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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判断力批判》四:目的论判断力的分析论与辩证论

 解毒时光 2022-07-08 发布于北京

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区分出了两种判断力,一种是规定性的,即在给定的规则之下进行判断的能力,即从普遍到特殊;还有一种是反思性的,也就是在没有规律的前提下进行判断,即从特殊到普遍。前者没有什么太多可以考察的,是一种偏执行的能力,而后者才是《判断力批判》所主要讨论的内容。

在反思性的判断力当中,康德又做了更进一步的区分,一种是审美的判断力,一种是目的论判断力。前者是人在与客观发生关系时,主观中作判断的一种普遍性。后者是人在认识客观的时候,将一种目的性赋予客观,借此来认识客观事物的整体性的一种能力。

在前面,我们已经完成了对审美判断力批判(即审美判断力的分析论、纯粹审美判断的演绎、审美判断力的辩证论和发发论)的理解,接下来将会分两次完成目的论判断力的批判,进而完成对《判断力批判》的全部内容的阅读。目的论判断力批判,依照康德的理论结构,也同样分为分析论、辩证论以及方法论。这一次我们将会完成分析论和辩证论。

目的论判断力的分析论

为什么康德要从审美判断力过渡到目的论判断力,如果从学术的角度来说,这本来就是一种合目的性的判断力(当然也有其他的原因,比如要将自然引向自由,认识引向实践)。如果从判断力的总体划分来看,审美判断力属于一种主观合目的性,既然有主观,那么就应该能够设想一种客观合目的性。这种设想的方式,本身就是合目的性方法的一种运用了。

其实我们在此可以做一个深入的细分,可以将判断分为

主观形式上的判断:即前面讲的审美判断

主观质料上的判断:这个判断其实就是实践,在主观上对客观进行判断

客观形式上的判断:这部分康德认为是数学

客观质料上的判断:是接下来要深入探讨的目的论判断力

这其中,康德明确的说了审美判断,就是主观形式上的判断,所以才能具有主观的普遍性;主观质料上的判断,通俗的来说,就是一个个的实践活动中的人的判断,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已经探讨过了。

那么既然深入到客观判断上,康德首先就在这一部分先考察了客观形式上的判断,康德的客观形式,无非就是时间和空间,如果针对于纯粹的时间和空间的判断,那就是几何与数学了。

所以康德这样说:“这种智性的合目的性虽然是客观的(而不像审美的合目的性那样是主观的),按照其可能性却仍然可以理解为、但却只能普遍地被理解为单纯形式的(而非实在的)合目的性,即:理解为合目的性,却并不需要一个为它奠定基础的目的,因而并不需要在这方面的目的论。”或者说,这种客形式判断的美是一种完善性,而并不是什么真正的合目的性。

这样也就将这种客观形式上的合目的性排除在研究范围之外。不过康德接下来也没有马上进入分析论的实际内容,而是进一步的进行区分,在客观的实质上的(质料)合目的性方面,也可以划分出相对的合目的性和内在的合目的性,他要讨论的,只有内在的合目的性。

说到这,其实还是要明确一下康德的“合目的性”到底是什么,这样才能前后贯穿的搞明白他的意图。如果我们把已经存在的某个现象叫做结果的话,那么往前追溯这个现象之前的状态,就是这个现象的原因,这是一种基于时间上的线性因果关系,在后面康德也将其称为机械因果,那个原因也被称为作用因。

但还有另一种情况,如果考察我们自己,在发出什么动作和行为之前,心中一定会有个决定,如果把这个行为看作结果的话,那么它的原因就是我们的意志,但更进一步考察的话,那个原因就是意志当中将行为结果进行思考的状态,也就是那个行为既是结果,又是在意志中充当原因的东西,更直白的说,就是一个目的,所以康德将其称为目的因(目的因和作用因这些观点能追溯到亚里士多德),而这个因果关系也就可以称为合目的性的。

