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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身守道善通变——《论语》悟读【231】

 新用户97560OBk 2021-04-08

立身守道,通权达变。

《论语》第九篇第二十九章:

【原文】

子曰:“可与共学,未可与适(往赴)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守道);可与立,未可与权(通权达变)。”

【译文】

孔子说:“可以一起学习的人,未必能共同向道;能够共同向道的人,未必能够守道;能够守道的人,未必能够通权达变。” 

【悟读】

所贵立身无苟且;

岂容应事太分明。

为人不能苟且,做事可以周旋。为人须方,做事要圆


对于本章的悟读,还是存在一些分歧的。

一种解释是:可与共学的人即同学,但同学未必就是志同道合者。志同道合者未必都能走到最后,意志不坚定者中途变节。

也有一种解释是:知识是分层次的,不同的人应教授不同的知识。与,给予的意思。知识可以分为“共学”“适道”“立”“权”四个层次。“共学”就是公共基础类的知识;“适道”就是求道的方法;“立”就是“立德”“立言”“立功”的“立”,指建立自己的道德或学说体系;“权”就是权衡、变动。所“立”的是原则,但做事是可以应变的,正所谓内方外圆、内圣外王也。

结合前面的内容,其实本章夫子继续讨论的是人生修身的问题。

共学、适道、立、权,分别代表学道的四个阶段。共学是求学,是知道;道乃圣贤之道,适道是用道;立是坚守道;而通达权变是最难的,是在坚守大道前提下的灵活应变,如夫子所云“无可无不可”。

通权达变,不拘常规,又能恪守大道,这是人生修身的最高境界。

无论何时何地,经是死的,道是活的。

做人的最高境界是仁,做学问的最高境界是乐,做事的最高境界是权。这也是夫子对世人的教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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