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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酒学院091/-薇丝朋 (Vesper)

 晚安鲁道夫 2021-04-21

第九十一篇

酒名: 薇丝朋 (Vesper)

页数:121

酒名: 薇丝朋 (Vesper) 

页数:122 

酒谱: 

3 OZ.(90ml)琴酒 

1 OZ.(30ml)伏特加 

0.5 OZ.(15ml) 白丽叶酒 

加冰摇和。滤去冰块以鸡尾酒杯盛装,以大片的柠檬皮捲作为装饰。    

这杯酒据说是由伦敦的公爵饭店前调酒师——吉尔伯特普雷迪为伊恩佛莱明所调製的, 而伊恩便将这杯酒写入他于1951年的一本007小说《皇家夜总会》当中: "一杯马丁尼" 他这麽说著,"要用较深的碟形香槟杯盛装......" "欧~先等等!三份的高登琴酒,一份伏特加,半份丽叶酒。并且要摇得十分得宜,直至完全冰透,然后加上一大片的柠檬皮,这样了解吗?"

关于薇丝朋 (Vesper):

伊恩佛莱明的小说《皇家夜总会(Casino Royale)》首次发表于1953年(但美国鸡尾酒博物馆书上是写1951年)。而这也正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007系列首部作品。作者伊恩本人就曾在二战时期从事情报工作,是传说中的间谍,也曾担任过编辑与记者。所以文笔不错的他,在战后就以自身经历创作出一系列的詹姆士·庞德。

而根据维基百科的纪录,小说中庞德首次点这杯酒时,与侍者对话是这样的~

"A dry martini," [Bond] said. "One. In a deep champagne goblet."

"一杯辛口马丁尼"庞德这麽说著,"要用较深的碟形香槟杯盛装。"

"Oui, monsieur."

"好的。先生。"

"Just a moment. Three measures of Gordon's, one of vodka, half a measure of Kina Lillet.Shake it very well until it's ice-cold, then add a large thin slice of lemon peel. Got it?"

"先等等!三份的哥顿琴酒,一份伏特加以及半份的丽叶酒,并且要摇和地非常得宜,直到冰透,然后放入一片大片的柠檬皮。这样听明白了吗?"

"Certainly, monsieur." The barman seemed pleased with the idea.

"当然了,先生。而接到点单的调酒师似乎相当对于庞德的这个配方相当惊艳。"

"Gosh, that's certainly a drink," said Leiter.

"好!你这杯也要求的太精确了吧~而且讲这么大串中间都不用换气的 "

(美国CIA的探员)菲利克斯对庞德这麽说。

Bond laughed. "When I'm...er...concentrating," he explained,"I never have more than one drink before dinner. But I do like that one to be large and very strong and very cold and very well-made.I hate small portions of anything,particularly when they taste bad. This drink's my own invention.I'm going to patent it when I can think of a good name."

"庞德听听笑了起来"当我...嗯...需要聚精会神把血液集中在身体某一处时"他解释道,我从不在晚餐前喝超过一杯。但这杯我可以,不仅超凉超好喝r~而且这杯酒要美味需要精巧的调製。我讨厌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特别是喝起来还很难喝的时候。等想到名字时,我一定要把这杯拿去注册申请专利!"

庞德表示:老子最屌

手裡端的是杯子,心裡想的是马子~实在好喝哟~

—Ian Fleming, Casino Royale, Chapter 7, "Rouge et Noir'

伊恩佛莱明,《皇家夜总会》,第七章,红与黑。

"干嘛啊~他以为自己是X教授吗?" "他怪怪的~听说还长针眼,眼睛会流汁,不要看他。"

在伊恩笔下的庞德,不仅身手矫健打遍天下无敌手,风流潇洒迷倒万千辣女,就连点酒他都有十足的个人特色。从早期翻拍的电影当中,大家朗朗上口的经典台词,给我一杯珍奶半糖少冰「Shaken, not stirred」,到现在不知道是顺口溜还是饶口令式的薇丝朋,朋朋。

前几年很火的Kingsman也向007来致敬~

 "I'll have a Martini. Gin, not vodka, of course,stirred for 10 seconds while glancing at an unopened bottle of vermouth."

