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方志远| 盖棺未必论定: 王阳明评价中的庙堂和舆论

 lcyteacher 2021-04-02

图片

图片
图片




编者按:方志远,江西师范大学资深教授,中国明史学会首席顾问,赣南师范大学王阳明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著有《千古一人王阳明》《王阳明:心学的力量》等,在《中国社会科学》《历史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百余篇。

本文曾于2019年6月在王阳明研究中心主办的“王阳明在龙南暨阳明文化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学术研讨会”作主旨发言,后刊于《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2期。经方志远教授授权,刊载于本公众号,以飨读者。




图片
图片




2




图片

图片
图片




摘要:王阳明被称为有明一代立德、立功、立言第一人,但对其“盖棺定论”,却是由明入清,几次三番,经历了一个长达两百年的过程。从有保留地承认其事功、全盘否定其学术,斥为“邪说”,到全面赞扬其气节、文章、功业,从祀孔庙,再到一面褒扬其事功与学术的相互激发、赞叹其“危疑之际,神明愈定,智虑无遗”,一面批评“矜其创获,标异儒先”。整个过程既贯穿着庙堂和舆论之间、庙堂和舆论的各种力量之间的争议和博弈,也揭示出不同时代的现实需要和价值取向。

关键词:王阳明;庙堂;舆论;人物评价




图片
图片

图片

方志远教授龙南演讲现场





3




图片
图片




人的是非功过,需要在其生命终结之后,才能做出合理的评价,即“盖棺定论”。“盖棺”方能“定论”,既是因为“晚节不保”者比比皆是、临终前的“良心发现”也不乏其人,更是因为只有人死之后,才有可能摆脱各种因素的影响,拨开重重迷雾,对其做出相对客观公允的评价,其间,甚至还有“痛定思痛”的过程。

“盖棺定论”源自于“盖棺定谥”。无论是“盖棺定谥”,还是“盖棺定论”,既是对本人及亲属的政治交待,也是给时人及后人的垂范或警示。随着时间的推移,“盖棺定论”对于个人及亲属的意义反倒弱化,更重要的是彰显其社会功能。所以《魏书·郑羲传》说:“盖棺定谥,先典成式。激扬清浊,治道明范。”

自司马迁《史记》别开生面地推出“太史公曰”后,大凡“纪传体”史书,都通过“赞曰”“论曰”或“史臣曰”等方式,给传主“盖棺定论”。从《汉书》开始,历代“正史”皆为后朝人记前朝事,事情真相逐渐清晰,种种恩怨逐渐化解,故“盖棺定论”也相对客观公允。但是,这种相对的客观和公允,也常常是经过前朝乃至本朝“庙堂”和“舆论”的反复争议乃至博弈方能得出,而且仍然受到时局及庙堂决策者意志的影响。所以,即使盖棺,未必就能定论;即使定论,未必不会反复。而且,越是在历史上有重大影响的人物,甚至越是如此。

被称为有明一代立德、立功、立言第一人的王阳明(名守仁,字伯安,阳明为其号),其“盖棺定论”的过程,几乎就是一部庙堂内部的“争议史”、一部舆论与庙堂的“博弈史”。

一、庙堂的定论

嘉靖六年(1527)九月,在绍兴赋闲六年的王阳明被朝廷重新起用,前往广西平定当地的土司之变。

明世宗嘉靖皇帝给了王阳明充分的权力。不但以南京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左都御史,总制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省军务,并且将原任广西巡抚免职,要求当地镇守中官不得干预其行事,接着,又命王阳明兼两广巡抚。当王阳明因病请辞两广巡抚时,嘉靖皇帝“优诏慰答”,让其安心任职。当有人“诬论”王阳明通过贿赂得到举用时,嘉靖皇帝直称“王守仁功高望隆,舆论推重”,将“诬论”者定罪谪戍。

这是典型的“嘉靖风格”,起用时不惜给予一切权力,但是,如果有违“旨意”,立即予以惩治。所以,当得知王阳明一面以病笃“乞骸骨”、一面“不候命即归”时,嘉靖皇帝的态度立即发生变化,一面根据王阳明的疏请,命郧阳巡抚林富为两广巡抚,接替王阳明的空缺,一面“怒其专擅,且疑有诈”,告谕吏部:“守仁受国重托,故设漫辞求去,不候进止,非大臣事君之道。”

但此时的王阳明,已经病逝多日。根据皇帝的指令,吏部主持的“廷议”在王阳明去世两个多月后,对其做了“盖棺定论”:

守仁事不师古、言不称师,欲立异以为名,则非朱熹格物致知之论,知众论之不与,则著朱熹晚年定论之书。号召门徒、互相唱和,才美者乐其任意,或流于清谈,庸鄙者借其虚声,遂敢于放肆。传习转讹,悖谬日甚……若夫剿[灭]畲贼、擒除逆濠,据事论功,诚有可录……今宜免夺封爵,以彰国家之大信;申禁邪说,以正天下之人心。

