录于MEGA2试行版的“Ⅰ.费尔巴哈”章最值得重视的是其刊载形式。此试行版与以往版本的不同在于,将正文排列在左栏,右栏则排列草稿中出现的修正、插入、边注等,对于修改过程过于复杂,编入正文中有碍于正文之行文的正文的异稿以及多层修改部分,则通过卷末的“异稿详情”来进行补充。特别是卷末的“异稿详情”用简明的图表表示了从最初的草案到最后被编纂的文本以及用语、单词的修改变化过程,而且对马克斯恩格斯两人的笔迹进行了区分。除了文本的编排方式,MEGA2版对文本的分节与排列顺序也值得注意。由于“Ⅰ.费尔巴哈”是未完稿,MEGA2版的编者基于草稿的内容和撰写的方式,将“Ⅰ.费尔巴哈”分为7个部分;后半部分的3个分节与巴加图利亚版相同,将恩格斯的纸张号码与马克思的页码连续着的部分以号码中断处为界限分为3个部分(即G、H、I组),而由6张纸张和1张片断构成的前半部分草稿的排列则不同于其他版本。其排列顺序是:(1)纸张2(“A.一般意识形态,特别是德意志的”,即C组);(2)纸张[1?][2?][1](“Ⅰ.费尔巴哈正如德意志意识形态家们所……”,即A、B组)[在此, [ 1?] -ab的被删除部分刊载在资料篇的“异稿详情”之中, 只有[ 1] 的誊清稿收录在正文之中(参见:MEGA2试行 版, 第 36-37, 419-425页)。];(3)纸张3和[4](即D组);(4)纸张5(即E组)。

MEGA2版的编者认为上述文本排列顺序与撰写顺序未必是一致的。据他们说,“Ⅰ.费尔巴哈”的纸张6-92的撰写先于前面部分的残页以及誊清稿,因此,第5部分的纸张6-11(S.1-2,8-29。此处包括巴纳1962年发现的残页,即F1、G、F2组)是马克思恩格斯与鲍威尔进行争论的部分,争论的对象是鲍威尔对费尔巴哈进行批判的文章《费尔巴哈的宗教》和《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而第6部分的纸张20-21(S.30-35,即H组)是在对“圣麦克斯”章“教阶制”的推敲过程中移至“Ⅰ.费尔巴哈”的;而第7部分是作为“圣麦克斯”章“作为市民社会的社会”的一部分开始撰写,在撰写过程中或者是在撰写之后,被移到了“Ⅰ.费尔巴哈”章之中。MEGA2的编者还认为,这一章前面的部分,至少是在后半部分的5、6、7(即G、H、I组),即大束手稿从其他章移至“Ⅰ.费尔巴哈”章之后撰写的。此试行版的编者以两张草稿———[1]和[1?]———都是以“Ⅰ.费尔巴哈”开头为由,判断第1部分和第2部分是同一章,由于他们认为第1部分即“一般意识形态,特别是德意志的”是先撰写的,根据MEGA2的编纂原则,将此部分排在前面,这一点显然与其他版本不同。他们认为,从马克思恩格斯的特性以及撰写方式来看,阐述分工和所有制形态的第3部分(纸张3和[4])[此部分关于分工与所有制形态的论述没有结束。编者基于第 2纸张的[ 4] -b的一部分和[ 4] -cd是以空白状态保留下 来的这一事实, 推测马克思恩格斯打算紧接着继续展开以上主题的论述。]和阐明社会意识从属于社会存在的部分同时,表明他们的研究以及论述方法与唯心主义方法相对立的第4部分(纸张5)是连续撰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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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广松版