给我一杯马丁尼。琴酒,不要伏特加。当然,就只是在瞥一眼没开瓶香艾酒的时间,只要搅拌十秒钟。

(因为庞德在小说后期喝的Shaken  Martini常常都是Vodka Martini,而根据统计,他老兄在伊恩写的小说裡总共点了19杯的伏特加马丁尼和16杯的琴酒马丁尼。)

从007到Kingsman,身为一名绅士,好像不能不懂酒,而喝酒的品味不仅是代表了你这个人,它更是男人的浪漫,就像是一只昂贵的手表,一套精美的西装,一台超酷的跑车这时请拿着马丁尼杯摆出你最帅气的姿势。

伊恩正是透过这样的一个连结,来勾勒出笔下庞德的个性。而朋朋这杯酒冷冽而有效(醉汉讲的那一种有效)却令人不知不觉多喝了好多杯,这样的特色亦是同时暗指了,片中这位对于爱情好傻好天真的双面谍女主角薇丝朋林德(Vesper Lynd),她危险但又迷人的个人特质~

调制心得

在上篇的二十世纪中我们就曾提过,丽叶酒以前的味道和现在是不大一样的,以前的口味较重,不仅含有较重的奎宁风味,喝起来较苦之外,甜度也较现在的版本来得高。此我之前都是以两倍份量的丽叶酒来调製朋朋,也就是三份的哥顿琴酒,一份伏特加,再加上一份的丽叶酒(原版为半份)。更多关于古早版丽叶请看上篇👇

调酒学院090/-二十世纪 (Twentieth Century)

所以为了比较,使用美国公鸡(Cocchi Americano)所调製的部分,我也是先以相同比例来调。美国公鸡是意大利的酒厂,使用阿斯提(Asti)产区的葡萄酒来製作,或许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它保有较强烈与鲜明的草药及香料特色,像是龙胆草与金鸡纳树,但除此之外它也包含像是苦橙皮或是接骨木花这类较宜人的风味,然后很有意式开胃酒的风格苦甜兼备。

另外,在基酒的选择部分,为了维持朋朋原始的特色,除非有人特别指定,否则琴酒我都会依小说描述使用哥顿琴酒。而且哥顿是非常典型的英国琴酒,原本的风格偏向较厚重的感觉,因此搭配伏特加让整体口味变得较清爽嘟嘟好~而我想这也正是薇丝朋酒谱的用意,让原本厚重的传统琴酒风格能变得清爽。

伏特加的选用我偏好酒体扎实,富有传统香气的伏特加,个人推荐俄罗斯斯丹达以及坎特一号。柠檬皮则以黄柠檬最佳。琴酒以冷冻品调製最方便操作。在以相同比例调製后,实验结果显示美国公鸡的版本会过于甜腻,喝起来平衡度明显失衡。

因此美国公鸡的版本便再尝试以原始的酒谱比例来调(三份高登,一份坎特一号以及半份的美国公鸡),当喝到这个版本后,只有一种感觉~

朋朋,是你!!这才是真正的薇丝朋啊~

整体的感觉就像是一杯特别好喝的马丁尼,不仅酒体适中,琴酒的香气也十分得宜,尤其尾韵刚刚好的苦味、药草风味以及果香非常画龙点睛,让整杯酒的层次与耐喝度更加提升,意图使人一口接著一口,如同庞德所说的~这杯我很可以~

但如果若用现在的丽叶,以此比例调製,尾段就不会收尾的这麽漂亮,反而会变成像是从高处往下掉的囧况,并且喝起来会比较像在喝摇和过的烈酒,对于多数人来说续喝吸引力就会较低。而修改过比例的丽叶朋朋,口感像是以丽叶酒来包覆或琴酒与伏特加的辛辣;美国公鸡朋朋则是用其特色来补完摇和过的琴酒与伏特加之不足与缺点。

薇丝朋这一杯酒可说是较为特殊的一杯酒,因为它的酒谱被记载在小说上,所以酒谱有种无庸置疑的感觉,除了丽叶酒本身因为酒厂的配方变动而风味有所改变之外,其他部分指定选用哥顿琴酒并以摇和的方式调製,这都是令朋朋独具特色的原因之一。

而这样的作法也会令朋朋在调製上需要较多经验与技巧,才能令混和的均匀度、冰镇度以及水份的溶出度,都落在适宜的范围区间之内,因此这杯酒对于鸡尾酒粉们来说,会特别饶富趣味来著。非常推荐鸡尾酒粉们尝试著去调製或点用这一杯酒来体会看看其中的巧妙。


用一杯酒,讲一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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