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网 2021年2月8日,《云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通过第十三届省人民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审议,2月27日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0号印发,并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3月1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在海埂会堂召开,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云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办法》的出台背景 农村饮水安全事关人民身体健康、生活幸福,解决农村饮水安全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的民生大事,是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基础条件和重要保障。多年来,全省各地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扎实推进“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经过多年持续发力,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 截至2020年底,云南省共建成农村供水工程73.65万处,解决了3681.08万农村居民的吃水问题。其中集中式供水工程8.65万处,供水人口3560.67万人,占农村供水人口的96.7%,分散式供水工程65万处,共解决120.41万人的饮水问题,占农村供水人口的3.3%。 目前仍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程投入不足,工程建设标准低; 二是维修养护资金不足,难以保证工程正常运行; 三是管理保护机制尚需健全,一定程度影响工程运行和安全的; 四是供水水质与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相比,还存在差距。 《办法》明确的重点事项 《办法》以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为宗旨,以解决农村供水管理实践中的现实问题为导向,紧扣规范农村供水用水活动,维护供水用水各方合法权益,设置了总则、规划与建设、管理与维护、水源与水质、供水与用水、法律责任、附则7个章节,共38条。 一、明确农村供水的公益属性 农村供水工程是公益性基础设施,《办法》明确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以政府投资为主,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进一步加大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投入,对水价低于运行成本的农村供水工程要实行适当适度的财政补贴。 二、鼓励社会参与建设和管理 《办法》在总则中明确“农村供水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规划、厉行节约、安全卫生的原则,推进公益化服务、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 《办法》明确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在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基础上,鼓励社会投资、捐资以及投工投劳建设农村供水工程。 三、明确农村供水工程产权确认原则 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或者按照出资人意愿确定产权。同时,明确在不改变工程基本用途的前提下,集中式供水工程可以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由所有权人依法通过承包、租赁和委托管理等方式,确定供水单位,负责工程管理和维护。 四、进一步重视水质提升 《办法》明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农村供水水源保护,防止供水水源污染,并对供水单位的水质检测和政府部门的水质监测进行了相关的规定,要求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同时规定了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的相关条款。 五、明确农村供水工程有偿使用 为促进节约用水和保障运行管理:一是明确了集中式供水的有偿使用制度,分散式供水工程供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作了另行规定。二是明确农村生活用水水价,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并根据供水成本、费用变化和用水户承受能力等因素适时合理调整。 1 精彩问答 记者问:请简要总结一下云南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云南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刘刚: “十三五”期间,云南省累计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投资118.68亿元,巩固提升了1963.1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80.5万人。现行标准下,全省存在饮水安全问题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全部实现饮水安全有保障。 一是省水利厅联合省扶贫办精准识别饮水安全问题24153户99453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并实行动态管理。 二是利用国家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机遇,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优先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三是着眼于加强工程管理,全省129个县(市、区)落实了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落实了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出台了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落实了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经费,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基本健全完善。 四是实施挂牌督战,严格监督检查。省水利厅印发挂牌督战工作方案,厅领导分片挂联16个州(市)和16个督战重点县开展了农村饮水安全挂牌督战工作。 五是抓好专项行动和逐村达标评价。紧紧围绕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成果,重点组织开展了“问题整改排查、抗旱应急拉水送水、水质提升、供水工程管护维修、水费收缴、服务承诺”六个专项行动和逐村饮水安全达标评价工作。 六是狠抓水费收缴工作。截至2020年底,提前一年完成目标任务。全省集中供水工程已全部定价收费,水费收缴率达95%以上。 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杨瑞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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