当然这只是在考察人自身行为的时候,如果将这个洞察扩大化,放到世间万物,比如一个动物、一棵植物或是自然界整体上,我们也可以同样类比的说,猫之所以是现在这个样子,是有其目的的,这就成为了它的一种合目的性。

这样,回过头来看康德所谓的相对合目的性和内在合目的性。前者就像是我们说,猫的合目的性是为了抓老鼠,而后者就像是说,猫的合目的性是在于成为一只猫。相对合目的性是在外在的因果链条上去看目的,而内在合目的性是在事物整体以及内部的角度去看。所以相对合目的性的探讨价值不大,而内在的合目的性才是能够帮我们认识整体的一个重要方法。

接下来,康德就进入对自然合目的性的论述,首先他考察了自然目的之物应有的特质。什么自然目的之物?康德认为“如果一物自己是自己的原因和结果,它就是作为自然目的而实存的”。这种说法其实有些令人迷惑,所以紧接着康德举了个例子。

以树为例子来看,:

“首先,一棵树按照已知的自然规律生出另外一颗树。”

“其次,一棵树甚至作为个体也自己产生着自己。”

“第三,这个生物的一部分也是这样自己产生自己的,以至于某一部分的保持交互地依赖于另外那些部分的保持。”

康德这个例子也是具有逻辑层次的,先从最大的类别或群体的角度来看,自己是自己的原因,也就是这个类别会自己不断地产生自己,也就是树产生树;然后进入个体,树的每一天都是后一天的原因,它不断地生长着;最后进入个体的局部,树的各个部分也是互相依存,所谓唇亡齿寒,每个部分既是另外一部分的原因,也是它们存在的结果。

由此,康德给出了自然目的之物的两个条件:

“对一个作为自然目的之物首先要求的是,各部分(按其存有和形式)只有通过其与整体的关系才是可能的。”

“那么对此就有第二个要求:它的各个部分是由于相互交替地作为自己形式的原因和结果,而集合为一个整体的统一体的。”

其实这两条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一个这样的产品作为有组织和自组织的存在者,才能被称之为自然目的”,也就是“作用因的联结同时又可以被评判为由目的因所导致的结果了”。

随后康德下了一个结论:作为自然目的之物就是有机物,“一个有机的自然产物是这样的,在其中一切都是目的而交互地也是手段。在其中,没有任何东西是白费的,无目的的,或是要归之于某种盲目的自然机械作用的。”

接下来我们从几个方面来去解读一下康德关于自然目的之物是有机物的这个论断。

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比如人类,在一个人的诞生和成长的过程中,他的身体不但知道要生长,而且知道该如何生长。简化的来看,就如DNA与蛋白质之间的关系,DNA就像是设计图纸,而蛋白质就像是建筑材料。一个有机体就是内部既有设计图纸,又有建筑材料,并可以根据图纸将建筑实现。这就跟人造物不同,比如一块手表,它自身并不包含图纸,它只是根据图纸被造出来而已。

进一步从逻辑的角度来看,图纸相当于形式,材料相当于质料,这样一个有机体就是在自身中包含形式和质料二者,缺一不可。如果只有形式那就只是一种思维的东西,比如数学,如果只有质料那就是一些人造物或无生命之物,所以康德也间接地回应了生命是什么,生命就是形式与质料的综合统一体。

另外从现代物理学的角度出发,有一个概念叫做“熵”,虽然在整个宇宙范围内,熵是不断增加的,但在独立个体上,比如有机物上,熵就是一种减少的状态。熵是有序和无序的标志,如果事物是有目的的并且目的是显现的,那么就是有序的,所以熵与合目的性几乎是等价的。另外现代物理中,能够标志时间前进的物理量只有熵,而康德理论中因果关系就是时间的一种体现,那么熵、时间、因果、合目的性这些概念之间就具有了一定的关联,值得深入去探索。

最后康德也提到了有组织和自组织,这实际上是现代数学当中“复杂系统”概念,一个有组织和能够自组织的系统,就会有一种特性叫做“涌现”。它不像是拼乐高一样,将每一块拼到一起,并可以按照性状拆散,而是当部分集合为整体的时候,会涌现出新的特性,这时部分和整体的关系不是包含与被包含,而是一种共存的关系。有机物正是这样——无生命的元素组合在一起竟然产生了生命。