“廷议”有保留地肯定王阳明的事功、彻底否定王阳明的学术,直指其学术为“邪说”,提出“免夺封爵”“申禁邪说”的处理意见,得到嘉靖皇帝的批准。

这一次“盖棺定论”的三十多年后,嘉靖皇帝去世、隆庆皇帝继位,开始了对王阳明的第二次“盖棺定论”。

隆庆元年(1567)五月,科道官耿定向等人联名上疏,为王阳明颂功。经吏、礼二部“会议”,对王阳明重新做出评价:

王守仁具文武之全才、阐圣贤之绝学。筮官郎署,而抗疏以犯中珰,甘受炎荒之谪;建台江右,而提兵以平巨逆,亲收社稷之功。伟节奇勋,久见推于舆论;封盟锡典,岂宜遽夺于身终?

这是一次具有颠覆性的“定论”。第一,没有任何保留,全面肯定王阳明的“事功”,称为“文武之全才”,故追赠“新建侯”,谥“文成”,子孙世袭伯爵、给予禄米。第二,高度评价王阳明的“学术”,称其“阐圣贤之绝学”。虽然并非吏、兵二部“会议”的本意,但这个提法客观上却可视为对此前遵奉程朱学说的某种否定:“圣贤”之学已“绝”,经过王阳明的阐发,才得重见天日。

从隆庆元年开始的第二次“盖棺定论”并没有就此结束,对王阳明及王学的赞誉还在继续升级。万历十二年(1584),经过反复争议,王阳明最终从祀孔庙,被称为“先儒王子”,与薛瑄、胡居仁、陈献章并列,成为明代“钦定”的四位大儒之一。大学士申时行对王阳明及同时从祀孔庙的陈献章,一并予以褒扬:

大抵近世儒臣,褒衣博带以为容,而究其日用,往往病于拘曲而无所建树;博览洽闻以为学,而究其实得,往往狃于见闻而无所体验。习俗之沉锢,久矣!今诚祀守仁、献章,一以明真儒之有用,而不安于拘曲;一以明实学之自得,而不专于见闻。斯于圣化,岂不大有裨乎?

此前所谓的“言不称师、事不师古”,被解释为“不安于拘曲”;此前被指为“邪学”并榜谕禁止的王学,被誉为“真儒之有用”。申时行代表“庙堂”,驳斥了将王学视为“禅学”以及崇王必抑朱、朱王不并立的种种看法,特别强调王阳明以其身践其学的重大意义:

气节如守仁、文章如守仁、功业如守仁,而谓之禅,可乎?谓其无功圣门者,岂必著述而后为功……道有以身发明者,比于以言发明,功尤大也。其谓崇王则废朱者,不知道固相成,并行不悖。盖在朱时,朱与陆辩,盛气相攻,两家弟子有如仇敌,今并祀学宫。朱氏之学,昔既不以陆废,今独以王废乎?

既然陆九渊可以从祀孔庙,王阳明为何不可以?朱学并不因为陆学而废,怎么可能因为王学而废。至此,对王阳明的第二次“盖棺定论”落下帷幕。王阳明所受到的待遇,在明朝已无出其右者。有明一代,文臣以军功封伯爵者有三:王骥(靖远伯)、王越(威宁伯)、王阳明(守仁,新建伯);得谥“文成”者有二:刘基、王阳明;从祀孔庙者有四:薛瑄、胡居仁、陈献章、王阳明。王阳明皆名列其中,王世贞视之为本朝之“盛事”:“新建守仁以书生建汗马勋,封伯赠侯,又以勋臣得谥'文成’,又以侯伯从祀孔子庙廷。文武勋德,为我朝冠。

这一次为王阳明的“盖棺定论”,前后延续了十八年。百年之后,清朝修《明史》,其《王守仁传》“赞曰”:

王守仁始以直节著。比任疆事,提弱卒,从诸书生,扫积年逋寇,平定孽藩。终明之世,文臣用兵制胜,未有如守仁者也。当危疑之际,神明愈定,智虑无遗。虽由天资高,其亦有得于中者欤。矜其创获,标异儒先,卒为学者讥。守仁尝谓胡世宁少讲学,世宁曰:“某恨公多讲学耳。”桂萼之议,虽出于娼忌之私,抑流弊实然,固不能以功多为讳矣。