1974年出版的广松版因语言障碍而不太为国际马克思学界所知晓。广松基于1965年发表的论文《〈德意志意识形态〉在编辑上的问题》,对巴加图利亚版和MEGA2试行版进行了详尽的比较、分析,于1974年将之作为单行本出版。广松提出重新建构《德意志意识形态》“Ⅰ.费尔巴哈”章的大前提,可以从他上述论文开头的“现行版《德意志意识形态》事实上等于伪书”这一爆炸性宣言中看得非常清楚。他指出现行的各种版本都是以斯大林时代的阿多拉茨基版为底本,由于《德意志意识形态》第1章基本上是未完成稿,如果不恰当地评价恩格斯所承担的部分,那么所有基于《德意志意识形态》对马克思的解释和批判都会从根本上被推翻。鉴于既存的阿多拉茨基版和梁赞诺夫版收录了“Ⅰ.费尔巴哈”章的所有信息,广松以之为素材来复原草稿的初始状态,并对阿多拉茨基版在编辑上的肆意性进行了批判。广松对梁赞诺夫版和阿多拉茨基版在所有原草稿都是未定型稿这个前提下,前者尝试对素材进行单纯的介绍、后者将素材进行脱胎换骨的重构的做法进行了批判,认为他们“未能洞察到原稿的有机内部构成”。

1974年的广松版的编辑原则是着眼于马克思在草稿的修改过程中标注的页码。广松将“Ⅰ.费尔巴哈”章的所有草稿按页码顺序排列之后(马克思只在大束手稿的纸张第6-92页的17纸张中标注了页码),再适当地在这些页中排列小束的改订誊清稿。广松的这种基本编辑原则是基于广松自身对草稿的几种基本假设:相当于基底稿的大束手稿6-92是在还没有分出Ⅰ、Ⅱ、Ⅲ章之前撰写的,也许是因为分出Ⅰ章而被移动,或者是在修改、展开Ⅰ章的过程中用竖线删除,也许有的被移至Ⅱ、Ⅲ章,广松也没有排除最终缺损的纸张(纸张1-5,12-19,22-83)被转用到其他章节的可能性。因此,他的这种前提立刻就可以变为别的推断。也就是说,就大束的基底稿而言,他认为恩格斯标注的纸张号码的缺损部分不是原稿本身的遗失,马克思标注的页码的缺损(S.1-7,29,36-39),也许是因为S.1-6(或者是S.1-7)和S.36-39原本就没有,也很有可能存在于小束的誊清稿中,因此只有S.29是遗失了。限于小束的誊清稿而言,他判断不存在达到需要用“缺损”一词来表示程度的遗失。因此可以说,认为原草稿基本上不存在遗失这一假设,与1920年代梁赞诺夫的前提是相同的。