总的来说,表面上看,康德在探索的是合目的性,但实际上,他却是在探索一种“关系”,一种超越了线性因果的关系,这有点像他范畴表里的“协同性”一样,也像那句话All for one,one for all。也许这种整体和部分的关系正是来自于康德对于社会中,个体与群体、个人理性与群体理性之间的关联而对比得出的结论。

回到康德的内容,在对自然和目的之物就是有机物进行论述之后,他做了一个更大的扩展。既然可以这么想象自然之物,那么也可以将自然这个整体,也就是一切有机物和无机物构成的自然界想象成一个合目的的整体,这就是“自然合目的系统”,实际上就是我们现在经常提到的“生态系统”。

要注意的是,在这部分,康德反复强调的一件事就是这种合目的性虽然是客观的,但实际上它并不是现实的,并不能说自然或有机物真的有个目的,而是看起来有个目的,这种目的的设定是帮助我们更好的了解自然,而不是真正说明自然是怎么样的。

所以康德也说这种目的论是导向自然神学的一个方法,对于科学来说,只是科学的内部原则,绝对不能将这种和目的性就认为是现实的存在物所固有的属性。

目的论判断力的辩证论

在前面分析论的部分,我们已经能看到康德反复在两个东西上面论证,一个是机械因,一个是目的因。前者是那种冰冷的自然因果关系,后者则是看着像是带有一种意志的把结果当成原因的东西。实际上这背后还有两个关键的问题,就是可能性和现实性,康德一再强调目的因是可能性而机械因是显示性。

那么容易出问题的也就是在这几个概念的关系里,这也是康德要在辩证论中所讨论的问题。

那么根据机械因和目的因,以及背后的现实性和可能性来说,康德给出了两组四个命题——

第一组

“这个反思的第一个准则就是命题:物质的东西及其形式的一切产生都必须被评判为按照单纯机械规律而可能的。”

“第二个准则就是反命题:物质自然的有些产物不能被评判为按照单纯机械规律而可能的(它们的评判要求一条完全不同的原因性规律,也就是目的因的规律)。”

第二组

“命题:物质的东西的一切产生都是按照单纯机械规律而可能的。”

“反命题:它们的有些产生按照单纯机械的规律是不可能的。”

这两组看起来类似,但实际上有很大区别。第一组是一种可能性的判断,也就是说是对人在认识当中的判断进行考察,而第二组是一种现实性的判断,是针对存有进行的现实性考察。

第二组明显是一个二律背反,而且我们只能支持命题,无法支持反命题,虽然我们不能确认,但也没有任何的根据去那么说。这一组其实没有什么可探讨的余地。

反倒是第一组,其实它反映了一个人在认识自然时候可能会遇到的困境,我们是应该按照机械规律去看待世界,还是按照目的因的方式去看待。这才是有意义的二律背反,康德要进行辩证思考的也是这组命题。

对此,我们稍微展开理解一下,机械因和目的因在我们认识自然获得知识的时候分别对应的不同情况。

举个例子来说,太阳照着石头变热这个现象。如果从机械因的角度来说,我们会说太阳的热核反应放出光,光与石头发生作用将能量传递给石头,石头变热。这样一个个的因果环节都很清楚,但前提是在于我们知道这其中的规则。

反过来看,如果人们不知道这些规则,当看到太阳照热石头这个现象时,当然会有一个因果判断,就是太阳是石头变热的原因,但这并没有帮助我们认识到更多,除非我们假设太阳照热石头是有其目的的,背后还隐藏着什么,我们才会去探索,按照这样的假设去探寻一个能够给我们满意的答案。

