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重疾险形态的逐渐成熟,癌症2次赔付和重疾多次赔付似乎成为重疾险的标配,京哥曾经对这两种赔付方式有过分析。癌症2次赔付是指癌症可以赔付2次,多次赔付是指同种疾病只可以赔一次,不同疾病可以多次赔。我当时基于保险公司的理赔数据,假设男性发生重疾,58%的概率为癌症;女性发生重疾,83%的概率为癌症。利用这组假设数据,简要的推断,如果在第2次重疾发生的情况下,癌症2次和不分组多次赔付,谁获赔的概率大。当时用到了下面这张图:虽然这张图不能非常精确的论证,但大致也可以让我们看清,女性购买癌症2次赔付到的概率更高;而男性重疾不分组2次赔付获得赔付的概率略微会高于癌症赔付2次。以上结论,京哥可能会做一些更正调整。原因是我拿到了更加精确、更全面的重疾理赔数据。新老重疾定义在2021年2月1号正式切换,可能大家看到的只是疾病定义的更新,但除此之外,给重疾险定价的重大疾病发生率表,也做了修正。新的重疾发生率,是基于全行业81家经营有重疾险的公司理赔数据,计算出来的。在修订重疾发生率表的同时,行业也基于这些数据,整理出了不同年龄阶段重大疾病的发生率占比,数据于2020年12月发布。整理如下:可以看到,不同年龄段癌症都是最为高发的,整理如下图:如果大家细心可以发现,我在开篇提到,男性癌症占比58%和女性癌症占比85%的假设,参考18-39岁和40-59岁这两个年龄段重疾发生率数据,两者是高度重合的。 这主要的原因是:保险公司大部分的理赔,其实就集中在这个阶段。18岁以下理赔案件少是因为,这个年龄段重疾的概率本来就很低,实际的理赔件数少;60岁以上发生案例少是因为,一来60岁以上人群购买重疾险保单少,二来我国重疾险的高速发展也就是近10年的事,很多消费者并没有达到60岁以上的年纪。这里有一点需要注意,以上数据是将所有的甲状腺癌都纳入重疾的赔付数据,新疾病定义将部分的甲状腺癌从重疾中剔除了,我们这里自然也要把甲癌的影响刨除掉。参考中国再保险公司对甲状腺癌占比重疾的赔付数据,如下图:基于上图甲癌的占比,不同年龄段的癌症理赔数据进行下调,下调比例为:18-39岁,男性比例调低20%,女性比例调低30%40-59岁,男性比例调低10%,女性比例调低20%60岁及以上,男性比例调低5%,女性比例调低10% 下调之后,得到新疾病定义下癌症占比重疾理赔的比例为: 下调不是简单的相减,需要考虑将刨掉的甲状腺癌从重疾理赔中剔除,这也是导致为什么下调比例不低,实际癌症占比重疾理赔没有下降多少的原因,以上数据仅供参考。个人买重疾险,着眼于整个生命周期的重疾发生率分布显然更加有意义,因此,这次中国精算师协会发布的不同年龄段,重疾发生率分布对我们的参考价值显然更大。与我早期和大家做的假设,新数据最大的不同在于:60岁以上重疾发生率分布发生了重大变化。60岁以上,男性癌症占比81%,相比58%,有了大幅度上升;女性癌症占比61%,相比83%,有了大幅度的下降。基于这组数据,京哥认为:不管是男性或是女性,癌症2次赔付更为实用。对于女性来说,没什么好解释的,从18岁开始,癌症占据大部分理赔。对于男性来说,60岁后癌症非常高发,如果一旦发生第2次重疾,是癌症的可能性较大,此时癌症2次赔付的产品是一定可以赔付的,但若是多次赔付重疾,第1次重疾是癌症,第2次重疾再发生癌症便无法获得赔付。如果把以上推断用到我们实际投保重疾险上,一个可行的思路是:在保证产品性价比的前提下,如果癌症多次赔和重疾多次赔只能2选1,癌症可以赔付多次的产品必定优先考虑。以上便是今天想和大家主要分享的内容。最后,想提醒大家,天花乱坠的产品形态看着虽好,但切勿盲目追求。第一次保额买高才是核心,在此基础上有预算,才建议去考虑配置多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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