广松版的文本编纂以马克思标注在属于基底稿的大束手稿上的页码为基础,将上述小束手稿7个张纸的誊清稿排列在相应页中,在此,这些誊清稿的撰写时期[他认为, 在 7张手稿中, [ 1] 、[ 2] 、3、[ 4] 是誊清稿, [ 1?] -ab是属于另外层次的草案, 5也是誊清稿, 6之后属于另外层次, [ 1?] -cd、[ 2?] -a或许与 5相同, 或许与 6之后同属大束手稿, 尽力将之判断为独立的层次(参见廣松渉:《〈ドイツ? イ デオロギー〉編集の問題点》)]以及内容成为考虑的对象。由纸张6-11、20-21、84-92这3个部分构成的大束的基底稿虽然在推敲过程中被删除、修正、增补过了,但仅靠这3个部分,Ⅰ章还不足以构成有机的整体,因此不可避免地要撰写新稿并对之进行修改,广松认为小束的誊清稿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被使用的。广松为了将这些誊清稿进行适当的排列,尝试对草稿的内容进行了分析。首先,广松判断,纸张6-11(S.8-29)基底稿的第1部分是在第Ⅰ部3章定下来之前撰写的,与对费尔巴哈、鲍威尔、施蒂纳的批判混杂在一起,不能全部将之移至Ⅰ、Ⅱ、Ⅲ的任何一章之中,此部分草稿中出现的“F”、“Feuerbach”以及“Bauer”等右栏的边注表明了这个部分的特性。问题是此部分缺前半的7页,认为基本上不存在遗失的广松对此如何解释呢?在此,广松注意到马克思给此部分最初的纸张6标注的页码由原来的〈6b〉、〈6c〉、〈6d〉、〈6e〉被改为S.8、9、10、11这一事实,认为遗失的纸张5的d面很有可能是〈6a〉,从而推断马克思标注的页码是从〈6a〉=S.7开始的。他认为遗失的部分只有1页左右,没有排除剩下的S.1-6可以用新稿来补全的可能性。广松将小束的誊清稿的纸张[2](“一般意识形态,特别是德意志的”)视为A节(广松将之视为A章)的序论,认为此序论与此部分一开始的纸张6的S.8、9、10连接起来就完整了。广松认为,誊清稿的纸张[2]的4页可以将遗失了的此部分缺损的7页补全[参见廣松渉:《〈ドイツ? イデオロギー〉編集の問題点》。],接下来的S.11-29在内容上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提示(S.11-16)、展开(S.17-23)、总括(S.24-25)、得出的结论(S.25-29)。[尽管广松主张原稿不存在遗失, 但他承认 S.29是遗失了, 不过他推断篇幅不会太长。但是 1962年由巴纳发现的 S.29中 有恩格斯撰写的长篇文稿。]其次,广松将由纸张20、21构成的基底稿的第2部分(S.30-35,20-a和21-c全部被删除)视为在章节构成确定之后,在撰写“Ⅲ.圣麦克斯”的过程中出现的“离题部分”。[其根据是:写有见于基底稿第 1部分中的“Bauer” ,没有指示篇章移动的边注(请参见广松涉:《文献学语境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 2005年, 第 3页)。]他根据纸张20-a中被删除的部分被誊写在连接Ⅲ章(纸张19)的纸张20前的部分,认为Ⅲ章纸张20前后的部分有可能是此基底稿的纸张20前后的原稿,或者是插入的改订誊清稿。他从编辑的角度来看,就此部分S.34末尾的内容与第三部分的关系而言,可以定位为B节的绪论,或者是向B节过渡的部分。广松将基底稿末尾(纸张92-ab)的第2笔记(为什么意识形态理论家使一切本末倒置)与第二部分连接起来,主张在此部分没有结束的论述以及接下来的课题可以在那里得到提示[廣松渉:《〈ドイツ? イデオロギー〉編集の問題点》]。最后,此基底稿的第三部分是纸张84-92(S.40-72),在纸张序号上,此部分与第二部分缺从22-83的62纸张,如果按照马克思标注的页码,则只缺S.36-39这么4页,缺损量只相当于1纸张。