以上这个例子还并不是特别的贴切,我们转向有机体,比如一棵树,我们知道浇水会让树生长,这只是一个机械因。但在这个原因背后,一定还隐藏着无数个动作,无数个原因,因为不可能只浇水树就会增长,在这样情况下,我们就需要把那些偶然的,不清楚的原因统合起来,形成一个树要自己生长的目的因,在这样的统一之下才能完成我们对树生长这个过程的认识,即便是随着知识水平的增长,人可以在树生长的过程中发现更多的原因,但总不能穷尽,所以那些不清楚的偶然就需要一个总体的目的因进行统合。

我们回到二律背反当中,这个二律背反的核心就是一方面我们要按照机械因的方式去认识世界,另一方面我们又不能完全依照机械因来去认识,因为认识能力的限制,我们需要目的因的帮助。

康德在此做了很多论述,比如讨论了四种目的因的观点,包括自然观念论中偶然性的机械论和必然的宿命论,自然实在论中的物活论和有神论,这些我们都不深入的去了解了,其实最终康德想要明确的是,这些都无法解决这个二律背反。只有将机械因和目的因放置在不同维度考虑,并将二者统合起来,才能真正解决这个问题。

其实这个问题我们应该很熟悉,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康德面临的问题就是自然和自由的矛盾冲突,对应的在判断力中,机械因和目的因与自然和自由的冲突是同构的。

一方面,从现实的角度来说,除了机械因,我们没有别的可靠的东西,机械性的因果关系,是支配这个世界表象发展的关键,而且有可能是唯一关键。如果人可以完全的认识所有的机械因果关系,那么也可以了解整个世界的运行方式。但就目前来看,人的认识能力不足以达到这样的程度,所以就需要通过目的因的方式,来将那些无法认识的部分进行统合,这样就完成人类对世界认识的整体拼图。

另一方面,这个世界似乎有着太多在机械因之上的,比如生命的诞生这样的东西,从简单的机械过程中进化出更加生动复杂的世界,如果不用目的因的方式,我们根本无法理解有机体甚至是智能的产生。但人类的认识能力除了片面地了解之外,还有一种完整的统一倾向,否则认识就始终处于悬空状态。

实际上机械因和目的因只不过是站在此岸和彼岸不同角度看到的同一样的事情,在现实的角度我们用机械因去确认,但在未知的可能性角度,我们需要目的因去假设和统一。

康德认为机械因与目的因,机械论与目的论,应该在一个更高的原则上进行统合,最终二者就是手段与目的之间的关系,它们都是为了人类认识这个世界所服务的。

就如康德所说,判断力在知性和理性之间架起了一座桥,而判断力的二律背反,实际上就是在向理性的二律背反靠拢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对理性的二律背反的模拟。世界是以机械性来认识,还是以目的性来认识;人是由机械原因决定的,还是可以有自己的目的,这两组问题是一种在判断力和理性之间的过渡。康德用其独特的辨证方法,并没有完全否认和肯定任何一边,而是认为它们分属于不同的层次,只有结合在一起,才是这个真实的世界。

以下为判断力分析论和辩证论的主要结构:

第二部分 目的论判断力批判

§61. 自然界的客观合目的性

第一章 目的论判断力的分析论

§62.与质料上的客观合目的性不同的单纯形式上的客观合目的性

§63. 自然的相对合目的性区别于自然的内在合目的性

§64. 作为自然目的之物的特有性质

§65. 作为自然目的之物就是有机物

§66. 评判有机物中的内在合目的性的原则

§67. 把一般自然从目的论上评判为目的系统的原则

§68. 目的论原则作为自然科学的内部原则

第二章 目的论判断力的辩证论

§69. 什么是判断力的二律背反

§70. 这种二律背反的表现

§71. 解决上述二律背反的准备

§72. 关于自然合目的性的各种各样的系统

§73. 上述系统没有一个做到了它预定的事

§74. 不能独断地处理自然技艺概念的原因是自然目的之不可解释性

§75. 自然的客观合目的性概念是反思性判断力的一条理性批判原则

§76. 注释

§77. 使自然目的概念对我们称为可能的那种人类知性特点

§78. 物质的普遍机械作用原则与自然技术中的目的论原则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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