这是明清易代之后,“庙堂”对王阳明的第三次“盖棺定论”。对于王阳明的事功,这一次的“盖棺定论”不仅全面肯定、发出溢于言表的赞叹,并且特别指出,王阳明的事功,得益于其学术。这种肯定,即使对王阳明极尽赞美之辞的第二次“盖棺定论”,也未曾有过。这里所谓的“中”,指的是以“致良知”为核心内容的王阳明的学术。而所谓“有得于中者”,指的是因为学术思想所铸造的王阳明的强大内心,可以视之为“心学的力量”。这就不但把王阳明的学术和事功联系在一起,而且将其视为王阳明想人之不敢想、行人之不敢行的行事风格的“底气”,是一种内在的精神。但是,对于王阳明将自己的学术自诩为“圣学”、时时以“圣人”自居而傲视程朱,以及对当代学者动辄斥之为“世儒”,特别是对王门后学肆无忌惮对老师的吹捧和王学末流的种种流弊,这一次的“定论”是持批评态度的。并且提出,不能因为当年桂萼的批评出于妒嫉,就否定批评本身的合理性。为了表达对王阳明“矜其创获、标为儒先”的不满,《明史·王守仁传》甚至在“赞曰”中插入王阳明和胡世宁之间的对话,虽然这种做法和体例不符,却表达出清朝“庙堂”的态度。

二、舆论的力量

嘉靖前期,隆庆、万历之际,康熙、乾隆年间,明清两代的“庙堂”,对王阳明做了三次“盖棺定论”。第一次毫无疑问带有嘉靖皇帝本人的情绪,第二次反映出王阳明及王学的强大影响,第三次在某种意义上说,则是相对地回归于客观和平静。

但是,无论是明世宗嘉靖皇帝的“情绪”,还是隆庆、万历之际王阳明及王学的“影响”,以及清修《明史》的“理性”,所做的“定论”,都是经过了庙堂内部特别是舆论与庙堂之间的反复争议乃至博弈的。

由于主持了嘉靖八年二月对王阳明的第一次“盖棺定论”,吏部尚书桂萼备受诟病,上述清修《明史》直指桂萼有“娼忌之私”。但是,桂萼主持的“盖棺定论”,却并非全是一己之私见,而是经过“庙堂”内部的争议和妥协。争议和妥协的一方是嘉靖皇帝及对王阳明特别是王学持批评态度的官员,另一方则是以吏部为代表的对王阳明持同情和支持态度的官员。

因为病情严重,王阳明在离开广东、进入江西境内的几天之后,就病逝于南安府大庾县青龙铺水次(今属江西大余县)。得知王阳明病逝的消息,桂萼主持的吏部放弃了对其“擅离职守”的追究,提出带有人情味的处理意见:“故新建伯王守仁,因病笃离任,道死南安。方困剧时,不暇奏请,情固可原,愿从宽宥。”但是,吏部的意见被嘉靖皇帝驳回:“守仁擅离重任,甚非大臣事君之道。况其学术事功,多有可议。卿等仍会官详定是非及封拜宜否以闻,不得回护姑息。”这是记载中嘉靖皇帝第二次严责王阳明“擅离重任”“甚非大臣事君之道”,并且再度对王阳明的学术乃至事功提出质疑。在皇帝的亲自干预下,“廷议”全盘否定了王阳明的学术,但对于王阳明的事功,吏部主持的“廷议”却不忍心顺从皇帝的意思予以抹杀。

嘉靖皇帝对“廷议”否定王阳明的学术表示满意,却不满意对王阳明事功的肯定,继续向吏部施压:第一,平定宁王朱宸濠,王阳明是与伍文定共同“移檄举兵、仗义讨贼”,不能将功劳独归于王阳明。第二,王阳明虽然平定宁王有功,但兵无节制,又在报捷文书中夸大其词,充其量功过相抵。当然,“兵无节制”的账全算在了王阳明身上,并没有让伍文定分享。第三,广西之役,该剿者未剿、该抚者未抚,此为“恩威倒置”。至于“廷议”对王阳明的处理意见,嘉靖皇帝也并不满意:“所封伯爵,本当追夺。但系先朝信令,姑与终身。其殁后,恤典俱不准给。都察院仍榜谕天下,敢有踵袭邪说、果于非圣者,重治不饶。”但是,这道谕旨虽然加重了对王阳明的处治,却没有推翻“廷议”对王阳明事功的肯定,这可以说是嘉靖皇帝对吏部主持的“廷议”的妥协。

可见,所谓“庙堂”,也是由不同个体和人群构成的,并非铁板一块。虽然嘉靖皇帝是“庙堂”的灵魂和主导,但在对王阳明的“盖棺定论”中,以吏部为首的一些与议文官,虽然迫于皇帝的压力,却也注入了自己的意志。虽然桂萼对王阳明有看法,但在“盖棺定论”的环节,不但没有乘机报复,反倒通过吏部的职权,维护了王阳明及其家属的部分权益。

阳明弟子以及王阳明、王学的同情者,对庙堂的“盖棺定论”极度不满。时任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讲学士的阳明弟子黄绾率先上疏,称颂王阳明的事功与学术。