广松认为此部分是在撰写“Ⅲ.圣麦克斯”的过程中出现的“离题部分”,在立论和内容上与Ⅲ章的纸张82是连续的,但与纸张84-92并不对应。他认为缺损的1纸张的原稿,很有可能是改订新稿,将之推断为小束手稿的纸张3-abc和[4]-ab([4]-cd为空白)这6页,并排列在第三部分的开头部分。广松根据出现在此部分末尾的第3笔记(92-b)中的语句,将此部分为3项:(1)各个人过去和现在始终是从自己出发的。他们的关系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的关系。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情况?他们的关系会相对于他们而独立以及他们的生命的各种力量会成为压倒他们的优势?总之,分工,这一阶段依赖于当时生产力的发展。(2)土地所有制。公社所有制。封建的。现代的。(3)等级的所有制。手工工场的所有制。工业资本。在此,广松将没有开头的S.40至S.52的中间部分与第3笔记连接在一起,对基于所有制形态各个阶段的经济史内容、从S.52中间到S.68中间的关于由生产力和交往形态的矛盾所引起的历史冲突,以及作为其解决方式的共产主义即关于异化和回归进行了论述,上述笔记是对此论述的补充。接下来从S.68下半部分到S.72上半部分写的是以“国家和法同所有制的关系”为标题的文章。[廣松渉:《〈ドイツ? イデオロギー〉編集の問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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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松基于草稿的外观、组成及其内容,采取了与其他版本不同的编辑方式,广松版将正文排列在偶数页,将草案、异稿、边注排列在奇数页。其排列顺序是:将誊清稿纸张[1]作为第一章的绪论排列在第1章标题之后的偶数页中(<ⅰ>将其草案[1?]-abc排列在奇数页),接下来将[2]-abcd作为A节的绪论排列,后面紧接着是大束手稿第一部分的纸张6-11(S.8-29)(<ⅱ>将纸张[1?]-cd、[2?]-a作为与S.11-12相对应的异稿,<ⅲ>将纸张5-abcd作为与S.13-16相对应的异稿),再接下来将大束手稿第二部分的纸张20-21(S.30-35)全部排列在偶数页(<ⅳ>将誊清稿的纸张3、[4]和大束手稿第三部分的纸张84-92全部按顺序排列在偶数页)。在此我们必须加以注意的是,像<ⅰ>那样排列第Ⅰ章绪论的草稿还很自然,但像<ⅱ>、<ⅲ>那样,一方面将没有任何编辑指示的这两个部分的誊清稿视为正文的异稿,另一方面将巴纳发现的有马克思标注S.“1”、“2”页码的1张残页作为“定位不明”的内容,以附录的形式加以处理,这样的编辑标准显然缺乏统一性。此外,像<ⅳ>那样,广松以文本论述的是历史上各种所有制形态为由,将这个部分排列在基底稿第三部分最初部分(S.40-52)的正文前面[廣松渉:《〈ドイツ? イデオロギー〉編集の問題点》],这很容易产生基底稿第二部分与第三部分之间遗失的S.36-39就是小束手稿纸张3、[4][在誊清稿中, 只有纸张 3、 5中有恩格斯标注的纸张号码。]的改订新稿这种误解。尽管广松在“编者序言”中没有排除其为“独立稿”的可能性,但在其文本方案中却有“我们认为第3、4张手稿是`大束手稿'缺损部分即第[36]-[39]页(以及现存的第三部分的开头)的改订新稿,不妨将之排列在此处”的说法[广松涉:《文献学语境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 第 13页]

