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为你深度解读《资治通鉴》 《资治通鉴》第25卷,汉纪十七 汉宣帝 元康元年(丙辰,公元前65年) 【原文】
【译文】
【解析】上面这段材料之前还有一大段,说的是西域突变。 当时,冯奉世持节护送大宛国等人返回西域,中途发生变故。 莎车国动乱杀死亲汉朝的国王刘万年和汉朝使者奚充国,匈奴攻打车师国未果。 同时莎车国攻打西域南路的小国,逼迫其叛汉。 原本的西域都护又被隔绝在西域北路,汉朝在西域的局面几乎要崩溃。 这个时候冯奉世主动征调西域诸国部队,灭掉莎车国,让整个西域又重归到汉朝。 而上面这段材料就是对冯奉世的论功行赏,其中大段的引用了萧望之对此的看法。 从结论来看,萧望之是不建议封赏的,但是从其言语过程来看,萧望之的建议有三个出发点。 其一,功过本身对于冯奉世的问题,要分别从功过来看。 说功,他的确稳定了汉朝在西域的局面。 说过,冯奉世此举其实是超越职权。
这一点,萧望之没有过分夸大错误,也没有贬低功劳。 其二,奖励动作的引导作用
奖惩冯奉世,就其功过而言,并不是很大的问题。 如果把问题升高一个维度事情就不是这么简单了。 这就要讲一讲奖惩是为了什么? 从点的维度来讲,不过是针对一件事功过的奖惩。 从线的维度来讲,更多是一种行为引导,告诉众人,这个可以多做,那个不能做。 从立体维度度来讲,奖惩是对组织的制度和利益的维护。 所以理解了这一点再看冯奉世功过问题,就完全不一样了。 因为从冯奉世这件事的表现来看,功过一体,即他的功建立在违反制度、逾越职责的基础上。 奖励了冯奉世,比如封侯,就等于朝廷认同或默许冯奉世这种行为,包括他逾越职权等等,超常规的动作。 而所有奖励,其实都是在树立榜样,传递出现的信息基本上可以看在告诉众人“来,都来学这个人,有好处哦!” 同理,惩罚也是如此。 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冯奉世的问题比较复杂。 其三,示范作用带来的影响回到冯奉世的功过的处理,其实无非有三种情况。 奖、惩罚、不奖。 如果奖励冯奉世,比如封侯,毫无疑问,众人都学冯奉世一样。 甚至个别人不惜冒着开边衅的风险搞事情。 这就是萧望之所说的“开后奉使者利以奉世为比,争逐发兵,要功万里之外,为国家生事于夷狄,渐不可长。” 相当于用组织利益为自己上位承担风险,也叫损公肥私。 如果惩罚,同样也不行,危机情况需要有人挺身而出承担责任,结果最后有功还要惩罚,那么以后大家都不这样干了。 这一点,萧望之没说,但是道理显而易见。 如果不奖不罚呢?别人同样会想,自己一心为公,到头来好处都没捞到,还有承担责任的风险,这太不划算。 搞惩罚,是让别人不愿意去干,不奖不罚,则是让别人没有动力意愿去干。 所以,冯奉世这种情况,奖励、不奖励、惩罚,最终造成的结果都是损害组织利益。 尤其是对那些求上进、积极主动干事的人而言,更是一种打击。 所以,对于冯奉世的奖励亦或者惩罚要慎重。 既要,确保积极性,让下面的人遇到事情的时候不会因为担心承担责任而畏事不前,又要确保,下面人不会为了功劳,而故意搞事情来刷功劳。 其中这个度是极难把握的。 萧望之最后提了一个建议,即折中“奉世不宜受封。” 可以奖励,但不应该封侯,相当于把奖励降低了一等。 因为,在汉朝封侯时最高的奖励,无数人为之向往。 在冯奉世的问题上,不进行封侯,而给与其他的奖励,其实就是通过奖励幅度的控制来对人心取舍的把控。 即,在情况紧急的时候,做出的应急之举,朝廷不追究责任,同时也给予一定的奖励。 奖励的存在,确保了一定积极性,算是兜底,虽然没有封侯这么高。 但是,因为不进行封侯,奖励的力度小了,也让有心之人,熄了搞事情捞封侯的心,因为投入产出不划算嘛。 【启发】奖惩是个大学问。 我以前听不少员工、同事都说过,自己如何如何有功劳,但是领导不奖励。 亦或者说,谁谁谁干了什么事,但是领导不考核,视若无睹。 咱们排除权力规则、人际关系等方面的因素。 奖惩这件事,绝对不是单纯地看功劳、过错这么简单。 在《六韬· 由此可见,奖罚并不在于其本身,而是在于奖罚这个动作带来的综合效益。 至于这件事本身的功劳大小,讲实话,对于领导、老板而言,反而是细枝末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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