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来源:搜狐网) 发生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一件事,刷新了很多网友的认知。91岁的林某在经过某胡同时,经不住50岁失足女覃某的诱惑,跟着覃某进到一处出租屋内,并以20元的价格达成“交易”。令人吃惊的是,嫖娼男子在嫖娼时,已经高达91岁了!警方称,这是他们打击卖淫嫖娼以来,抓获的最高龄的违法人员,恐怕也是世界上最年长的嫖娼者。林某被抓获后,对自己嫖娼的行为懊悔不已,央求民警不要告诉儿孙们。据了解,林某虽然已经91岁了,但身体还是很硬朗。平时没事时,喜欢自己一个人到外面溜达。据悉,这是他第一次和失足女发生关系。 都91岁了,早就该老老实实呆在家,颐养天年了,怎么还这么为老不尊呢?估计也和他的子孙照顾不周有关系。老人内心最容易空虚寂寞,更何况是一个丧偶多年的老人。 本案中,对于这么高龄的老人嫖娼行为,该如何处置呢?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者,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又规定,对于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七十周岁以上的; 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基于以上条例和人道精神,最终民警只是对林某罚款300元,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大家身边有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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