“庙堂”对王阳明的事功,只言及平定南赣及宁王,黄绾特别补充抚平田州及思恩、剿灭大藤峡及八寨,将其与平南赣、平宁王并为“四大功”,既强调王阳明广西之行对于西南地区稳定的重要性,更强调王阳明之死,乃是“以死勤事”,是死于“王事”,而不是所谓的“擅离职守”。对于被“庙堂”全盘否定的王阳明学术,黄绾提出王学之“三大要”,致良知、亲民、知行合一,并且一一做出解释:

一曰“致良知”,实本先民之言。盖“致知”出于孔氏,而“良知”出于孟轲性善之论。二曰“亲民”,亦本先民之言。盖《大学》旧本所谓“亲民”者,即百姓不亲之亲,凡亲贤乐利,与民同其好恶,而为挈矩之道者是已。此所据以从旧本之意,非创为之说也。三曰“知行合一”,亦本先民之言。盖知至至之,知终终之,只一事也。守仁发此,欲人言行相顾,勿事空言以为学也。

这是阳明弟子为抗议“庙堂”不公正的“盖棺定论”,对王阳明学术思想、学术贡献做出的第一次总结。为了得到更为广泛的同情,黄绾为老师收敛锐气,说王阳明的学术皆本于“先圣”之“正传”:“是守仁之学,弗诡于圣,弗畔于道,乃孔门之正传也,可以终废其学乎?”同时,黄绾对主持廷议的吏部尚书桂萼予以严厉批评,机锋直指皇帝:“然以萼之非守仁,遂致陛下失此良弼,使守仁不获致君尧舜。谁之过与?臣不敢以此为萼是也。”

就在吏部和皇帝之间围绕王阳明的“盖棺定论”发生分歧时,舆论也在给王阳明“盖棺定论”。

当时,王阳明的灵柩正在运往浙江绍兴的路上。灵柩所过之处,南安、赣州、吉安、临江各地,百姓遮道,哭声震地。因学术分歧与王阳明存有芥蒂的江西铅山籍退休大学士费宏、同样因为学术分歧与王阳明由挚友而为路人的江西弋阳籍退休礼部尚书汪俊,专门赶到贵溪水次,迎候灵柩。弟子钱德洪、王畿等人刚离绍兴北上,赴京参加殿试,得知老师逝世的消息,再一次放弃殿试,一面讣告同门,一面掉头而西,经富阳、桐庐、衢州、常山、玉山、上饶,与王阳明养子正宪一道,在江西弋阳迎候王阳明的灵柩。嘉靖八年二月四日,王阳明的灵柩抵达绍兴。二月八日,吏部主持的“廷议”在嘉靖皇帝的压力之下,给了王阳明“盖棺定论”。

从王阳明的灵柩运抵绍兴之后,到当年十一月十一日下葬,前来凭吊的人们络绎不绝。他们之中,有王阳明的生前好友及同事湛若水、伍文定、刘节、龙光等;有广西、广东、江西、浙江等省,绍兴、杭州等府,山阴、会稽、余姚等县的官员。门人之中,已是吏部尚书的方献夫,以及黄绾、邹守益、欧阳德、魏良弼、薛侃、王臣、黄宗明、翁万达、陆澄、万潮、应良等,纷纷从各地赶来凭吊。多的时候,同一天抵达绍兴的有上百人。不少友人和弟子从江西一直将灵柩护送到绍兴,接着又在绍兴操办丧事。如此公然挑战庙堂对已故人物的“盖棺定论”,在明朝开国史上,尚属首次。

其实,当王阳明在广西的功业受到质疑时,已经有人仗义执言。翰林院掌院学士霍韬给嘉靖皇帝上了一道长达三千字的《地方疏》,为王阳明鸣不平:诸瑶为患积年,朝廷用兵数十万,劳而无功,守仁片言只语,思恩、田州遂定;八寨及断藤峡,阻山隔水,守仁不费朝廷一粒米,一举荡平,如摧枯拉朽。霍韬特别指出,论者以朝廷仅命其征思、田,而王守仁擅自用兵八寨、断藤峡,却不知大臣奉命出师,苟可以安国家、利社稷,安可瞻前而顾后、坐失良机?何况王守仁总督四省军务,敕旨明言“应施行者,亦许以便宜从事”。霍韬在疏中重新提出宁王之事,以示警告:

夫忠如守仁,有功如守仁,一屈于江西,再屈于两广,臣恐劳臣灰心、将士解体。后此疆圉有事,谁复为陛下任之?