MEGA2试用版用双栏版式这一方法对手稿进行了复原,在这一点上,广松版迈出的步子更大,尝试着用双联页来再现文本的多样性,将正文排列在偶数页,将草案、异稿、边注排列在与正文相对应的奇数页中,将被竖线以及横线删除的部分全部用小号字体复原,将马克思的修改、插入部分用粗题(bold体),将恩格斯的修改、插入部分用斜体(italic体)表示,在注释中对以往各种版本在判读上的差异进行说明。遗憾的是,广松版由于容纳了2-3的草案以及异稿,事实上并没有充分发挥双联页的优势,编者当初考虑将栏外的边注以及指示与手稿正文相对应,但没有把那些内容标注在奇数页上,而是在边注中进行处理。

03

各种版本的综合分析

由于《德意志意识形态》“Ⅰ.费尔巴哈”章草稿是以未完成的形式遗留下来的,加上现存的草稿存在断裂和片断,因此其完全复原决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在此笔者想澄清几个与手稿复原相关的问题,以为今后进行“Ⅰ.费尔巴哈”章的编辑提供一个基础。

第一,在“Ⅰ.费尔巴哈”章的编辑中,最为关键的是现存手稿中是否存在遗失的问题。如前所述,梁赞诺夫、MEGA1版编者以及广松涉基本上认为原草稿不存在遗失,即便有遗失其数量也极少。在文本的编辑上,前者对现存草稿的完全保存持肯定态度;后者对草稿的不完全性表示认可,同时尽力填补原草稿的空白,以回避这一点。就各种版本的编辑方针以及文本排列而言,梁赞诺夫版将素材单方面地“活字化”,MEGA1版则进行了脱胎换骨的重新建构,而广松版则肆意地将以片断形式遗留下来的小束手稿(A、B、C、E、D组)或视为正文,或视为草案、异稿,特别是广松版将1962年发现的3张残片中属于纸张11-cd的1页草稿(F2)收录于正文,而将标有页码“1”、“2”的F1收录于附录。因此,为了澄清“Ⅰ.费尔巴哈”章是否被完整地保存下来这个问题,有必要言及恩格斯去世后马克思恩格斯遗稿的流转状况。

1883年,马克思去世后,其遗稿和藏书由恩格斯整理,恩格斯去世后, 他们两人的藏书被捐 赠给德国社会民主党档案馆,马克思的遗稿被捐赠给其女儿杜西(Tussy),即爱琳娜 ·马克思,两 人的往来书信被捐赠给倍倍尔 (August Bebel)和伯恩斯坦。其中, 《德意志意识形态》由恩格斯赠给伯恩斯坦,为伯恩斯坦所有,该稿在1924年正式捐赠给社会民主党档案馆之前大体上经历了以下变迁:(1)伯恩斯坦于1899年将该草稿的一部分发表在《新时报》和1903-1904年的《社会主义文献》上;(2)马克思传记的作者,马克思、恩格斯、拉塞尔遗稿的编纂者梅林(FranzMe-hring)也将其中一部分用于《遗稿集》(1913年)和《马克思传》(1918年);(3)迈耶尔(Gusutav Mayer)为了撰写《恩格斯传》(1920年),从伯恩斯坦那里借用了原稿;(4)梁赞诺夫也在1920年代从伯恩斯坦那里借用了原稿。在上述过程中,至少在(2)、(3)、(4)这三个环节中,我们没有理由怀疑它会遗失,因为在当时他们是充分认识到了草稿本身的重要性。因此可以推测问题可能是出在第一个环节即伯恩斯坦身上。伯恩斯坦曾与考茨基一起跟晚年恩格斯学习马克思手迹的解读法,他从恩格斯那里接收遗稿,可见他深得恩格斯的信赖。伯恩斯坦能比较自由地使用受赠的《德意志意识形态》手稿,前面所提到的在《新时代》和1903-1904年的《社会主义文献》上部分发表的手稿便是一例。可以推断,他在将草稿公开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对原草稿进行改动或者是抽出其中特定的部分。例如:现今在原草稿中可见的第三者的笔迹,除了社会民主党档案馆以及IISG的图书管理员的之外,便是伯恩斯坦的了;1962年,由巴纳在IISG发现的由3张纸构成的草稿便是从盖有“国会议员伯恩斯坦之印刷物”之戳的档案袋中发现的。

此外,我们还能从因恩格斯的遗嘱而转让给马克思的女儿杜西的马克思遗稿的流转过程来找出原草稿遗失的可能性。恩格斯在他生前已经将马克思遗稿的相当部分整理分类,并在他去世后赠与杜西。但是,杜西于1898年死于不幸,此遗稿再次转到了她妹妹劳拉手中。但是,她也因为破产于1911年与丈夫一同自杀,遗稿的遗失也因此不可避免。我们之所以在这里特别提及赠与杜西的马克思遗稿部分,是因为梁赞诺夫曾说明:马克思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序言是他在1920年代从劳拉那里得到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的草稿由伯恩斯坦保管,而序言的草稿是由梁赞诺夫保管,另外,其他部分(“莱比锡宗教会议”)1901年就从伯恩斯坦保管的草稿中分离出来,转为由德国社会民主党档案馆保管,因此不能排除《德意志意识形态》部分遗失的可能性。基于上述事实,我们必须特别警惕那种认为原稿保存完整并基于这种看法来编辑文本的做法。

