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每天学点心理学之580:特殊的家暴类型,法律心理学特点超越认知水平。/催眠治疗

 新用户74122060 2021-03-16
                        治疗原则

利用:被催眠阶段的所有个人特征,如归因方式、与人冲突的互动方式、症状和阻抗等,都可以被催眠师用来引出变化。

去稳定化:打破病人已固定和僵化的模式,让病人能够重新经过思考,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使接受暗示变得更加容易。

不经意性:为避免阻抗,有很多交流办法,可以把要传递的信息间接告诉被催眠者。如插入关键词技术、暗示、位置的代理人、否定之否定、跟和领的技术等。

阶梯式小变化原则:把大目标转化为一系列小目标,在不被催眠者注意的小地方进行干预,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就被影响了。

虽然是小地方,但病人的固定模式还是被打破,重新结构。很多小的量变之后,就会发生质变。

保护无意识:恍惚状态下无意识加工的内容,在此状态下找到的解决方法,也可能是被催眠者,意识层面不能接受或
不符合日常生活合理性,往往被意识视为荒唐、不合理,但它有创造性。

一个暂时的或部分的失忆非常有用,通过引开注意力、内容的嵌套和失忆的暗示,开完成无意识的保护,直到个体意识能接受为止。


                 今日精选案例分析

今日全球确诊病例累计20213789例,死亡737142例。境外输入2200例。

婚姻关系里,性暴力较其他家庭暴力更常见、更普遍,对婚姻的影响更广泛、更持久。

最常见的是妻子由于各种原因,拒绝与丈夫发生性关系,此时如果丈夫采用强制、家暴和服药等手段,强迫发生性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可能构成强奸罪。

从本质上讲,这种拒绝和强迫行为,都属于家庭暴力的范畴。妻子拒绝与丈夫发生性行为,就是一种冷暴力,而丈夫的强制行为,明显也属于家庭暴力。

合法的婚姻就是双方签婚了受法律保护的合约,性生活就是合约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部分,是双方都应当最遵守的义务。女性拒绝性行为,明显是一种违约行为。

法律规定,当夫妻处于分居和离婚诉讼阶段,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性行为,可构成强奸罪。

婚内强制发生性行为,本质上属于家暴的一种。为维护婚姻的稳定性,以婚内强奸论处显然不当。

如果女方觉得该家暴行为无法容忍,完全可以报警或向法院申请保护令。但这样做,无异会使婚姻关系受到极大伤害,甚至造成婚姻破裂。

从婚姻、情感和心理学角度看,以取消国内强奸为宜。因为强奸罪一旦成立,婚姻解除则是必然的结果。

设立婚内强奸罪,不利于婚姻关系的稳定,更多的是对婚姻造成严重伤害。

德国、泰国等国家的法律规定,强奸罪不存在于婚姻关系中,并且规定夫妻之间无性生活不得超过四个月。这种规定符合婚姻关系的特点,更具人性化。

女性拒绝与丈夫发生性关系,明显是一种冷暴力,其危害性是多方面的。不仅破坏婚姻关系,降低幸福指数,也是导致分居、出轨和离婚的主要因素之一。

无论是女性拒绝性行为,还是男性强制发生性关系,都属于家暴的范畴。双方的任性行为,可能成为婚姻的杀手,应该对此有充分的认识。

应该取消婚内强奸,因为它是对男性合法权益的一种无视与侵犯。

将婚内强制发生性关系,作为家暴来处理,更符合客观事实,因为家暴同样是犯罪行为,对于妇女的合法权益,同是强有力的保护。

如果女性无法容忍强制发生性行为,男性无法容忍拒绝发生性行为,完全可以通过协议或诉讼离婚的方式,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当然,如果已经进入离婚诉讼或已经离婚的男女,强制发生性行为,则构成强奸罪,必将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