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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他们从你们中间赶出去——对教会惩戒的一个误解(音频)

 亮哥eoim8x8y62 2021-03-25

以时代为领,随会幕前行

本刊前身为教会微刊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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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李贤
片尾曲 |《信靠顺服》

在教会惩戒的所有步骤中,这一步——把他们从你们中间赶出去——看上去是最没有人情味的,所以很少有教会曾经这么做过。可是,这其实是一种对教会惩戒的误解。事实上,教会惩戒从一开始就是基于爱心的,若不是出于对信徒的爱,教会何必要得罪人呢?另一方面,若不是出于对神的爱,教会又何必要洁净自己呢?

关键问题是,我们如何正确理解这看似最没有爱心的一步,当我们明白基督和使徒为何主张将不悔改的信徒逐出教会的时候,我们才不会认为基督和使徒设立教会惩戒的时候,是没有爱心的。 

教会惩戒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挽回和补救的工作,好让教会恢复圣洁和纪律。教会惩戒总共分为五个步骤,前四个步骤都是看犯罪的弟兄为肢体,而来到第五步——把他们从你们中间赶出去——则不再视他们(犯罪而不悔改的人)为弟兄,而是“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太18:17)。这句话的意思是什么呢?是把他们排除在救恩之外,好像天主教所主张的“教会以外无救恩”的观念吗?不是的。教会并不能够判断一个人是否是真的信徒,谁知道那些暂时犯罪不悔改的人以后会不会悔改呢?这只有神知道。

教会也不能够决定人得救与否。但是,教会必须行使基督所赋予她的权柄,来管教那些在言行上与真信徒不符的人,好苏醒他们的灵魂,促使他们悔改。从这个角度来看,教会惩戒就是另一种形式的传福音,目的是让人悔改得生命。

所以,当一个信徒在言行上表现得像是外邦人和税吏的时候,在教会惩戒的这一步,教会就视他们为外邦人和税吏,而不能包庇他们的罪,继续视他们为自己的弟兄。当教会惩戒走到这一步的时候,也意味着教会已经拿那些犯罪不悔改的人没有办法了,只能把他们交给神,让神来处理那些人了。 

那么,什么是“赶出去”呢?是再也不允许那些暂时犯罪而不悔改的人进入教会了解福音、参与教会的崇拜吗?不是的,这并不符合真理,这样做就真的把人的身体和灵魂都交给撒但了。其实,逐出教会是革除会籍的意思,而不是禁止犯罪不悔改的人继续参与聚会。“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这句话也并没有禁止他们参与崇拜,教会并不禁止外邦人和税吏,无论是谁,都可以成为慕道友的。

事实上,教会惩戒的这一步骤就是让一个不悔改的人回到慕道友的身份,从头来过。而且,革除会籍是暂时的,而不是永远的。当那些人表示愿意悔改之后,教会便要重新接纳他们,成为自己的弟兄。当然,这也意味着那些人以后愿意接受教会惩戒。 

与此类似的,什么是把他们交给撒但,让撒但来败坏他们的身体呢?把犯罪不悔改的人交给撒但的意思并不是决定了他们的命运是要永远沉沦,恰恰相反,亚当斯(Jay E. Adams)认为神会把撒但和世界(逐出教会)当成刑杖,来管教那些叛逆的儿女。借着撒但和世界的苦害,他们就会回到神的身边,就像以色列人每次远离神,神就会兴起外邦人来欺压/管教他们,当他们被欺压的时候就会回到神面前。

当神这样做的时候,祂并不是以丢弃祂的儿女而目的,而是以拯救他们脱离诸般的罪恶为目的。这就是为什么教会惩戒并非只是惩戒,而是一种爱和关怀的表达的原因了。 

如果没有教会惩戒,就表明神和教会都根本不关心个别信徒的灵性光景,不关心他们有没有沉沦在罪中,也不关心他们有没有放纵自己的欲望而不知悔改,这些行为都是灭亡之子的特征,不关注他们的行为就是不关心他们的灵魂。而那些经过神的杖的管教却没有悔改的,就表示这些人从来就没有真正地相信过,这些人走了也就走了,他们彻底离开教会——神的家,就表明他们一开始就不属于教会——神的家,只是教会中的稗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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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贤,牧师,神学硕士,以教牧和神学教育为志向。

-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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