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三项投入” 一是增加农村“三委”干部补贴标准,对农村“三委”干部,在现有补贴基础上,每人每月再补1000元。二是增加农村办公经费标准,将现有办公经费标准提升至每年每村5万元基本经费和5万元专项经费,解决基层组织“无钱办事”问题。三是增加农村阵地建设资金投入,按照每村20万元标准,对全区37个暂不列入拆迁的村办公阵地进行提升改造。 实施“五大行动” 一是违建拆除行动,坚决整治遗址区违建,全面杜绝违建增量、彻底消灭违建存量。二是村庄环境治理行动,加快遗址区内15条道路提升改造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实现村庄整洁、清洁。三是“花园乡村”建设行动,在遗址区内,按照每个街道至少2个村、每个村100万元标准进行整治提升试点,打造花园乡村、美丽人家。四是撤村建居行动,按照“一村一策”实施方案,全力推进13个村撤村建居进度,尽快纳入城市社区管理体系。五是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对苏席、北钱、南康、北晨4个未纳入城城市更新计划的村,全面整治村容村貌,构建干净、有序的人居环境。 推进“三项清零” ![]() 一是集体经济空壳村“清零”。建立区级领导包抓和区级部门帮扶机制,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确保年底前全面“清零”。二是两年未发展党员村“清零”。建立村级党组织发展党员预警机制,坚决消除村党组织连续两年不发展党员现象。三是软弱涣散党组织动态“清零”。集中开展农村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将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确保年底验收销号、动态“清零”。 ![]() 实现“三个新提升” ![]() 一是阵地标准化建设水平实现新提升,年底前,省级标准化建设示范村创建率达到10%以上,市级美丽党建示范村创建率达到15%以上。二是干部队伍建设实现新提升,有效解决农村干部“后继乏人”的问题,建立一支来源广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农村领军人才队伍。三是党建引领社会治理能力实现新提升,党建引领集体经济发展集体经济实现新突破,集体经济“空壳村”年底清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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