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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服务、咨询服务等企业缺成本税负高,设立个独核定后总税率1.6!

 优税君 2021-04-06

服务行业作为第三产业,近年来发展迅速,在我国GDP的占比中达到了60%,是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撑起了我国经济增长的半边天。许多服务型企业的老板都获利不少,利润高了自然是一件好事,但是也意味着会缴纳更多的税费。像咨询服务和居间服务等企业,除去本身的员工工资和办公场地支出之后,就没有其他成本了,利润高了之后面临的税负压力是非常大的,首先企业所得税得缴纳25个点,其次就是20个点的分红个税,我们就拿500万利润为例,企业所得税和分红个税总计得缴纳200万左右。辛辛苦苦赚来的利润突然少掉一大截,换做是谁来当老板都会心疼的。那有没有什么好的政策可以享受来合理合法降低企业的税负压力呢?

现目前越来越多的服务型企业选择在《节税精灵》对接的重庆园区设立个人独资企业,间接享受核定征收,就拿500万利润为例,通过业务分包,核定之后500万纳税仅为8万左右!总税率1.66%!看到这里,一些老板或财务人员就会有疑问了,这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呢?合理合法吗?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了解一下具体操作方式。

北京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甲2020年利润为500万,甲公司在《节税精灵》对接的税收优惠园区设立个人独资企业A,甲公司和A公司签订500万业务分包协议,包含了顾问服务市场推广服务,甲公司再转给A公司500万作为业务报酬,A公司开具500万相应的发票给甲公司抵扣,甲公司利润少了,纳税就自然少了,而A公司因为是这设立在园区的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只需要缴纳增值税(税率2021.12.31之前为1%),附加税(增值税的6%),个人经营所得税按照开票额0.6%核定征收,A公司500万开票额纳税明细如下:

增值税缴纳:500÷1.01×1%=4.95万;

附加税:4.95万×6%(小规模纳税人附加税为增值税的6%)=0.3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500万*0.6%=3万

纳税总计为:8.25万,总税率1.66%,完税之后可供A公司法人自由支配,相当于甲公司500万利润纳税仅为8万,运用地方政策合理合法节省了近200万税务支出。在整个业务分包的操作中,要保证主体公司甲业务是真实的,甲公司和A公司开票金额,转账金额、合同金额一致。

还有一些服务型企业,成本票需求比较小的,比如几万到几十万不等,就没必要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了,直接可用自然人代开解决,总税负1.56%,相当于代开100万,纳税仅为1.56万,即可解决企业25个点的企业所得税和20个点的分红个税。自然人代开仅需提供自然人和受票方信息即可,无需到场,方便快捷。更多税收优惠政策请关注——《节税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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