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办法 (1)定性评审 (2)定量评审 (3)定性+定量评审 评审因素 (1)技术 (2)经济(投标报价) (3)资信(商务)等 招标人可以自主选择评审因素以及相应的评审顺序。 初步评审 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项目,建议将所有投标均纳入评审范围。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多于30家时,应当采用资格预审办法 确定投标候选人进入评标程序。 推荐定标候选人的办法 (1)综合各投标人所有评审因素择优推荐定标候选人 (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顺序,分段进行评审、比较、推荐定标候选人 详细评审 “评定分离”一般采用定性评审的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人也可以采用“定量评审”或“定性+定量评审”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