霍韬既不是王阳明的学生,也说不上是王阳明的朋友,完全是出于义愤、出于对王阳明所遭受的不公正待遇的不满。霍韬在王阳明生前的抗议,黄绾在王阳明死后的抗议,看似都在指向桂萼,却是代表着舆论,向“盖棺定论”的决策者嘉靖皇帝提出质疑。黄绾之后,御史石金上言:“新建伯王守仁,首擒逆濠,进封伯爵,嗣抚两广,赖之底定。后因疑谤,泯其遗功……望陛下录守仁之劳,重颁恤典。”阳明弟子、巡按直隶监察御史冯恩以“星变”上疏,遍论满朝文武,目的是将其与王阳明进行比较,称王学为“有用道学”。虽然石金被认为是“仇君怨上”,下锦衣卫镇抚司“严刑鞫治”,冯恩也被认为是“假以星变,妄骋浮词”,由锦衣卫官校将其扭械至京审讯,但公开为王阳明颂功、为王学颂德者,仍然不断。更多的学者及官员,则通过自己的著述,表达对王阳明的同情和支持。嘉靖时历任都察院都御史、刑部尚书的郑晓回忆,宁王叛乱时,自己正在杭州参加科试,当时江西及邻近各处都有告急文书发到杭州,但这些文书或者说江西省城有变,或者说江西省城十分紧急,或者说江西巡抚被害,或者说南昌忽然聚集兵马船只,都不敢明说宸濠谋反,只有王阳明传报,明言江西宁王谋反叛乱,钦奉密旨,会兵征讨。郑晓不禁感叹,王阳明此举,实是“不顾九族祸”。

与此同时,被“庙堂”称之为“邪说”并“榜谕天下”、严行禁止的王学,也在全国范围内迅速传播。

嘉靖九年五月,阳明弟子薛侃及董沄等人,在杭州城南10里王阳明曾经游历过的天真山,建起了一座可容纳100多人住宿的书院,宣传王学。邹守益、欧阳德、方献夫等人在书院兴建时,专程从北京、南京等地赶来,搬砖运瓦。

嘉靖十一年正月,由吏部尚书方献夫发起,兵部侍郎黄宗明,翰林编修欧阳德、程文德、杨名,六科给事中戚贤、魏良弼、沈谧,南京礼部侍郎黄绾,以及钱德洪、王畿等阳明弟子40多人,在皇帝的眼皮底下、京师庆寿山房集会,相互激励,共倡王学。

嘉靖十二年,已为南京国子监司业的欧阳德,与同门何廷仁、黄弘纲、刘阳、钱德洪等,聚会于南京僧寺、开讲于南京国学,王学信徒闻风而至。

嘉靖十三年,时为南京礼部郎中的邹守益以病为由离任,回到家乡安福,与同门刘邦采、刘文敏等人建复古、复真、连山等书院,相与讲学,宣传王学。春秋二季,齐往吉安青原山,会讲王学。

嘉靖三十二、三年间,阳明弟子聂豹的学生徐阶以大学士职务之便,与欧阳德、聂豹等人,讲会于北京灵济宫,阳明弟子上千人参与,声势浩大。

与此同时,凡有阳明弟子或再传弟子为官或为乡绅之地,多建立书院及祠堂,祭祀王阳明、传播王学。《传习录》《阳明年谱》《阳明文录》,以及《朱子晚年定论》《山东甲子乡试录》等文稿也一再印行。欧阳德等人利用主持南北两京国子监的机会,公开宣讲王学。王艮则走“民间路线”,在泰州及江北广大地区聚众讲学,开创出了一个“泰州学派”。

隆庆、万历之际“庙堂”对王阳明的再次“盖棺定论”,正是在这股强大而持续的“舆论”压力下进行的。
三、公道在人心

尽管在当时,只要嘉靖皇帝还有一口气在,只要他不点头或默许,庙堂对于王阳明的“盖棺定论”就不可推翻。但是,个人的寿命,必定熬不过学术的代代传承;庙堂缺乏公正的定论,也无法阻挡舆论的不断冲击。而且,时过境迁,众多的“舆论”推动者,此时成了“庙堂”的构成者,甚至成了“庙堂”的策者。

嘉靖四十五年十二月,嘉靖皇帝去世,隆庆皇帝继位,主持朝政、决策“庙堂”的,是王阳明的再传弟子、曾经的“舆论”推动者、此时的内阁首辅徐阶,于是开启了对王阳明的第二次“盖棺定论”。

围绕这一次的“盖棺定论”,有几个环节饶有趣味。

第一,由徐阶代隆庆皇帝起草的“制书”,用了这样八个字:“爰遵遗诏,兼采公评。”明明是嘉靖皇帝压了王阳明近四十年,平反时还是要说是遵其“遗诏”,这也是当日中国之“国情”。

第二,无论是吏、礼二部“会议”的结果,还是内阁为皇帝起草的“制书”,都说到一个不争事实:庙堂为王阳明“平反”,是舆论“倒逼”的结果。部议说王学“久见推于舆论,封盟锡典,岂宜遽夺于身终?”不但肯定舆论对王学推崇的合理,而且批评此前对王阳明处置的不公。皇帝“制书”说“爰遵遗诏”是官样文章,“兼采公评”才是事实。可见当年王学的声势。

