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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公二十年 背楚奔楚 《诗经》政治 甯殖有悔

 zqbxi 2021-04-24

  【经】二十年春王正月辛亥(二十一),仲孙速会莒人盟于向。夏六月庚申(初三),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盟于澶渊。秋,公至自会。仲孙速帅师伐邾。蔡杀其大夫公子燮。蔡公子履出奔楚。陈侯之弟黄出奔楚。叔老如齐。冬十月丙辰朔,日有食之。季孙宿如宋。(公元前553年,戊申,周灵王十九年,鲁襄公二十年,齐庄公元年,晋平公五年,秦景公二十四年,楚康王七年,宋平公二十三年,卫殇公六年(卫献公二十四年),陈哀公十六年,蔡景公(景侯)三十九年,曹武公二年,郑简公十三年,燕文公二年,吴诸樊八年,许灵公三十九年,邾悼公三年,杞孝公十四年,纪桓侯七年,莒犁比公二十四年,滕成公二十一年,薛献公二十六年

  【传】二十年春,及莒平。孟庄子(仲孙速)会莒人,盟于向(在于今山东临沂市莒南县大店镇西南部,浔河南,沭河东岸。杜预注曰:向,莒邑。),督扬之盟故也。(杜预注曰:莒数伐鲁,前年(公元前554年)诸侯盟督扬以和解之。故二国自复共盟,结其好。

  夏,盟于澶chán渊,(在今河南濮阳市濮阳县西北(从名称上看古时是处湖泊),原先是卫地,此时已为晋所取。杜预注曰:澶渊在顿丘县南,今名繁汙。此卫地,又近戚田。)齐成故也。(杜预注曰:齐与晋平。)

  邾人骤至,(杜预注曰:骤,数也。谓十五年(前558年)、十七年(前556年)伐鲁。)以诸侯之事,弗能报也。秋,孟庄子伐邾以报之。

  蔡公子燮(庄公子)欲以蔡之晋,蔡人杀之。公子履,其母弟也,故出奔楚。

  陈庆虎、庆寅畏公子黄(陈哀公之弟)之逼,愬诸楚曰:「与蔡司马(公子燮)同谋。」楚人以为讨。公子黄出奔楚。(杜预注曰:奔楚自理。

  初,蔡文侯欲事晋,曰:「先君(杜预注曰:先君,文侯父庄侯甲午也。)与于践士之盟,(杜预注曰:践土盟在僖二十八年(公元前632年)。)晋不可弃,且兄弟也。」畏楚,不能行而卒。楚人使蔡无常,公子燮求从先君以利蔡,不能而死。书曰:「蔡杀其大夫公子燮」,言不与民同欲也;「陈侯之弟黄出奔楚」,言非其罪也。公子黄将出奔,呼于国曰:「庆氏无道,求专陈国,暴蔑其君,而去其亲,五年不灭,是无天也。」(杜预注曰:为二十三年(前550年)陈杀二庆传。

  齐子(叔老,子叔齐子,公孙婴齐之子,子叔氏即叔氏)初聘于齐,礼也。(杜预注曰:齐、鲁有怨,朝聘礼绝,今始复通,故曰初。继好息民,故曰礼。

  冬,季武子(季孙宿)如宋,报向戌之聘也。(杜预注曰:向戌聘在十五年(前558年)。)褚师段逆之以受享,(杜预注曰:段,共公子子石也。逆以入国,受享礼。)赋《常棣》之七章以卒。(《诗经·小雅·鹿鸣之什》,杜预注曰:武子赋也。七章以卒,尽八章。取其“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宜尔室家,乐尔妻帑”。言二国好合,宜其室家,相亲如兄弟。)宋人重贿之。归,覆命,公享之。赋《鱼丽》之卒章。(《诗经·小雅·白华之什》,杜预注曰:卒章曰:“物其有矣,维其时矣。”喻聘宋得其时。)公赋《南山有台》。(《诗经·小雅·白华之什》,杜预注曰:取其“乐只君子,邦家之基”,“邦家之光”。喻武子奉使,能为国光辉。)武子去所,曰:「臣不堪也。」(这里明白,为什么毛诗序将《诗经》做政治解读

  卫宁惠子(甯殖)疾,召悼子(甯喜,宁喜)曰:「吾得罪于君,悔而无及也。名藏在诸侯之策,曰:『孙林父、宁殖出其君。』君入则掩之。若能掩之,则吾子也。若不能,犹有鬼神,吾有馁而已,不来食矣。」(杜预注曰:为二十六年(前547年)卫侯归传。)悼子许诺,惠子遂卒。

译文

  二十年春季,鲁国和莒国讲和。孟庄子在向地会见莒人结盟,这是由于有督扬的盟会的缘故。

  夏季,鲁襄公和晋平公、齐庄公、宋平公、卫殇公、郑简公、曹武公、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在澶渊结盟,这是为了和齐国讲和。