第二,关于原草稿的排列问题。在大束手稿(纸张6-11〈S.8-29〉、20-21〈S.30-35〉、84-92〈S.40-72〉)中,恩格斯标注的纸张号码和马克思标注的页码虽然也不连贯,但按照序号排列不会有什么大碍。关键是应该如何排列包括纸张[1?][2?]在内的从纸张[1]到纸张5,以及1张片断的小束手稿。当然,前者并不是完全没有问题。也就是说,在被分为3个部分的大束手稿当中,第1部分(G组)纸张6-11从马克思标注的S.6开始,而这一页的开头([……]实际上……)是接着遗失的7页写下的。被推断为此第1部分的7页当中前2页(马克思标注的页码为S.1,2:F1)1962年被巴纳发现,因此巴加图利亚版和MEGA试行版理所当然地将之理解为遗失的第1部分的开头,但广松没有接受这样的假定,而将S.1,2排列在附录之中。当初,大束手稿的第1部分(G组:S.8-28)与第2部分(H组:S.30-35)之间缺S.29,这一页可以用1962年被巴纳发现的、写有S.“29”页码的1张纸片(F2)来连接。大束手稿的第2部分(H组)与第3部分(I组)之间很显然缺4页(S.36-39)。因此,问题可以归结于:是应该将缺损的基底稿的前半部分(G组的前半部分:S.1-7,或者说是将被发现的S.1,2除外的S.3-7)以及相当于1纸张的S.36-39保持原状,还是应该尽量用现存的小束手稿的片断来弥补,这既是基底稿的复原问题,也是关系到如何处理小束手稿各个片断的问题。因此,我们暂且将此基底稿缺损部分的处理问题搁置起来,先对小束手稿的性质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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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由6个纸张、1张纸片构成的小束手稿当中,纸张[1](Ⅰ.费尔巴哈正如德意志意识形态家们所宣告的……)从层次上来说是最后撰写的誊清稿,纸张[1?]-ab正是纸张[1]的草案。纸张[2]的abcd与纸张[1?]-cd、[2?]-a分别以“1.费尔巴哈A.一般意识形态,特别是德意志的”和“1.一般意识形态,特别是德国哲学A.”的标题开头。因为这两个标题有类似性,因此一般都认为是“Ⅰ.费尔巴哈”章A节的绪论,但在排列上顺序不一。例如,梁赞诺夫版、阿多拉茨基版、巴加图利亚版将这些按顺序排列(在阿版中,后者的标题除外),新MEGA试行版基于按照草稿撰写先后顺序的原则,将前者排列在被认为是整个第1章绪论的纸片[1]的前面。而广松版则认为后者或是在撰写途中的剔除稿,或是纸张6-d(S.11)、纸张7-a(S.12)的改订异稿,将这些排列在相对应的奇数页中。[ 广松以[ 1?] -cd和[ 2?] -a中完全看不到马克思的修改为根据, 推断在撰写誊清稿[ 1] 、[ 2]时改变了撰写计划, 将此部分 剔除了。但他又认为此部分的内容与纸张 6-d(S.11)之后关于“历史”部分的论述相对应(参见广松涉:《文献学语境中 的〈德意志意识形态〉》, 第 2-3页)。]其次,对于在内容上是连续的纸张3、[4],MEGA1、MEGA2试行版都接排在[2]之后,梁赞诺夫将之排列在正文的最后,广松版则排列在基底稿第2部分与第3部分不连续的S.36-39的位置,而且是作为正文排列在偶数页。最后,是关于小束手稿中纸张5的排列。在巴纳发现草稿残片之前,梁赞诺夫版将之排列在基底稿的纸张6之前,MEGA1将之排列在纸张[4]的后面,使纸张5的走向与[4]相反(这在结果上是相同的,但在逻辑上是相反的)。在上述草稿残片F1被发现之后出现的巴加图利亚版以及MEGA2试行版将之排列在[4]与新发现的F1的S.1,2之间。广松版将新发现的F1排列在附录中,而将纸张5作为与阐述“历史”的基底稿的纸张7-bcd(S.13-15)和8-a(S.16)相对应的异稿而接排在奇数页中的[1?]-cd和[2?]-a之后。下面列出各版排列上述原草稿顺序的对照表(表2),以供读者参考。

