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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事,图画中抽象出的世界(二)

 福大大锐思花雨 2021-03-24

        如果说汉字六书之“象形”造字法,尚停留在“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的阶段;那么,“指事”造字法,则称得上是“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了。对于古人而言,当他们察觉现有的记事方法,诸如结绳记事,不能满足自己的需求时,就果断地开拓新的领域,探索新的方法。“象形”,就是他们率先发现并广为运用的。这种看似简单、实则有一定逻辑规律的造字法,相较于其后出现的几种方法,自然是简便易行易上手。为此,也着实推行了一段时间。

       但渐渐地,随着人们认识边界的不断扩大,天地万物也都近在眼前;随之而来,先民们发现,不是所有的事物,都可以去勾勒描绘;更何况,还有很多想要表达的意思,并不能用图画的形式去展现。

       正如第一次面对困境时的突破一样,古人在“象形”造字法的基础上,又找到了第二种方法——指事。作为排在“六书”第二的造字法,“指事”固然不是最令人满意的造字之法——这从后世形声字在汉字中所占比重高达百分之八十以上就不难看出;但毫无疑问,指事却是在汉字发展过程中,最不可或缺的桥梁。

       正如象形字可以按照一定规则区分类别,“指事字”也概莫能外。之前我们在介绍“指事”造字法的定义时曾指出:

构成指事字的两个部分,

至少有一个部分,

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纯符号。

       为此,我们不妨先从“符号”的角度,来将指事字进行归类。

       “说话听音,锣鼓听声”,既然说指事字至少要包含一个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纯符号,显然,“一个”,就是最低限度;“一个”,也绝不是上限。

       第一类,纯符号构成的指事字。

       1、比如说,排列在《说文解字》部首第一位的“一”。

       《说文解字》总共有540部首,其中排在第一位的是“一”。许慎在解释“一”的时候是这么说的:

惟初太始

道立于一

造分天地

化成万物

       其实在早期,人们还没有用文字来记录表达沟通交流时,“一”只是一个记录数字的简单符号。这就好像曾今看到过的一个笑话:

       从前有个财主,家里很有钱,但却目不识丁。所以,每当有人向他借钱时,他就在墙上画一个圆圈;再来借的时候,就再画一个。他的邻居为了应急,先后向他借过两次数目一样多的钱;故此,财主家的墙壁上就有两个圆圈。这一天,邻居手头有了钱,就一次性还给了财主。财主很高兴,就在这两个圆圈上画了一条竖线——表示一笔勾销。

       又过了一段时间,财主来到记账的房间,看着墙壁上两个串成一串儿的圆圈百思不得其解:这究竟是别人欠我什么呢?思来想去,得出一个结论:

邻居欠我一串糖葫芦!

       这自然是个笑话,但却也可以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人们对于计数这这件事,或多或少都有着自己的一些习惯。

       言归正传。“一”最初,大概也和这个“圆圈”一样,不过是更为合理简便的方式。只是后来,伴随着文字的出现,“一”也有了自己的“编制”——成为汉字大军中的一员,隶属于“指事”方队。

       自然,这一方队中这一类型的,还有二、三等等。

       2、除了数字之外,还有表示方向的上,下。

       上的字形演变是这样的:

       《说文解字》:“丄,高也。此古文上,指事也。上,篆文丄。”

       下的字形演变是这样的:

       《说文解字》:“丅,底也。指事。下,篆文丅。”

       如果我们不明确指出,上显然是一个“二”字:也是两横,也是一长一短。如果我们将上与下放在一起比较,就会发现一个规律:甲骨文中的上、下,虽然都是两横组成;不同之处就在于,最长的那一横所处的位置。于是我们可以得出,这最长的一横,恰是古人造字之初表示上下的一根标杆。

       上下出现后,最初本来只是表示方向方位,但逐渐也有了一些引申的含义;或者说,在具体的语境中,就有了特定的意味。比如说在《左传》中有这么一句:

犹燕之巢于幕上

       这句话的意思是,就像燕子把巢穴建筑在帷幕上。一个“犹”字就告诉我们,这是一个比喻句;比喻的是环境的危险。此时“上”的含义,就不再是我们所理解的那种简单的“上”“下”之分了,有了居高而危的感觉。

       再比如屈原在《天问》中有一句:

上下未形,何由考之?

       这句话的意思是,天与地,还处在混沌之中尚未彻底分开,怎么去其中进行探究呢?

       此时的“上下”,就不再是方位了,而是分别代表了“天”与“地”。

       3、文

       这个字在今天看来,没有任何歧义,就是我们所熟悉的文化、文字的文。但在古代,其实它最初的意思,类似于我们现在的“文身”。

       《说文解字》:“文,错画也。象交文。”

       所以最初的“文”,代表的就是交错的笔画,一种刻在龟甲兽骨上,亦或岩穴山洞中的图案。

       第二类:加体指事字。

       顾名思义,就是在具有明确含义的文字,往往是象形字之上,增加一个纯符号来表示具体含义。

       这种符号,或者指出想要表达的位置,如之前我们举到的“刃”的例子,就用一“点”,来指明“刀刃”所在的位置;“本”与“末”,也是用一横来表示树木的根部与顶梢。——这一类我们之前举过一些例子,在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另外还有一类符号,用来表示较为抽象的事物或无法用“象形”的方式来表达的具体事物。

       比如说“欠”。

       今天“欠”的含义,使用频率最高的就是亏欠、欠费一类;但其本义并非如此。

       《说文解字》:“欠,张口气悟也。象气从人上出中形。”

       在许慎看来,“欠”,就是人们在困倦时张嘴打的哈欠。这才是“欠”的本义。

       再比如“北”。

       今天我们说到“北”,基本上指的都是方向。但表示“北”这个方向,却不是它最初的含义。

       《说文解字》中对“北”的解释是“从二人相背”。字面意思,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背靠背”;深层含义,指的是二人之间观念意识或行为作风的相背离。这显然是一个很难用象形亦或增加一个符号来明确传递的意思。

       翻阅《说文》,几乎页页都有“形声字”,至于“指事”,则不过是点缀其中。其实,若说到数量,指事字在整个汉字体系中真的是屈指可数,寥寥无几;但若论其重要性,则称得上是必不可少。如果我们再去横向比较汉字“四书”——象形,指事,会意,形声,我们就会发现,“指事”绝对称得上是独一无二的存在。似乎只有在它这里,没有任何意义的纯“符号”,才能发挥出最大的作用。

       成为一个特别的存在,做一个独特的自己,不也很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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