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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公者 | 一部艺术史就是一部艺术创造史

 旷世缘q33hh84b 2021-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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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公者,1967年生于辽宁兴城。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国家画院研究员、工作室导师、西泠印社社员、中华诗词学会会员、北京大学书法研究所特聘研究员、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篆刻院研究员、西安交通大学书法艺术与信息技术交叉学科研究所研究员、云南大学昌新国际艺术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一部艺术史就是一部艺术创造史。一部艺术史就是一部艺术风格史。风格是艺术史衡量与取舍艺术家及其作品的第一标准。
在讨论这个观点前,首先对艺术的“品格与风格”做个探究。

1.品格

艺术作品同样属于事物,事物由两方面组成,即物质与精神。对于艺术作品来说,物质方面是以技术(技法)的形式呈现出来,也就是艺术作品的“物化”形态,是肉眼可以看得到的、是有迹可寻的。作为书法,点画、结字、章法,便是书法的物质组成方面。
精神方面所呈现出来的是作品的品格,也就是艺术作品所散发出来的气息、格调、境界,即如谢赫六法中所说的“气韵”,王僧虔所说的“神采”。品格是肉眼看不到的、是感受出来的。
品鉴一件艺术作品,首先要看的是作品的精神方面,即作品的品格,也就是作品所表现出来的格调、境界、气息。作品的品格是第一位的。
作品的品格有雅俗之分,雅与俗是对立的。品格只有雅与俗,不存在中间层、没有灰调子。艺术品不存在“雅俗共赏”。凡是所谓雅俗共赏的作品,便是俗的。
作品不俗,技法才有价值;作品俗,技法就没有价值。而作品的格调较高,但技法不过关,就不是一件完美的艺术作品;如果完全没有基本的技法含量,那么,这不能称其为一件艺术作品。
作品高雅,技法有些欠缺,我们往往也愿意欣赏。我们常常喜欢一位有品味的文人、学者的字,即便他的技法不过关;而不喜欢一个技法娴熟、格调庸俗的所谓书法家的字。如同我们对人的评判一样,我们不会在意一个好人长得是否漂亮、不会在意其是否有能力;而一个长得漂亮、又有能力的坏人,我们同样会唾弃他、反对他。
一件完美的艺术作品需品格与技法同时具备。王僧虔说:“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方可绍与古人。”其意一也。

2.风格

“格调高雅、技法完善,两者同时具备,才称得上是一件好的艺术作品。”但是,这样的“好的艺术作品”不一定能够被写到艺术史上。原因是:一件学习前人艺术风格的“作品”,完全可以做到“格调高雅、技法完善”。而这样的“作品”只有共性,没有个性,因而也就没有形成风格。这种“作品”只是用前人、他人的书法风格书写不同的文学内容而已,本质上还是属于临摹,属于书法的“高级临摹”,尚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书法创作。 
只有共性、没有个性的作品只是同风格代表人物的陪衬,是绿叶,没有艺术史的价值。只有共性的作品是没有传承意义的。而只有个性没有共性的作品是“野狐禅”。信笔为体,任意挥洒,诸如今天所见的“江湖'书法’”“某某体”,今天就被淘汰了,更谈不上传承流传。
这里面有一点需要说明:个性不等于风格。风格包含共性与个性,个性加上共性,才是风格。共性是专业内所共同认可与遵守的艺术规律与审美准则。共性是法度、是传统,也是功力。共性从经典作品中来。个性是与生俱来的,个性是天分,也是才情。  
风格中的共性与个性的比值虽然不能用量化的数字表达出来,但要做到“比值合度”才会具有更高的审美价值与书法史意义。历史上经典作品及创作者,往往是做到了“比值合度”且“恰到好处”。而像董其昌、文徵明的书法,则是共性多于个性;杨维桢、徐渭、金农的字,则是个性大于共性,但是他们都做到了“比值合度”,即在我们的审美接受的范围内。书法史便是由以上三种风格的经典作品及创作者一起来书写的。而诸如郑燮的“六分半书”,则是个性过强,已经突破了“共性值”,近“江湖'书法’”,是“野狐禅”,去古典远矣(郑燮若没有其在绘画及其他字体方面的成绩以及在诗词、民间传说等方面的影响,只靠其“六分半书”,或许今天就被我们忘记了)。
共性是必须具备的。学习共性的唯一正确方法是临摹,临摹古代经典作品。书法史是由经典作品书写的。经典作品就是风格的物化状态,自然包含共性与个性。
此时代前人经典中所具备的共性是前人完成的,而此时代形成的经典中的个性便成为后人所遵循与学习的“共性”,这便演化出书法审美史。
书法的审美是发展的,书法的共性是积累的,书法的品鉴是约定俗成的。
对共性的学习是进入一门专业的必由之路,却不是终极目标。有大志者当是在共性的基础上溶显个性,形成风格,而被写入书法史。
形成风格、进入创作,其难度要一百倍、一万倍于临摹。
我们研读书法史时就会发现,每一世纪被记录到书史的代表书家不过两三人、三五人而已。
艺术史书写的是每个时代的代表人物与作品。艺术史记载的是风格的创造者。 

3.品格与风格

品格属于品鉴范畴,品鉴注重品格;风格属于艺术史问题,艺术史强调风格。
格调庸俗、缺失高雅品格的作品,就谈不上风格。从这个角度讲,品格在先,风格在后。
作品的品格与风格就像一本书的第一章与末一章的关系。没有第一章,就不存在结尾;而没有结尾,第一章也会被忽略无存。
一部艺术史就是一部艺术风格史。一部艺术史就是一部艺术创造史。创造是最好的继承。

---以上文字为中国书法当代发展与未来展望学术研讨会上张公者先生发言摘录

转载自北兰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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