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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顶漏水!昆明某小区顶楼住户状告楼下6住户 法院出面调解…

 asdfg9999 2021-04-15

掌上春城讯去年,昆明某小区一单元楼因屋顶长期积水渗漏,导致顶楼住户屋内内顶掉落,电路严重毁坏,该业主要求楼下6户住户共同分摊维修费遭到拒绝。为维护自己的权益,该业主将1至6楼的住户和物业公司告上五华区人民法院。

五华区法院受理该案后发现,原告所居住的单元楼因屋顶防水层老化,长期积水渗漏,以至于原告屋内内顶掉落,电线短路,电路毁坏严重。之后,原告多次向小区物管反映并与6名被告商量共同维修屋顶漏水事宜,协调后无果,且邻里关系逐渐交恶。原告只得自行出钱维修,垫付维修费后,原告再次向6名被告协商分摊维修费用遭拒。无奈之下,原告只能起诉至法院。

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原告无法提交被告身份信息,且因为邻里关系交恶,所有被告均拒绝领取诉讼材料并拒不提供邮寄地址,原告年迈体弱,多次恳求法院为其主持公道。案子陷入了两难,若生硬判决,可能会给邻里关系带来长久的破坏。因此,承办法官在进一步向当事人和社区了解情况后,决定尽量为双方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期初,几名被告态度强硬,或拒接电话、不予理睬,或对法院工作人员恶语相向,承办法官团队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明理”的方式取得了几名被告的共同理解。此后,原告认为,物业在该案件中没有直接关系,主动放弃物业承担责任的请求。最终,在承办团队的调解下,原被告达成一致,双方握手言和,6名被告以微信支付的方式将维修费转给原告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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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道污水倒灌 一楼业主告赢楼上5户住户

2019年12月,家住盘龙区白沙河片区某小区一楼的吴先生发现自家新装修的房屋被粪水浸泡。于是,房主吴先生将栋楼房2楼以上的所有住户起诉至法院,索赔28.22万元。盘龙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楼上5户各补偿4000元。

吴先生房屋装修后一直没居住,每隔半个月会过来浇浇花。2019年12月24日,吴先生及家人再次来到新家时,发现家中的所有房间已被卫生间喷出的粪水浸泡多日,地板、家具、墙体、吊顶等受损严重,吴先生立即向物管反映并向派出所报案。

之后,小区物业对下水管道进行了疏通,掏出抹布、纸巾、柠檬干、芒果干等泡发物。事后,物业公司张贴告示,希望2楼以上业主能及时协商赔偿吴先生损失,但楼上业主不予理睬。

吴先生认为,造成堵塞的垃圾可能是楼上任意一户造成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还请第三方装修公司现场勘察预估损坏修复价格。随后,吴先生将楼上的5户住户起诉至盘龙区法院,要求共同赔偿核定损失28.22万元。

庭审中,5户住户辩称,其并未侵权,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同时,5户住户怀疑堵塞物是装修过程中的遗弃物,物业有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造成原告屋内装修及部分家具受损是因为原告、5名被告共同使用的排污管道堵塞所致,但具体是哪家或哪几家住户丢弃的杂物导致堵塞,还是其他原因所致,根据现有证据无法确定,但原告、5名被告都具有可能性,所以该案属于共同危险行为导致的财产损害,应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原告、5名被告均不能举证证明其未实施侵权行为,所以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最终,法院判决5名被告各承担4000元补偿费。

都市时报全媒体记者:董建楠 

责编:杨芮

编审:沙兰梅

终审:李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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