第三,《明穆宗实录》记载这一次“盖棺定论”时说,廷臣“会议”王阳明事功:“皆谓守仁戡定祸乱之功……其绩尤伟。当时为忌者所抑,大功未录,公议咸为不平。”再次提及舆论的推动作用。

但是,舆论和庙堂一样,也是由不同的个体和人群组成,亦非铁板一块,而是撕裂的,关键在于不同舆论的力量对比,以及庙堂如何对待不同的舆论。

第一次的“盖棺定论”,决策者是嘉靖皇帝。嘉靖皇帝质疑王阳明的学术,乃至质疑其事功,固然和王阳明在“大礼议”中保持沉默有关,同时也是受到当时“舆论”的影响。嘉靖四年修成的《明武宗实录》,把平定宁王的主要功绩,记在伍文定账上,王阳明不但成了配角,还被描述成迟疑不定甚至张皇失措。而关于王阳明“通濠”的说法,在嘉靖初也是甚嚣尘上。王世贞将《明武宗实录》对王阳明的抹黑,归之副总裁、侍讲学士董玘等人的偏见。但董玘等人的如此记载,正反映出当时部分舆论对王阳明的质疑。所谓立场决定观点,嘉靖皇帝因为对王阳明在“大礼议”中的表现不满,所以虽然承认其“功高望隆,舆论推重”,却仍然和“实录”的记载产生共鸣。《实录》记载所代表的“舆论”,成为嘉靖皇帝“庙堂”决策的史实依据。而董玘等人采信对王阳明不利的舆论,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因为不满于王阳明对朱学的态度。比较而言,桂萼虽然对王阳明有妒嫉之心,其主持的吏部及廷议,却并没有采信《实录》及其所代表的“舆论”对王阳明的质疑,而是坚持对王阳明事功的肯定。

在第二次“盖棺定论”中,虽然力挺王阳明及王学的“舆论”看似一边倒,却也存在各种不同的声音。

首先提出以王阳明从祀孔庙建议的,是隆庆初年为南京提学御史的耿定向。耿定向与王阳明并无师承关系,却是王学的坚定拥护者。万历初年,又有一批官员请以王阳明从祀孔庙,但遭到另外一些官员坚决反对。南京福建道监察御史石槚的意见,可谓反对派的代表:

国家以祀典为重。当祀而不祀,则无以崇报功德;不当祀而祀之,又何以激劝人心?王守仁谓之才智之士则可,谓之道德之儒则未也。

石槚认为:从祀孔庙的,应该是“道德之儒”,而不是王阳明这样的“才智之士”;王阳明的所谓“致良知”,无非先圣先贤之“余论”,乃拾人牙慧,而诋毁朱熹,乃“名教罪人”,怎么可能让其从祀孔庙?石槚甚至重翻旧账,说当年王阳明与宁王“书札往来,密如胶漆”。言词虽然过分,却代表当时部分人群对王阳明及王学的看法。此时的内阁首辅为张居正,为了统一意志,正打击以书院为阵地的各类讲学,王阳明从祀孔庙之请,当然不可能得到庙堂的认同。张居正去世之后,王阳明从祀孔庙迎来转机。万历十二年,御史詹事讲重提旧事,请以王阳明从事孔庙,为了缓和反对派的情绪,推出陈献章作为陪衬,万历皇帝让众臣“廷议”。

有学者对王阳明从祀孔庙的这一次“廷议”做了研究。当时参与“廷议”的官员共41位,表态的有34位,提出了六位人选:胡居仁、陈献章、王守仁、吕柟、蔡清、罗伦。如果把表态视为“投票”,胡居仁26票,居第一位;王阳明、陈献章各24票,并列第二位。另外三人,蔡清3票、罗伦2票、吕柟1票。

在被推荐的六人中,虽然罗伦、吕柟的支持者寥寥,但唯一有反对意见的却是王阳明。兵部侍郎石星反对的理由是王阳明诋毁朱子、自立门户,刑部侍郎丘橓直斥王学为“禅”。礼部则自始至终反对王阳明从祀孔庙。当支持者提出,朝廷伯爵都给了王阳明,难道不可以从祀孔庙吗?曾经的礼部尚书陆树声严词驳斥:“伯爵一时之典,从祀万世之典。”爵位是酬一时之劳绩,从祀是立万世之楷模,不能以一时之事功,乱万世之盛典。万历十二年,礼部立场依旧,侍郎王家屏强调一个原则:从祀为重典,必重其选,不能今日入、明日出。虽然没有明言王阳明,指向却十分清楚。虽然王阳明的支持率过半,但礼部主持从祀孔庙的“廷议”,又是职责所在,所以有极大的话语权。“廷议”结束之后,此时的礼部尚书沈鲤选择了单独上疏,希望通过皇帝的“圣意”,否定廷议的结果,力阻王阳明从祀孔庙。

