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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证擅自采伐自家树木 泾县一男子被罚

 laurel.89 2021-04-17


2021年04月16日 11:33:24
来源:凤凰网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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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许可证擅自采伐自家树木,泾县一男子被林业部门处以补种三倍数目的树,以及罚款的处罚,但他却拒不缴纳罚款。4月12日,泾县法院对一起擅自采伐林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件作出准予执行裁定

案件缘由:2019年12月,张某因养殖蘑菇食用,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采伐本人承包的“梓木坑”山场毛竹林中的阔叶树,打成段子后堆放在山场毛竹林中。次年2月,张某为方便通行“梓木坑”山场,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采伐其承包范围内的杉木5株,后将采伐的杉木原条堆放在山涝中,准备用于搭桥方便通行。

张某在“梓木坑”山场采伐树种为杉木及阔叶树枫树、化香等,其中杉木计5株,立木蓄积为0.8468立方米,材积0.5928立方米;阔叶树3堆原木,合计137节,清点阔叶树伐桩数11株(丛),材积2.0877立方米,折立木蓄积3.2620立方米,林木价值1575.051元。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已构成滥伐林木违法行为

罚:2020年7月28日,县林业局作出如下处罚: 1、责令张某于2021年1月28日前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滥伐株数3倍的树木计33株;2、并处滥伐林木价值4倍的罚款计6300.204元。该处罚决定书第2项生效后,张某经催告仍不履行

故林业局向泾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缴纳罚款6300.204元,并缴纳加处罚款6300.204元,合计12600.408元

法院经审查认为,县林业局对张某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遂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在此,法官提醒广大群众:采伐林木需申请采伐许可证并且必须按照采伐许可证规定的范围、面积、株树、树种等进行砍伐,不能因对林木拥有所有权、使用权而不经有关部门批准进行采伐。同时,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倡导保护森林绿色发展的理念,共同维护美好家园。 

(泾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袁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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