如上所述,各种版本在编辑上的差异基本上是围绕这6个纸张和1张残页的片断如何定位而产生的。因此我们可以确定:如何规定这些小束手稿各个片断的性质会给整个“Ⅰ.费尔巴哈”章的文本编辑带来决定性的影响。而且,对这些小束手稿各纸张性质的认定最终与编者对现存手稿是否存在遗失这个问题的判断密不可分。因此,正如新MEGA试行版的编者所表明的那样,《德意志意识形态》“Ⅰ.费尔巴哈”章的编辑伴随着所有与手稿复原相关的问题,可以说,今后出现的各种版本最终也有可能是介入了编者意图和编辑原则的产物。因此,为减少编者的主观立论,我们不得不论及文本体例的问题。

就《德意志意识形态》“Ⅰ.费尔巴哈”章而言,MEGA2试行版和广松版在编辑史上是划时代的里程碑,前者将异稿和删除部分排列在资料表中,难以一目了然地阅读;在后者中这种弱点得以消除,马克思与恩格斯的撰写部分用不同的字体明确地区分开来,很显然在体例上有所改进。但广松假定大束的基底稿是少有遗失的完整手稿,并尝试以此为主轴来建构文本———将小束手稿或视为弥补基底稿缺损部分的改订新稿,或视为异稿和草案,这样一来使得可以描绘手稿整体发展过程的奇数页的作用受到限制。笔者想指出《德意志意识形态》“Ⅰ.费尔巴哈”章的编辑至少要考虑的两个基本原则,以此来概括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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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就文本的排列而言,应该依照原草稿当初的排列形态。我们并不否认基底稿的纸张6-92(S.1-2,8-29,30-35,40-72)的有机关联性以及残余的小束手稿的片断性,但如果我们刻意追求基底稿的有机关联性,就会像广松版那样,就不得不使没有任何编辑指示的小束手稿片断从属于基底稿。然而,若对草稿片断进行肆意的定位———即便是基于内容来展开,我们也不得不质疑:那与完全提出同样原则的MEGA1的肆意性又有什么区别呢?因此,笔者认为:只要不怀疑“Ⅰ.费尔巴哈”章是未完稿这一事实,那么忠于由马克思恩格斯撰写、转至伯恩斯坦之手的原草稿的顺序与我们赋予《德意志意识形态》以学术意义的意图也是一致的。当然,在将这些原则加以运用的时候,会遇到如何排列被称为绪论或节的开头以及其顺序比较明了的纸张[1]、[2]和[1?][2?]、特别是[1?]-cd、[2?]-a这一非常棘手的问题。不过,考虑到[1?][2?]所具有的作为草案的特性,使[1]、[2]成为正文的话,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其次,关于编辑体例的问题,笔者希望能充分发挥两栏(或者是双联页)版式的优势。因为这种编辑体例不仅能使难以接触到原草稿的研究人员对草稿状态有充分认识,而且还能像新MEGA试行版和广松版那样,用多样化的字体表示草稿的多样化展开,将手稿的内在展开、进而将马克思与恩格斯共同撰写的工作状态都一目了然地再现出来。因此,基于文献批判的研究版本,有必要从考虑新MEGA试行版资料表中被图表化的修改过程能否在正文中体现出来、如何更好地运用广松版奇数页来再现原草稿等角度来对这些问题进行积极探讨。在此,我们应坚持的是要尽量使文本的排列顺序与原草稿的顺序保持一致,文本的提示应该与上述批判性文本关联起来考虑它与原草稿的删除部分以及修正、增写、边注、提示等的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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