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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酒后滋事、扇民警耳光,被侧摔一招制服,网友:干得漂亮!

 谢耳朵馆长 2021-04-24
每天耕耘最有趣、最实用的心理学
近日有这样一则新闻:海南一女子曾在酒后滋事殴打民警,而对方在忍耐多次之后,果断选择通过侧摔的方式一招制敌。网友们了解了前因后果之后,都留言表示结局看得大快人心,像这种多次挑衅他人尤其是民警的行为,就应该以这种方式制服。
从视频中可以明显看出该女子完全就是借着酒疯惹是生非,不遵守法律,而不尊重他人就是这个下场。此外,喝醉酒也不能成为一个人欺辱他人以及触犯法律的借口。
网友们对于民警的做法点赞连连,这可以体现出社会公众都有着追求正义的道德标准。
如果每个人只追求自己的利益,就好比新闻中的这名女子,她将自己宣泄怒气的快感建立在他人的痛苦和尊严之上,完全站在正义的对立面。
正义代表的是集体的利益,所以说这件事情即使没有与公众产生直接的联系,了解事情真相之后的公众也会自然而然站到正义的队伍之中。
这是一个追求公平的民主社会,守护这一准则的不仅仅只是法律,还包括每个公民内心的道德标杆。正常的公民在思想道德教育之下会生成一个良好的道德标杆,所以说就算有的事情事不关己,也能激发起他们心中的正义之火。
人是一种群体性生物,群体性效应带来从众心理的同时,也能带来共情能力。我们对于他人的经历会产生同情之心,那是因为这样的事情能与我们的生活产生共鸣。
亚里士多德悲剧冲突本质过失说提出了三个“不应”:不应写好人由顺境转入逆境;不应写坏人由逆境转入顺境;不应写极恶之人从逆境转入顺境。
因为这样无法引起人们的同情与怜悯。意思就是说在生活中能让我们产生代入感的事情,我们往往都会产生同情之心。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戏剧如此,现实亦如此。
这也难怪为什么网友们都认为民警干得漂亮,因为人们在评论之时都会联想到如果这件事情是自己处理会怎么样?显然,民警给了一个很好的参考答案,那便是用正义的手段维护自己。
那从心理学角度看,视频中的这名女性为什么会做出如此偏激的行为呢?
弗洛伊德曾在《自我与本我》一书中将这种行为解释为快乐原则。
首先,在弗洛伊德看来,本我是一种天性、是人生而具有的原始欲望和快乐。而社会中一些道德规范的影响让人们不得不控制住内心的本我,形成在本我和超我中纠结的自我。
“自我是通过条件刺激感知中介被外部世界直接影响的本我的一部分”。
道德准则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意识,而现实原则也越来越压制着快乐原则。对那些奉行快乐原则的人而言,他们不受社会规则的制约,也缺乏理性情感的控制,只喜欢放纵自己的冲动。视频中的这名女子便是这类没有理性情感控制的、只为满足自己而宣泄的人。
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坎坷复杂的,我们为什么还要人为地为别人增添一些难题呢?善待别人,就是善待自己。人生而为人,最重要的就是要学会尊重他人。尊重是一份理解,维护的也是一份和谐。
人们对民警的点赞也体现出了大众对于这类只顾自我泄愤的无理取闹之人的痛恨,生活本来就已经很苦了,大家不要求雪中送炭,只求有些人不要再雪上加霜。
此外,民警之所以受到大众的赞赏,首先是因为他大度的绅士风范。民警在起初受到欺负时,明显已经让步了,可以看出来他刚开始给了女性一个及时收手的机会,看得出来民警真的非常大度;其次,人都是有尊严和底线的。
有一有二,不能有再三,忍无可忍,则无需再忍,民警在这方面做得非常到位。
民警的一招制敌,不光是为了维护个人尊严,也是为了维护了法律底线和这个职业的尊严。毕竟滋事者的袭警行为不光引起了众愤,也触犯了法律底线。
民警的一招制敌也是专业素养的体现,女子的行为只能说是在“作死”的边缘疯狂试探了。
最终不得不让人感叹:民警做的真的是漂亮。
- The End -
作者 | 神奇小小
编辑 | 一粒米
第一心理主笔团 | 一群喜欢仰望星空的年轻人
参考资料:Maslow, A. H., & Frager, R. (1987). Motivation and personality. New Delhi: Pearson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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