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起,象山社保系统并入省社保系统,并正式上线运行,有以下几点重大变化,广大市民要注意啦!!! 一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养老保险 退休业务变化 原社保系统,灵活就业人员在退休当月携带相关资料到窗口可以直接办理退休,退休当月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在退休次月由税务部门通过银行批扣。省社保系统,灵活就业人员在退休当月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须全部实缴到账,未缴费成功的不能办理退休,因每月9-10日、19-20日税务批量扣款无法现场缴费,23日后税务关账无法缴费,建议各位避开以上时间段前来办理退休业务。 例:王某2021年5月5日来办理退休业务,按原社保系统可直接办理退休,并在6月缴纳5月份的养老保险费。如今在省社保系统办理退休王某需当场一次性缴纳4、5两个月的养老保险费才能办理退休。 二 社保登记变化 单位办理开户登记、职工参保等业务,需前往社保、医保综合受理窗口分别办理;单位通过网报平台办理社保业务需要分别登陆社保、医保网报系统分别申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医疗保险需前往社保、医保综合受理窗口分别办理。 三 转移接续变化 省社保系统上线后,省内存在多个养老账户人员,退休前无需办理养老账户转移接续业务,省社保系统会在参保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在省内退休地进行归集。养老账户跨省转移仍需办理转移接续业务。 以上几点重大变化请各单位和参保人员知悉。省社保系统上线初期系统尚处磨合期,停办期间积累业务较多,建议各位办事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前来办理,在业务经办过程中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省社保系统上线后,参保登记、参保证明打印、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医保历年账户家庭共济等在网上和手机上还能办吗?或者办理流程是否有变化? 宁波市人社部门发布办理指南,一起来看↓ 1 参保单位如何查询打印 社会保险信息 (1) 访问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并登录个人账号。 网址:www.zjzwfw.gov.cn 注意:360浏览器选择极速模式或使用非IE内核浏览器(如谷歌浏览器),单位经办人员请从“个人入口”登录。 (2) 在首页“个人服务”板块下方点击“社保/医保”进入,定位“其他服务”,点击“社保证明打印”模块。 (3) 进入在线办理页面,填报各项单位信息后,点击“单位参保证明”按钮,进入单位参保页面。选择参保地“宁波市—市本级”,填报单位相关信息:单位社保编号(社保编号或统一信用代码证号)、专管员姓名(单位联系人姓名)、专管员手机号(单位联系人电话)等。 (4) 点击右上方“下载”按钮,可将单位的社保证明文件(PDF格式)保存在本地电脑;也可点击右上方“打印”按钮直接打印单位的社保证明(下载和打印文件中均盖有电子专用章)。 温馨提示:该事项为“全省通办”事项,参保单位在首页顶部“站点区域”中可不选择站点或选择任一站点进行业务办理。 2 个人参保证明如何打印 (1) 下载安装“浙里办”APP,并进行实名制注册和认证。 (2) 使用注册的个人账号登录“浙里办”APP,左上角“站点区域”中选择“宁波市”下任一区县(市)皆可。 (3) 在首页右上方点击“社保”,在“热门应用”下选择“社保证明打印”模块进入。 (4) 社保证明打印模块中选择“个人参保证明”进入办理页面,选择打印月数、参保险种,输入图形验证码,点击“下一步”。 (5) 选择“个人参保”点击“预览证明”,可查看当前五险参保缴费情况;选择“基本养老历年参保”,可查看历年养老参保情况。 如需打印纸质证明,可将文件保存至手机再通过即时通讯APP发送至电脑端进行打印。 温馨提示:该事项为“全省通办”事项,参保个人在首页顶部“站点区域”中可不选择站点或选择任一站点进行业务办理。 3 职工增减参保登记 访问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并登录法人账号。 网址:www.zjzwfw.gov.cn 注意:360浏览器选择极速模式或使用非IE内核浏览器(如谷歌浏览器),单位经办人员请从“法人入口”登录。 (2) 选择“市人力社保局”,点击“按业务类型”,定位“浙江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 一、职工增加 (1) 进入浙江省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选择“参保征缴”,点击“社会保险职工参保登记”。 (2) 进入办理界面,输入社会保障号后点“搜索”按钮,如果有信息系统会自动读取人员信息。 (3) 职工增加规则: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可从办理的上月或者当月开始参保,工伤保险系统默认为当月参保。 (4) 填写相关信息(*为必填项)后,点击“下一步”提示保存成功。之后可在“单位业务申报进度查询”查看业务审批状态。 (5) 点击“撤回”按钮系统会提示“是否作废该办件”,点“确定”将跳转到菜单页面,可重新办理其他业务。 注意:人员新增、续保均在本模块操作,系统会自动鉴别状态。对于新成立的企业,可在“开办企业全程网上办平台”办理企业开户的同时一并完成职工新增申报。 二、职工中断 (1) 选择“参保征缴”,点击“社会保险职工暂停参保”。 (2) 进入办理界面,输入社会保障号后点“搜索”按钮,系统会自动读取人员信息。 (3) 职工减少规则: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停保时间可选择办理的上月或者当月,即缴费截止时间为上上月或上月止。 (4) 填写相关信息(*为必填项)后,点“保存”成功完成提交。之后可在【单位业务申报进度查询】中查看业务审批状态。 温馨提示:以上操作仅涉及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仍按浙江政务服务网原入口进行申报。 4 自由职业者参保登记 “掌上办”指南 (1) 下载安装“浙里办”APP,并进行实名制注册和认证。 (2) 使用注册的个人账号登录“浙里办”APP,左上角“站点区域”按参保人员的户籍所在地选择区县(市)。 (3) 在顶部的事项搜索栏中输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事项名称进行检索,再点击“在线办理”。 事项申报页面分为“用户须知、业务申报、材料申报、收件回执单”四个步骤操作,根据参保状态分为以下两种具体情形: (1) 若当前参保人为社保中断状态,则将进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业务申报页面,按实填报各项参保信息即可完成参保业务办理。 (2) 若当前参保人为灵活就业人员正常参保状态,则将进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中断”的业务申报页面,填报本次增减年月信息即可完成中断业务办理。 5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1)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依申请办理转移接续,访问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si.12333.gov.cn)或下载“掌上12333”APP,注册并登录。 (2) 首页顶部菜单点击“关系转移”,左侧菜单栏定位“社保转移申请”,填写转移申请相关信息,点击“申请”按钮提交转移申请。 温馨提示: (1)省内跨区域企业间流动就业的不再需要参保人办理转移,社保经办机构在退休前进行一次性账户归集。 (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仍需参保人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6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掌上办”指南 一、省内转接 参保人员省内跨区域流动就业的,基本医疗保险通过全省转移接续平台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 (1) 使用注册的个人账号登录“浙里办”APP,左上角“站点区域”中选择“宁波市”下任一区县(市)皆可。 (2) 特色服务专区找到“医疗保障专区”,选择“转移接续办理”,或搜索事项名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转移范围选择“省内”进行办理。 (3) 在线填表页面中选择“转出地统筹区、转入地统筹区”,确认提交即可。 二、跨省转接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凭《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以下简称《参保(合)凭证》,含电子《参保(合)凭证》),向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关系转入。 (一) 转移到浙江省外 (1) 使用注册的个人账号登录“浙里办”APP,左上角“站点区域”中选择“宁波市”下任一区县(市)皆可。 (2) 搜索“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事项,点击“在线办理”,选择“转出地统筹区”后,确认提交。 (3) 我的办事页面“办件结果”中下载电子版《参保(合)凭证》并自行打印,凭《参保(合)凭证》向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关系转入。 (二)浙江省外转入 (1) 使用注册的个人账号登录“浙里办”APP,左上角“站点区域”中选择“宁波市”下任一区县(市)皆可。 (2) 搜索“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事项,点击“在线办理”,“转移范围”选择“跨省”,进入在线填表。根据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供的《参保(合)凭证》,填写“转出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信息”、“参保人员转出地参保信息”等内容。 3 上传《参保(合)凭证》影像材料,信息确认提交。 7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历年账户家庭共济备案 “掌上办”指南 下载安装“浙里办”APP并进行实名制注册和认证。 (2) 使用注册的个人账号登录“浙里办”APP,左上角“站点区域”中选择“宁波市”下任一区县(市)皆可。 (3) 首页下拉定位“个人主题专区”版块,点击“更多”进入“医疗保障专区”模块。点击“更多”图标进入找到“家庭共济”板块,也可通过在首页搜索关键词“家庭共济”定位事项。 (4) 阅读用户须知,点击“下一步”选择“家庭共济”或“家庭共济解绑”:“家庭共济”指添加成员并转移金额,同一成员每次转入金额均需重复添加该成员。当前不支持共济金额转出,“家庭共济解绑”通过将成员及用户完全解绑来实现全额转出。 温馨提示:当前家庭共济事项2.0版本运行尚不完善,共济查询功能处于待开发阶段,如需查询共济成员及金额等详细信息,可登录“宁波医保通”APP进行查询及办理相关业务。 来源:象山人社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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