此时的庙堂和舆论,对王阳明事功达成了共识,但对于王阳明的学说及行事风格,仍然存在一定的分歧。而反对王阳明从祀孔庙者,更对阳明弟子王艮、王畿以及他们的弟子何心隐、李贽等人做派极其不满。正如黄宗羲所说:“阳明先生之学有泰州、龙溪而风行天下,亦因泰州、龙溪而渐失其传。”王艮、王畿的讲学,既使王学传遍天下,但他们的活动方式,却在为王阳明招怨。这时,个人的恩怨已经淡化,分歧来自于价值取向和是非标准。

坚挺王阳明从祀孔庙的,是虽然不能参与“廷议”却力图操纵“廷议”的内阁首辅申时行等人,在他们身后,则是对王阳明充满敬意的明神宗万历皇帝。他们才是“庙堂”的真正决策者。申时行以内阁的名义,对反对王阳明从祀孔庙者提出批评:(1)有人说王学是伪学,这是不懂王学所致,不屑与辩。(2)有人说王阳明自立门户,但王阳明实是光大圣学。如果说光大圣学是自立门户,则宋儒张载、周敦颐、二程、朱熹也是自立门户。(3)有人说王学是禅学,但禅学的宗旨是外伦理、遗世务,王阳明的气节、文章、功业,近世名臣不能望其项背,世上哪有如此禅学?(4)有人说尊崇王学必然贬斥朱学,申时行引用万历皇帝的话予以反驳:“守仁、朱熹学术,互相发明,何尝因此废彼?”虽然万历皇帝也反对“聚众空谈”,将其视为“自立门户”,但事实上,正是皇帝的亲自过问,王阳明从祀孔庙才最终尘埃落定。20岁出头的神宗皇帝的认识,又显然受到大学士申时行等人及有关王阳明学术与事功舆论的影响,当然,也不排除是对张居正的“反动”。

清修《明史》对王阳明的第三次“盖棺定论”,圣祖康熙皇帝的意见是带有决定性的,但康熙皇帝的认识,则是受到汤斌等人的影响。王士祯《池北偶谈》记载了当时的意见分歧:

王文成公为明第一流人物,立德、立功、立言,皆踞绝顶。康熙中开明史馆,秉笔者訾謷太甚。亡友叶文敏(方蔼)时为总裁,予与之辩论反复,至于再四。二十二年四月,上宣谕汤侍读荆岘(斌),令进所著诗文,且蒙召对。中有《王守仁论》一篇,上阅之,问汤意云何。汤因对以守仁“致良知”之说,与朱子不相刺谬,且言守仁直节丰功,不独理学。上首肯曰:“朕意亦如此。”睿鉴公明,远于流俗之外,史馆从此其有定论乎。

嘉靖帝、万历帝、康熙帝是王阳明三次“盖棺定论”的最终决定者,但他们的决定,都受到舆论的推动和影响,同时也是“立场”决定观点。但这个“立场”,并非只是个人的立场,很大程度上代表着现实的需要,也是为了给当时的人们和后来的人们建立垂范或者提出警示。

在嘉靖皇帝的主导下,“庙堂”对王阳明做出了被认为是不公正的“定论”。看似出于怨愤,实则是嘉靖朝前期政局的需要。嘉靖皇帝少年继位,受到以杨廷和为首的元老派的压制,凭着明太祖废除宰相的体制上的优势,也凭着自己坚韧不拔的意志,以及张璁、桂萼等“议礼”诸臣的勇往直前,通过“大礼议”树立起自己的权威。为王阳明“盖棺定论”时,《明伦大典》刚刚修成不久,“大礼议”告一段落,而嘉靖皇帝为其父兴献帝的正名还在进行之中。所以,这一次的“盖棺定论”,既可视为嘉靖皇帝巩固并加强其权威的举措,也可视为对王阳明“大礼议”态度的清算,是“大礼议”的另外一种表现方式。而嘉靖皇帝对王阳明的追究,所谓的事功及学术只是幌子,要害在于王阳明的“漫辞求去,不候进止,非大臣事君之道”。嘉靖皇帝看重的是王阳明对君主的态度,是给所有对“大礼议”还有不同看法的人们的警告,不支持固然不可以,不表态也不行,因为这些均“非大臣事君之道”。

隆庆、万历时期对第一次“盖棺定论”的否定,表现出明代社会多元化的影响,既是对王阳明所受不公正待遇的同情,也是对王阳明不以君主之是非为是非而以“良知”之是非为是非的价值取向的肯定,更是对王阳明无论穷达皆有兼济天下之心的精神的呼唤。事实上,中外历史上所有真正称得上是“思想家”的思想家,其共同特点,都是以他们所认为的“良知”或“真理”之是非为是非,而不是以君主个人之是非为是非。

