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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趣案:1只小鸡索赔九百文钱,县令找到漏洞,至今还有用

 金华303 2021-04-20
清代趣案:1只小鸡索赔九百文钱,县令找到漏洞,至今还有用

清代中后期,有一位名人叫段光清,此人善断奇案。他在做杭嘉湖兵备道时,曾被当地百姓称为“青天”。病逝之后,李鸿章还为段光清写了墓志铭。

在为官期间,段光清曾断过“踩死1只鸡赔九文百钱”的案子,颇为有趣。这个案子,即便放到今天,也还有借鉴意义,搞懂了可以让你避免损失。

接下来,就来看看这个有趣的案子。

段光清曾在鄞县(今浙江省宁波市辖区)做过县令,因为做官廉洁清明,所以常被当地老百姓称赞,口碑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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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段光清没事,就上街去溜达。

走了没多会,看到一家米店门口有很多人在围观,还有吵闹声。他让两个衙役去看看,到底什么情况。没多会儿,衙役带了两个人来,一个是米店的主人,一个则是同乡之人(以下简称乡人)。

两人在段光清轿子前跪着,然后说出了争吵的原因。

原来,乡人父亲生病了,他来城里是为了找郎中给自己的父亲看病。途径米店时,他不小心踩死了一只小鸡。一只小鸡其实值不了几个钱,他打算赔钱,但是米店的主人却要价九百文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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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文钱就是一两银子,踩死一只小鸡,要赔近一两银子。这简直就是狮子大开口,比抢劫还厉害呢!

这个人没办法,只好自认倒霉,但是他口袋里只有二三百文钱,赔不起米店主人。赔不起,又等着去找郎中,而米店主人又不肯少要,拉着他不让走。所以,双方发生了争吵。

了解这件事的来龙去脉之后,段光清就问乡人:小鸡能值几个钱,他为什么问你要九百文钱呢?

乡人说:米店主人,鸡虽然小,但是品种独特,只要喂养几个月,就能长到九斤重。而市场上这种鸡的价格,一斤重就可以卖一百文钱,那么九斤自然要卖九百文钱了。小人也觉得为难,所以吵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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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人曰:肆主言,鸡雏虽小,厥种特异,饲之数月,重可九斤。以时值论,鸡一斤者,厥价百文,故索九百,小人无以难也。

段光清又问米店主人,是否如此,米店主人点头承认。于是,段光清说:既然你踩死了人家小鸡,人家要你赔偿的价格也有理,那你就赔了吧。

此时,围观群众都愤怒了:这县令平日公正,怎么今天这么糊涂呢?明明是米店主人在趁火打劫啊,县令大人怎么可以这样断案?但是他们没敢说。

乡人则说,赔可以赔,只是钱不够。段光清让他去典卖衣服,如果还不够,那么他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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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乡人典卖了衣服,得三百文钱,加上他带着的三百文钱,共计六百文,还差三百文钱。段光清言出必践,真的补了三百文钱。最后,这九百文钱都给了米店主人。

赔完钱后,段光清笑着对米店主人说:你真是会做生意啊,用一只小鸡就换了九百文钱,这样的好手段,不愁以后发不了财啊。这话其实有点讽刺的意思,但是米店主人拿到钱后,已经得意忘形了,也没听出来,只是高兴地给段光清磕头。

在两人都要走的时候,段光清让他们停下,两人赶紧跪下。

接着,段光清对着米店主人说了一段话,相当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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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之鸡虽饲数月而可得九斤,今则未尝饲至九斤也。谚有云:斗米斤鸡。饲鸡一斤者,例须米一斗,今汝鸡已毙,不复用饲,岂非省却米九斗乎?鸡毙得偿,而又省米,事太便宜,汝应以米九斗还乡人,方为两得其平也。

意思就是:你的小鸡虽然喂养几个月能长到九斤重,但是此时还没有长到九斤重呢。老话说得好,一斤鸡,一斗米,要想让鸡长到一斤重,必须要喂一斗米才行。但是,你的鸡已经死了,不需要喂米了。这就说明,你省了九斗米。要想真正的公平,你必须得把这省下的九斗米,赔给乡人,这样才公平。

米店主人听了之后,觉得也有理,没办法,他称了九斗米给乡人,乡人背走了。

此时,围观的老百姓才明白县令的苦心,他们纷纷鼓掌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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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百文钱,不到一两银子。而九斗米的价格,其实能卖一两多银子。根据黄冕堂《清代粮食价格问题探轨》来看,道光十七年,浙江嘉兴府一石米价值1.6两银子,九斗米大概是1.44两银子,合1300多文钱。

(严格来说,段光清是道光二十四年做知县,所以此处计算有误差,但基本就是这样)

所以,这么来看的话,其实乡人还赚了呢。

段光清之所以这么断案,其实是巧妙地惩罚了米店主人,因为他存在讹诈人的情况。另外,他的理论有问题,段光清正是利用他的漏洞,惩罚了他,且让他无话可说。

清代趣案:1只小鸡索赔九百文钱,县令找到漏洞,至今还有用

这个漏洞,至今我们可能还会用到。

米店主人说,小鸡喂到九斤,能卖九百钱,所以他让人赔九百钱,这说明什么?说明他故意忽略了小鸡的喂养过程,而直接拿小鸡最好的结果来卖价钱。

小鸡或许可以长到九斤,但问题是,这期间必须要投入米去喂养,甚至还有喂药、看病等花费。这个费用谁出?当然是米店主人出。现在,米店主人没有出成本,就获得了结果,不公平。所以,米店主人应该把成本退给乡人,这样才合理。

现实生活中,有不少这样的例子。

村里两家吵架,甲家拉土,压了乙家半块麦地(大概两分地),乙家索赔半块麦地的麦子钱。甲家没办法,只好赔了200块钱(一分地差不多能收100斤麦子,价值100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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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样的赔偿不合理。

因为乙家那点麦子,并不一定能保证收200斤小麦,毕竟麦子收之前经常被风刮倒,会减产,而且小麦收获之前还要打几遍农药,收获时需要联合收割机来操作(收割一亩麦子大概60块钱),这些都需要人力和财力。

简而言之,一分地的麦子,除去成本,最后能赚50块钱就不错了。两分地最多也就赚个100块钱,所以,让人家赔200块钱是不合理的。真要是公平,甲家得把成本钱给乙家。

清代趣案:1只小鸡索赔九百文钱,县令找到漏洞,至今还有用

最经典的就是“鸡生蛋,蛋生鸡”问题。碰坏了几个鸡蛋,人家说“我这蛋可以孵出小鸡,小鸡大了生蛋,蛋再孵出小鸡……”如此循环,无穷无尽,最后可能让你赔偿1000两银子。

看似合理,实则不合理。

因为要做到这样,投入的成本也是巨大的,而且结果未必就是最佳。可能蛋孵不出小鸡,也可能小鸡碰到瘟疫直接死光了。

总之一句话,这样的赔偿,是“省略过程,直接以最佳结果换价格”,严重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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