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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PPP正名

 悲壮的尼古拉斯 202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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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五侠
来源:张五侠

财金10号后,PPP政策体系应该说是日趋完善,但随着专项债、F-EPC、ABO等融资模式的大行其道,PPP作为成熟的基建投融资模式受到了不少挤压,以至于很多地方政府将PPP作为最劣后考虑的投融资模式,PPP给地方政府形成的“不良”印象,不得不说是积压以久,PPP作为前些年风口上最热的投融资模式,受到热捧时也受到了很多不公正看待,今天盘点下PPP背的锅。

背锅1:PPP成本高

PPP给人的第一个印象就是“太贵”,往往要求达到8%的内部收益率,而专项债才3.5%左右的利率,工程类PPP的建安费造价下浮又比传统施工模式低,咋一看,PPP确实太贵。但这种简单静态对比至少没有考虑到以下因素:(1)资金的时间价值;传统模式下,专项债可以解决部分债务性资金,其余资金缺口需要财政当期投入,而PPP模式一般是运营期内进行付费(或补贴),支出时点滞后,将传统模式和PPP模式下进行总额对比,明显对PPP不公平,需要把PPP的付费(或补贴)折现到传统模式的时点对比才够客观;(2)技术创新;PPP的最大优势应该在于社会资本在专业方面的技术创新,来提高效率,节省成本,但这种因素习惯性被忽略,比方高速公路如果采用PPP模式,社会资本可以通过前期的地形勘测,设计优化来合理避开不利地形区域,来降低建安造价,但这种成本的节约并没有被大家认定是PPP所带来,而是觉得是理所应当的;(3)资金使用效率;传统模式下的资金使用效率普遍不高,主要原因是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专项债的资金存在沉淀等原因,常常出现专项债的资金无法拨付,而照样需要计取利息。而PPP往往是项目投入运营,发挥效益后进行付费(或补贴),资金使用效率显然高于传统模式,这个因素实践中也常常被忽略。

考虑上述三个因素后,PPP是否 “太贵”还真不一定,本来物有所值评价是评价PPP和传统模式成本的方法,但实践中的物有所值已沦为数字游戏,政府就喜欢进行直接的数据对比,这一下来,PPP确实显得比较贵。

背锅2:PPP流程长

PPP给人的另一个印象就是流程繁锁,各种方案、报告、审批、入库等,让人眼花缭乱。确实,一个完整的PPP确实需要经历上述过程,于是乎,大家习惯把项目推进慢的原因归结于PPP流程长。但却往往忽略了,PPP的流程其实可以与项目的前期报批报建并行进行,如果不采用PPP模式,报批报建没做清楚的项目依旧会推进慢。其实,在项目的完成立项后,就可以同步开展PPP流程和其它前期手续(如征地、环评、水保、初计等前期工作),当然,也不是所以前期工作都需要政府完成的,但最基本的征地、“三通一平”等还是应该由政府负责完成,而这些工作周期往往比PPP的流程周期长,所以PPP的流程并不会影响到项目的关键节。相反,社会资本出于经济效益的考虑,相比传统模式,往往会加快前期工作和建设进度。

背锅3:PPP烂尾多

PPP项目中出现了很多烂尾工程,于是乎,政府习惯把烂尾的原因归结于PPP模式,主要是考虑PPP引起政企间的纠纷,合同无法履约等问题。但导致这些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恐怕很少人去深究,除掉社会资本能力不行外,很多导致项目无法实施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1)征地问题;很多PPP项目烂尾的原因都是因为征地问题,前期用地报批手续不完善,边施工边报批,施工过程中发现征地问题无法解决导致项目停工停产,社会资本本身因窝工停产利益就受到影响,还要面临建设期违约处罚,于是就出现了纠纷扯皮,导致项目烂尾。(2)前期手续不齐;很多PPP项目因选址、环保、规划等前期手续无法办理导致项目无法实施,以笔者经历的垃圾焚烧PPP项目为例,前期选址论证不够充分,周边百姓对项目高度敏感,导致后期选址调整,导致项目延期3年,与征地问题类似,这都是政府方前期工作不扎实导致的,而非采用PPP模式导致的。(3)领导换届;PPP项目建设期内经常遇领导换届,领导对城市建设重点的调整,常常会伴随叫停或缩减项目。

遇到上述的情形,即使项目采用由政府建设模式,项目也都会产生烂尾的风险,并非是由于PPP带来的。

背锅4:PPP风险大

相比F-EPC、ABO等模式下的固定回报,社会资本在PPP在承担的风险确实过大,一旦政府给社会资本在绩效考核打分上“穿小鞋”, 社会资本可能连一分钱都拿不到,这是很多社会资本普遍的心态,导致现在社会资本普遍热衷于F-EPC和ABO,PPP也受到了社会资本的冷落。

相比这些所谓的新模式,PPP的风险真的很大吗?那倒未必。首先,PPP是财政部明确可以通过预算安排支出的模式,而F-EPC和ABO都存在财政预算无法支出的合规风险;其次,PPP已经明确合规的情形下不会新增隐债,而F-EPC和ABO等靠“自圆其说”下的平衡,穿透来看隐债风险极高,未来被叫停的风险极大;最后,金融机构对PPP可提供项目贷来支持项目融资,做到期限匹配,成本又低。而F-EPC和ABO模式下,社会资本的融资风险极高,要么是短贷长投,要么是融资成本奇高,未来项目资金来源存疑。可见,PPP的风险相比其它模式还是较小,至于PPP的绩效考核完全可以通过优化绩效考核方案,比方增加申诉机制来降低未来风险。

背锅5:PPP政策不稳

PPP被外人议论的问题之一就是发改和财政为了争夺话语权,各自出台政策,而且政策间相互打架。事实真的如此吗?以自己这几年的工作经验来看,发改和财政在推动PPP这件事上,应该还是配合协作更多,不太存在政策矛盾的问题,要不我们的PPP事业前些年也不可能发展到现在的规模,只在发改更侧重于投资建设端的管理,而财政则在全周期的预算管理上下了比较多功夫,两者从不同的角度进行政策规范,不能误解为发改和财政各自出台了PPP政策,就认为他们出台的政策之间矛盾。

PPP的另一个问题就是隐债问题,而且经常是追溯既往的用新政策要求对老项目进行整改规范,但熟悉PPP政策的都知道,财政部的PPP政策其实一直都是新老划断,但耐何PPP前面有座ShenJi大山,不分青红皂白,一顿操作猛如虎,给PPP的参与各方都搞得晕头转向,让PPP的政策预期大打折扣,但深究这都不是PPP的政策本意,ShenJi造的孽,最后锅让PPP背了。

为PPP正名并非鼓吹PPP,各类项目应该有最合适的投融资建设模式,这两年基建领域表面出现了各种新型的投融资模式,像F-EPC、ABO等等,似乎是各种模式百花争鸣,但这些模式若是为了规避政策监管作所谓的“概念”创新,这就需要慎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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