这一次主持对王阳明重新“盖棺定论”的徐阶,在为王阳明文集作序时表达了自己对王阳明及王学、特别对大明皇朝“现实需求”的看法:

(阳明)取《孟子》所谓“良知”,合诸《大学》,以为“致良知”之说……尝语门人云:“良知之外更无知,致知之外更无学。”……凡读书者以身践之,则书与我为一;以言视之,则判然二耳……自公“致良知”之说兴,士之获闻者众矣,其果能自致其良知、卓然践之以身否也?夫能践之以身,则于公所垂训,诵其一言而已足,参诸《传习录》而已繁。否则,虽尽读公之书无益也。

在政治家的徐阶看来,“自致其良知,卓然践之以身”,才是王阳明本人及其学说的基本特点和核心价值。否则,读尽了王阳明的书、读尽了先圣先儒的书,不身体力行,皆是“无益”。国家和社会需要的是像王阳明那样脚踏实地、有强大内心的实干家,而不是只知坐谈立论炫耀见识、只知宽衣博带搬弄学问、只知上古三代远离现实的“腐儒”。而最终将王阳明送入孔庙的万历皇帝和以申时行为代表的内阁,即明朝的朝廷,他们已经不在乎王阳明与朱熹学术上的分歧,他们需要的是一种精神、一个样板,一种任何时候都可以不计个人得失,为国家办实事、为朝廷分忧愁的精神和样板。他们的价值取向,是当时“国家利益”的需要。当然,庙堂和舆论的这种“矫枉过正”式的共识,也掩盖了王阳明本人及其学说存在的问题。

第三次“盖棺定论”时康熙皇帝的态度,同样是出于时代的需要。已经建立起对中国统治的清朝庙堂,一方面需要王阳明这样以立德、立功、立言为己任的实干家,另一方面却不希望像王阳明那样聚众讲学,更不希望以“良知”之是非裁量朝廷之是非。史馆众臣在为王阳明的盖棺定论中,既盛赞王阳明的事功,也盛赞王阳明的学术,但对于王阳明讲学过程中的问题及流弊,则进行了批评,同样也代表着那个时代清朝庙堂和主流舆论的共识。“王学”对于统治者来说,其实是柄“双刃剑”。王阳明及其学说,是明代一百年前后社会多元化的产物,也推动了社会的多元化进程;王学对朱学的批判精神,对于任何权威都是一种挑战。所以,在整个清朝,虽然对王阳明的“盖棺定论”评价甚高,但从稳固统治的角度考虑,却是压制王学而尊崇朱学。

十分有意思的是,当时中国的两个东邻,朝鲜和日本,王阳明及王学所受到的待遇也迥然不同。朝鲜是明朝的“属国”,所以薛瑄、胡居仁、陈献章也在当时的朝鲜入了孔庙,但王阳明没有进。因为不需要王阳明。一方面,朱学在当时的朝鲜,影响强大,另一方面,当年朝鲜的统治者和中国清朝的统治者一样,害怕王学扰乱人心,冲击朝廷对民众的思想控制。

日本则不同,王学以“阳明学”的名称从明朝中期传入日本之后,经过两三百年的争锋,一度取代朱学成为显学,一批日本志士成为“阳明学”的信徒。在日本“阳明学”研究巨擘冈田武彦看来,日本的“阳明学”在幕末维新时期达到了“至今所未达到的思想上的深刻与透彻”,并且对日本的明治维新产生了重要影响。原因是:第一,当时的日本正处于“多灾多难之际”,而日本的阳明学者有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奉行的是“务实的阳明学”。第二,日本的阳明学者认为:“人人确立起以深刻的自我体验为本的心学,是维系国家社会之纲纪的根本。”

虽然已经有三次“盖棺定论”,但由于所处立场的不同、时代需求的不同、价值取向和是非标准的不同,人们对王阳明及王学的不同评价,也将长期存在。不仅仅是王阳明,秦皇、汉武,王安石、张居正,以及孔子、朱熹,同样如此。但是,不管后人如何评价,乃至再来一次“盖棺定论”,王阳明仍然是那个王阳明,那个不以君主个人之是非为是非而以自身“良知”之是非为是非、无论穷达皆有兼济天下之心的王阳明,那个“标为儒先”并以“圣人”自居、“事不师古、言不称师”故而时时引发争议的王阳明。

有一说法叫“公道在人心”。经过时光的洗涮,除了学者们会去探微索隐,大众对于历史人物特别是在历史上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人物,更多地注重“大节”而忽略“瑕疵”、注重永久的精神而忽略一时的成败。所以在“盖棺定论”的过程中,也越来越体现出人们内心的“公道”或者说终极价值取向,这种“公道”或者价值取向,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左右着庙堂对人物的“盖棺定论”。

————  e n d ————

图片
本文转载于赣南师范大学王阳明研究中心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