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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里鲜有人知的故事诸城某甲

 大成教育图书馆 2021-04-16

诸城某甲

原文:学师孙景夏先生言:其邑中某甲者,值流寇乱,被杀,首坠胸前。寇退,家人得尸,将舁瘗之。闻其气缕缕然;审视之,咽不断者盈指。 遂扶其头,荷之以归。经一昼夜始呻,以匕箸稍稍哺饮食,半年竟愈。又十 馀年,与二三人聚谈,或作一解颐语,众为堂。甲亦鼓掌。一俯仰间, 刀痕暴裂,头堕血流,共视之,气已绝矣。父讼笑者。众敛金赂之,又葬甲,乃解。

异史氏曰:“一笑头落,此千古第一大笑也。颈连一线而不死,直待十年后成一笑狱,岂非二三邻人负债前生者耶!”

翻译:

某甲遇上流寇,被杀,头坠在胸前。

流寇退去,家人捡到他的尸体,准备抬去埋了。

忽听见他有微弱的喘气声。

仔细一看,他的咽喉处竟还有一指多宽的皮肉没被割下来,正绵绵地垂连着头和身体。

于是家人扶着他的头,把他扛回家。

过了一天一夜,他开始轻轻地呻吟,家人用勺子和筷子稍微喂他点流食,断裂的皮肉渐渐长回到一起,半年后竟然痊愈了。

又过了十几年,某甲和两三个人聚会聊天,其中有个人说了句笑话,引得哄堂大笑。

某甲也兴奋地鼓掌。

不料想,他笑得太用力,一抬头,原来的刀痕突然破开,头掉了下来,鲜血直流。

大家低头看向他的头时,他已经身首异处,气绝身死了。

注释

[1]学师孙景夏:孙瑚,字景夏,山东诸城人。举人。康熙四年任淄川县 儒学教谕。后升任鳌山卫教授,泾县知县。见《淄川县志》四。

 [2]舁瘗(yú yì鱼义)之:抬尸埋葬。舁,抬,扛。

[3]缕缕然:形容呼吸细弱,不绝如缕。

[4]解颐语:逗笑的话。解颐,破颜为笑。

[5]堂:又作“哄堂”:谓合座大笑。

[6]笑狱:由玩笑造成的讼案。狱,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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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景夏,名瑚,字景夏。原籍不知何处。孙景夏与蒲松龄之间,不但交往时间长,关系密切,友情深厚,而且在《聊斋志异》的成书过程中,孙氏也曾贡献过自己的一份力量。至于两者在生平遭际、思想倾向方面的相似以及相互影响,更值得蒲学界去深入探讨。由于孙氏一生多任教职,贫于广文,死后著述也未能流传,故其生平事迹资抖极难寻觅。

据乾隆《诸城县志》说,白其始祖孙洪入赘诸城县相州镇常氏,遂家焉。他少为名诸生,顺治十四年(1657)举京兆。康熙四年(1665)授淄川县教谕。康熙十五年(1676),升任鳌山卫教授。到康熙二十二年(1683)得升任安徽径县县令,仅一年,旋即以年老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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