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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雪婷:双面谎言的少年 | 司法社工服务案例

 萨拉丁123 2021-03-22

文/甘肃欣雨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王雪婷

一、案例背景

2020年5月,城关区天水南路发生一起抢劫事件。犯罪嫌疑人金某在房间内实施盗窃行为,将受害人手机拿走抵当,赃款挥霍。案发后,金某涉嫌盗窃罪被依法审查。城关区检察院审查决定,给与其六个月考验期,并与其监护人、居住地所在村委会、司法社工达成在考验期对金某全程跟踪帮教的共识,对其进行监督考察,共同帮助其树立对法律权威的敬畏信仰,确保监督考察期内对金某的帮教落实到位、取得成效。

二、问题预估

(一)家庭基本情况

父亲总是喝酒,酒醉后对母亲、哥哥及自己进行家暴,年长十岁的哥哥在11年前离家出走,金某也在三年前离家,两年前与父母亲断了联系,故父母亲信息不详,只知道在从小便在新疆打工。父亲是司机,母亲工作不详。

(二)问题呈现

在社工针对金某开展帮教服务时,发现金某目前面临的问题有如下几个方面:

1.家庭监护能力不足。因父亲长期喝酒后打人,导致家庭成员关系紧张,母亲也离家出走,从小金某就没有了家庭监护,监护人对金某的管教和监督不足;

2.法律意识淡。在前期的沟通交流中发现,金某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不会觉得这样的行为会产生什么严重的后果,也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

 3.朋辈群体正向引导性差。金某因为没有上学的缘故,接触的一些朋辈群体都是社会不良人士,学习很多的不良风气,没有一个健康的朋辈成长环境。

三、介入目标

(一)提升家庭监护能力,促进家庭对服务对象的监督教育;

(二)提升服务对象的法律意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三)为其链接交友平台,多去认识正向群体,改变自身不良风气。

四、介入方法

(一)亲职教育

针对服务对象与家庭互动方面,在监管期间为服务对象与父母促进沟通和交流,定期开展亲职教育活动,组织亲子活动,通过语言、行为等方式,改善亲子关系,增强家庭支持。

(二)法律普及

针对服务对象开展法制教育,如:法律专题讲座、法律知识竞赛、观看法律视频、参与模拟法庭等活动,切身感受法律的意义及威信。

(三)心理测评

针对服务对象进行心理疏导工作,通过心理问卷、房树人等形式,缓解服务对象心理压力,提升个人自信,增强内在动力。   

(四)就业培训

针对服务对象的就业能力,链接资源开展就业培训会,挖掘服务对象自身能力,为其赋能,掌握更多地生存技术,为之后的工作做好铺垫。

五、服务成效

通过社工6个月的帮教工作,服务对象在各方面都有积极的改变,服务成效明显,具体改善情况如下:

(一)自我认识明确,自身的问题得到很大的改善,撒谎情况减少,学会换位思考,偏差认知和行为得到改善;

(二)善于反思学习,对自己之前的违法行为表示懊悔,开始自愿参加一些志愿活动,也对受害人表示歉意,尽力去赔偿受害人的赔偿款;

(三)家庭关系改善。通过社工、检察院长期与其家庭成员的沟通交流,父亲对于自己的行为也产生了深深的懊悔并表示以后会戒酒,好好管教自己的孩子,而服务对象通过一次次的亲职教育也渐渐向父亲打开了自己的心,愿意重新接受父亲。

六、服务反思

(一)孩子犯罪诱因多都与家庭环境有关

父母离异、家庭暴力、父亲酗酒等因素都致使最后家庭妻离子散;其次就是同辈群体,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因早早辍学与同学失去联系,提前步入社会结识很多社会人士,从而学习不到正向的生活方式与态度。

(二)秉持尊重、接纳、去标签化原则

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秉持尊重、接纳、去标签化原则为他们提供心理辅导、参与公益志愿服务、接受相关教育等,结合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为其开展个案管理与服务,以此引导未成年人提升其法律意识、避免再犯罪、提高个人抗逆力、通过检察机关的考核,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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