  邾国人屡次来犯,这是由于邾国认为鲁国参加了诸侯的征伐盟会无力报复的缘故。秋季,孟庄子率兵攻打邾国以作为报复。

  蔡国的公子燮想要让蔡国归服晋国,蔡国人杀了他。公子履,是公子燮的同母兄弟,所以逃亡到楚国。

  陈国的庆虎、庆寅害怕公子黄的逼迫,向楚国起诉说:“公子黄和蔡国司马一起策划顺服晋国。”楚国人因此而讨伐,公子黄逃亡到楚国去当面辩解。

  当初,蔡文侯想要事奉晋国,说:“先君参与了践土的盟会,晋国不能丢弃,而且还是兄弟国家呢。”可是又害怕楚国,没有能够办到就死了。楚国人役使蔡国没有一定的常规,公子燮要求继承先君的遗志以有利于蔡国,没有办到而死去。《春秋》记载说“蔡杀其大夫公子燮”,就是说愿望和百姓的不同;“陈哀公之弟黄出奔楚”,就是说不是公子黄的罪过。公子黄将要逃亡,在国都里喊叫说:“庆氏无道,谋求在陈国专政,轻慢和蔑视国君而去掉他的亲属,五年之内如果不灭亡,这就是没有天理了。”

  齐子第一次到齐国聘问,这是合于礼的。

  冬季,季武子去到宋国,这是回报向戌的聘问。褚师段迎接他让他接受宋平公的享礼,季武子赋《常棣》这首诗的第七章和最后一章。宋国人重重地送给他财礼。回国复命,鲁襄公设享礼招待他,他赋了《鱼丽》这首诗的最后一章。鲁襄公赋《南山有台》这首诗。季武子离开坐席说:“下臣不敢当。”

  卫国的甯殖生了病,告诉悼子说:“我得罪了国君,后悔也来不及了。我的名字记载在诸侯的简册上而加以收藏,说'孙林父、甯殖赶走他们的国君’。国君回国,你要掩盖这件事。如果能够掩盖它,你就是我的儿子。如果不能,假如有鬼神的话,我宁可挨饿,也不来享受你的祭祀。”悼子答应,宁殖就死了。

《春秋》:“王正月辛亥(二十一),仲孙速会莒人盟于向。”

《春秋》:“夏六月庚申(初三),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盟于澶渊。”

《春秋》:“秋,公至自会。”

(秋天,襄公从会盟地回国,告祭祖庙。)

《春秋》:“仲孙速帅师伐邾。”

《春秋》:“蔡杀其大夫公子燮。”

公子燮(?-前553年),姬姓,名燮,蔡庄公(蔡庄侯)子。

公子燮传略:

公元前565年,四月庚寅(二十二),郑子国(公子发)、子耳(公孙辄)侵蔡,获蔡司马公子燮。郑人皆喜,唯子产(公孙成子)不顺,曰:“小国无文德,而有武功,祸莫大焉。楚人来讨,能勿从乎?从之,晋师必至。晋、楚伐郑,自今郑国不四五年,弗得宁矣。”子国怒之曰:“尔何知?国有大命,而有正卿。童子言焉,将为戮矣。”

公元前553年,蔡杀其大夫公子燮。蔡公子履出奔楚。

《春秋》:“陈侯之弟黄出奔楚。”

杜预注曰:称弟,明无罪也。

《谷梁传·襄公》:“诸侯之尊,弟兄不能以属退。其弟云者,亲之也。亲而奔之,恶也。”

(诸侯最尊贵,弟兄也不能跟他以亲属相称,经文称其弟,表示与陈侯关系亲近。亲近还逃出避难,憎恨陈侯。)

《春秋》:“叔老如齐。”

《春秋》:“冬十月丙辰朔,日有食之。”

(冬十月初一,日食(公历8月31日日环食)。)

《元史卷五十三·志第五》:“襄公二十年戊申岁,冬十月丙辰朔,日有食之。今历推之,是岁十月丙辰朔,加时在昼,交分十三日七千六百分入食限。”

《汉书卷二十七下之下·五行志第七下之下》:“二十年“十月丙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陈庆虎、庆寅蔽君之明,邾庶其有叛心,后庶其以漆、闾丘来奔,陈杀二庆。刘歆以为,八月秦、周分。”

(二十年“十月丙辰朔日,又有日食”。董仲舒以为陈国的庆虎、庆寅蒙蔽君主使君主不明,邾人庶其有反叛之心,后来庶其从漆、闾丘逃奔(前552年),陈杀二庆(前550年)。刘歆以为八月是秦、周的分日。)

《春秋》:“季孙宿如宋。”

宁殖(甯殖)(?-前553年),即宁惠子(甯惠子),春秋时期卫国的卿。

宁殖传略:

