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有明确规定: 1.气割的零件宽度、长度允许偏差为±3.0mm; 2.机械剪切的零件宽度、长度允许偏差为±3.0mm,型钢端部垂直度为0mm; 3.气割或机械剪切的零件,需要进行边缘加工时,其刨削量不应小于2.0mm. 【钢结构工程施工切割尺寸超差问题的原因分析】 1.两个零件共享一根切割线时,未预留切割余量,对需要机加工的部件,没预留加工余量,或余量不足; 2.焊接件、火焰弯曲加工件或需要矫正变形的构件,未预留收缩余量; 3.放样、号料过程中对工艺不熟悉,错误提供样板(样杆)或号料误读尺寸线; 4.工艺要求出错,技术交底或文件不清; 5.钢卷尺未经计量检定,长度读数误差较大,或计量调整方法有误,长距离测量未用弹簧秤。 ![钢结构工程切割尺寸超差](http://image109.360doc.com/DownloadImg/2021/04/2815/221012475_1_20210428030451444_wm.jpeg)
【钢结构工程施工中切割尺寸超差问题的防止措施】 1.放样、号料和气割、剪切中应考虑焊接收缩量、气割余量、边缘加工余量以及构件焊接后的变形矫正、加热弯曲以及其它工艺余量; 2.开工前应作技术工艺内容交底,明确加工要求; 3.编制工艺文件用考虑零部件的关系,加工要求、板厚处理等各种原因; 4.应认真作业加强工艺文件的审查,加强制作过程中的自检和互检; 5.钢卷尺应计量合格,正确进行计量值修整,对长距离测量应使用弹簧秤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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