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8日起,全区各地按照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清理教育评价改革事项有关文件的工作方案》列出的“负面清单”,集中对有关教育评价改革负面事项文件进行全面摸排,开展全面清理。 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必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对标对表,严肃认真、扎实细致推进各项清理工作,力争到4月23日,对工作中废止、宣布失效的地方性规章制度和文件,按法定程序审定后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对需要修改的地方性规章制度和文件,明确完成时限,限期予以修改,并在门户网站公布相关文件修改情况;坚决把与方案精神不一致的各种做法规定一律改正过来,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应清尽清,不留死角。 宁夏全面清理教育评价改革事项 “负面清单” 一、严格禁止类 1.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 2.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 3.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 4.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5.规范高校教师聘用和职称评聘条件设置,不得将国(境)外学习经历作为限制性条件。 6.突出质量导向,重点评价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不得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 7.不得把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职称评聘、评优评奖、学位点申报的限制性条件。 8.有关申报书不得设置填写人才称号栏目。 9.依据实际贡献合理确定人才薪酬,不得将人才称号与物质利益简单挂钩。 10.各级各类学校不得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 11.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 二、克服纠正类 12.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 13.坚决克服短视行为、功利化倾向。 14.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 15.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 16.克服小学化倾向。 17.纠正片面以学术头衔评价学术水平的做法。 18.坚决克服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现象。 19.坚决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 20.改变相对固化的试题形式,增强试题开放性。 2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 22.改变人才“高消费”状况,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良好局面。 三、控制限制类 23.淡化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奖项数等数量指标。 24.教师成果严格按署名单位认定,不随人走。 25.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 26.严格控制教育评价活动数量和频次,减少多头评价、重复评价。 27.严格控制以考试方式抽检评测学校和学生。 编辑 | 张聆萍 责编 | 王永昌 主编 | 张月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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