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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案件追缴的赃款是上交国库,还是退回给受害者

 YOLESTAR 2021-04-21

按理说诈骗案件侦破后,公安机关破案所追缴的赃款,应该全部或平均退还给受骗者,这是公安部门职责范围所在,但是,在媒体报道的一些案例中,比如一起虚拟货币诈骗案件,公安部侦破后,没收全部违法所得,上交国库。

被骗的很多人,难道就只能被骗,诈骗案件的侦办结果不管什么样,受害者的结果都是一样,钱是回不来了,谁还会去报案。

具体什么样的诈骗案件,赃款应该归还给受骗者,什么样的案件会上交国库,不退还给受害者,公安部是如此答复的。

答复部门:刑事侦查局,回复: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九条,“有关违法犯罪事实查证属实后,对于有证据证明权属明确且无争议的被害人、被侵害人合法财产,应当在登记、拍照或者录像和估价后,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开具发还清单并返还被害人、被侵害人。办案人员应当在案卷材料中注明返还的理由,并将原物照片、发还清单和被害人、被侵害人的领取手续存卷备查。

在电信诈骗案件中,因罪犯将不同受害人的资金经过多层、多账户转移资金后,很多无法查清归属,就上交国库,只要能核实清楚确属某个被害人的资金,即可返还。

个人认为:

虽然是不同受害人资金多层、多次转移,但只要能证明受骗者有转账记录,能追踪到确实交给了相关诈骗分子或平台,也就可以证明赃款所属,确实被骗,应该给予退还。

400亿虚拟币诈骗案件,据媒体所讲,赃款全部上交国库。受骗者都是通过平台投资遭到诈骗或其它途径转账,平台系统或其它支付平台完全有记录可查证,不一定还要查证钱款的中间流向,才给予退还,除非平台系统删除了所有数据,其它支付平台也查不到钱款流向,确实无法肯定受骗者真有被其所骗,这就只能上交国库。

比如,抓到一些骗子,证实与某个诈骗平台有关,任何一个骗子使用的手机有微信等聊天记录,能证明与受害者有转账记录,自然也就能证明受害者的钱款确实被骗,如果有赃款,也就可以退还给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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