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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冠县:村级安居养老“离宅不离村”

 Martin2016 2021-04-24

“这里沙发、床、柜子、电视啥都有,拿点日常生活用品就能住,舒适干净还安全。”几个月前,山东省冠县东召村73岁的李树贵,在村里的新型幸福院度过了一个舒心年,他说:“来到这儿就不想走,俺要住一辈子。”

此前,李树贵独居在未改造的老旧房里,村里经过“四议两公开”商讨,公示无异议后,让他和其他21位老人搬进村级新型幸福院养老周转房。“这里共5排,每排6户,都是独门独院,面积47平方米,每户一室一厅一厨一卫。”万善乡党委委员樊红明介绍说,“符合入驻标准的村民,'拎包入住’即可。”

为保障农村贫困老人安居养老,冠县建立以居家为基础、村庄为依托、社会机构为补充的“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在村级,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行集中建设农村养老周转房的模式,利用上级资金1000万元,建设5处202套养老周转房。“养老周转房具备就近、经济、便捷、自由等特点,老人的生活需要和精神慰藉在这里都能得到满足,实现了'离宅不离村、离亲不离情’。”冠县民政局养老服务中心主任李宇说,养老周转房在解决贫困老人住房安全的同时,还能有效利用宅基资源,避免浪费。

“即使有补贴,俺也盖不起新房,这把年纪也不愿操心了。”崇文街道马寨村村民马计堂在山西生活了30多年,老伴去世后,他回到了马寨村独居在旧房里。“他在村里没有地,只有两间土墙房,为了让他安居养老,村委会费了不少心。”马寨村党支部书记张付亮说,镇党委和村委协调解决了“老马”的户口,又让他住进了养老周转房。

为确保贫困老人“住得下、住得好”,冠县根据入住老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幸福院集中养老周转房管理制度,规范入住人员条件、流程等,规定周转房所有权归集体,住户只有使用权、无继承权。同时,村“两委”还与入住老人及其赡养人签订入住协议,保障老人在入住后的日常照顾、患病期间的照料、后事办理等。截至目前,冠县4处中心敬老院、3处民办养老机构、51处农村幸福院和8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满足了不同档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许永飞 郭建辉 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程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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