公元前577年,卫侯飨苦成叔(郤犨),宁惠子(甯惠子,甯殖)相。苦成叔傲。宁子曰:“苦成家其亡乎!古之为享食也,以观威仪、省祸福也。故《诗》曰:'兕觥其觩,旨酒思柔,彼交匪傲,万福来求。’今夫子傲,取祸之道也。”

公元前572年,春己亥(?乙亥,正月二十五日),仲孙蔑会晋栾黡、宋华元、卫宁殖、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围宋彭城。非宋地,追书也。于是为宋讨鱼石,故称宋,且不登叛人也,谓之宋志。彭城降晋,晋人以宋五大夫在彭城者归,置诸瓠丘。

公元前565年,五月甲辰(初七),季孙宿(季武子)会晋侯(晋悼公)、郑伯(郑简公)、齐人(高厚)、宋人(向戌)、卫人(甯殖,甯惠子,宁殖,宁惠子)、邾人(邾国大夫)会于邢丘,以命朝聘(晋)之数,使诸侯之大夫听命。

公元前571年,晋师、宋师、卫宁殖侵郑。

公元前559年,卫献公戒孙文子(孙林父)、宁惠子(甯惠子,甯殖)食,皆服而朝。日旰不召,而射鸿于囿。二子从之,不释皮冠而与之言。二子怒。孙文子如戚,孙蒯(孙文子之子)入使。公饮之酒,使大师歌《巧言》之卒章。大师辞,师曹请为之。初,公有嬖妾,使师曹诲之琴,师曹鞭之。公怒,鞭师曹三百。故师曹欲歌之,以怒孙子以报公。公使歌之,遂诵之。

  蒯惧,告文子。文子曰:“君忌我矣,弗先。必死。”并帑于戚而入,见蘧伯玉曰:“君之暴虐,子所知也。大惧社稷之倾覆,将若之何?”对曰:“君制其国,臣敢奸之?虽奸之,庸如愈乎?”遂行,从近关出。公使子蟜、子伯、子皮与孙子盟于丘宫,孙子皆杀之。四月己未(二十六),子展(卫献公弟)奔齐。公(卫献公)如鄄,使子行于孙子,孙子又杀之。公出奔齐,孙氏追之,败公徒于河泽。鄄人执之。

子鲜(卫献公母弟,名鱄)从公,及竟,公使祝宗告亡,且告无罪。定姜曰:“无神何告?若有,不可诬也。有罪,若何告无?舍大臣而与小臣谋,一罪也。先君有冢卿以为师保,而蔑之,二罪也。余以巾栉事先君,而暴妾使余,三罪也。告亡而已,无告无罪。”

  公(鲁襄公)使厚成叔吊于卫,曰:“寡君使瘠,闻君不抚社稷,而越在他竟,若之何不吊?以同盟之故,使瘠敢私于执事曰:'有君不吊,有臣不敏,君不赦宥,臣亦不帅职,增淫发泄,其若之何?’”卫人使大叔仪对曰:“群臣不佞,得罪于寡君。寡君不以即刑而悼弃之,以为君忧。君不忘先君之好,辱吊群臣,又重恤之。敢拜君命之辱,重拜大贶。”厚孙归,复命,语臧武仲(臧孙纥)曰:“卫君其必归乎!有大叔仪以守,有母弟鱄(子鲜)以出,或抚其内,或营其外,能无归乎?”

  齐人以郲寄卫侯(卫献公)。及其复也,以郲粮归。右宰谷从而逃归,卫人将杀之。辞曰:“余不说初矣,余狐裘而羔袖。”乃赦之。卫人立公孙剽,孙林父、宁殖(甯殖)相之,以听命于诸侯。

  卫侯在郲,臧纥(臧孙纥,臧武仲)如齐,唁卫侯。与之言,虐。退而告其人曰:“卫侯其不得入矣!其言粪土也,亡而不变,何以复国?”子展、子鲜闻之,见臧纥,与之言,道。臧孙说,谓其人曰:“卫君必入。夫二子者,或輓之,或推之,欲无入,得乎?”

公元前557年,晋平公即位,晋侯与诸侯宴于温,使诸大夫舞,曰:“歌诗必类!”齐高厚之诗不类。荀偃怒,且曰:“诸侯有异志矣!”使诸大夫盟高厚,高厚逃归。于是,叔孙豹、晋荀偃、宋向戌、卫宁殖、郑公孙虿、小邾之大夫盟曰:“同讨不庭。”叔老(子叔齐子)会郑伯(郑简公)、晋荀偃、卫宁殖、宋人伐许。

公元前553年,卫宁惠子(甯惠子,甯殖)疾,召悼子(甯喜,宁喜)曰:“吾得罪于君,悔而无及也。名藏在诸侯之策,曰:'孙林父、宁殖出其君。’君入则掩之。若能掩之,则吾子也。若不能,犹有鬼神,吾有馁而已,不来食矣。”悼子许诺,惠子遂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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