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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土文献》| 夏含夷:《一篇可能失传的经典:〈摄命〉》(上)

 风吟楼 2021-04-30

编 者 按

      中国出土古文献资料的研究是国际上研究古代中国的重要领域,有许多学者做出了突出的成绩。为了促进国际学者之间的学术交流,从本期开始,我们将选刊国外学者这方面的最新成果,以供中文读者参考。本期我们翻译介绍夏含夷先生新近发表于《通报》的讨论清华简《摄命》的论文,希望能促进对此篇新发现的重要文献的深入研究。谨向支持本刊这一想法并慨然应允我们翻译其论文的夏含夷先生致谢,并期待海内外读者和作者为本刊推荐和提供佳作。

一篇可能失传的经典:《摄命》

[美]夏含夷

(Edward L. Shaughnessy)

芝加哥大学

李纪言、石从斌、杜清雨、

李举创、杨蕙旬  译

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

摘 要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书(捌)》中收录了一篇整理者题为《摄命》的竹书,整理者认为该篇竹书即是古文《尚书·冏命》篇的原作。本文旨在对此论点进行评估,并通篇翻译全文。在此基础上,本文探讨了该篇竹书对现有西周史研究可能产生的史学影响,以及该篇竹书从成篇(可能早在公元前9世纪)到抄成(约公元前4世纪)的实际流传过程。

关 键 词

《尚书》 古文字 西周 金文 原作 早期文本

       2018年11月出版的《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收录了8篇新的文献,这些文献都是前所未见的。[1]整理者提出了一个令人信服的意见,即这批文献的首篇是古文《尚书·冏命》的原始版本,并命名为《摄命》。然而,传统观点认为《冏命》是周穆王时(前956—前918在位)[2]时所作,清华简整理者则认为《摄命》应该成书于两代以后的周孝王(前 882?—前866在位) 时期,而受册命者的名字“摄”(或伯摄)可与传世文献中周夷王(前865—前858在位)的名字“燮”联系起来。据此,这篇文献记录了一个在位的周王到候补周王的双王命书。最后,整理者还指出,这篇文献的格式、文辞与西周中晚期金文有很多相似之处,因此有足够证据说明它的早期文本应该可以追溯到那个时代。

       如果整理者将《摄命》认定为《尚书·冏命》可以接受,将对认识古文《尚书》的性质产生重要的影响。并且,如果《摄命》与西周铭文相类,那么有必要讨论这类文献最初是如何撰写的,以及同样重要的是,如何从西周中晚期流传到战国时代的。

一、《摄命》的文本

     《摄命》写在32枚长约45厘米的竹简上。这些竹简最初由三道编绳编连,并在竹简上留下了编痕。几乎所有竹简都完好无损,只有3、25、29号简因为残断而丢失了部分内容(5、17、28、32号简也在天头处断裂,但内容没有缺失)。这些简背面有编号,清楚地表明了文本的顺序(尽管有学者认为12、13号简位置颠倒)。前21枚简的简号写在简背三分之二处,而后11枚简的简号则写在简背正中。标题“摄命”是整理者根据文献的内容和性质题名的。正文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涵盖了前31枚简,每一枚简可容28—31字,而简31只有12字,后面有一个钩形标记。这一部分记录了某位周王对摄连续的讲话。它分为十个小节,每个小节都以“王曰”开头。文中唯一的标点符号是重文符号,但在4号简中有两个小字写在其他字之间的空白处,显然是校对的结果。第二部分只有第32号简,这枚简与第一部分似乎由同一书手书写,但字体明显较小,容纳了39字,最后也有一个钩形标记,表明这一部分结束。本节记录了册命摄的日期和地点,以及右者的名称和负责向他宣读命令的官员:

      隹九月既望壬申,王在蒿京,各于大室即位,咸。士疌右伯摄,立在中廷北乡。王呼作册任册命伯攝:“。”

这一记录与典型册命铭文的开头基本相同。[3]作为独立的一节,它可以很容易地被移到文献的开头,但在本篇中显然不是这样,因为简背的编号是32。

二、“摄”的身份

      如前所述,《摄命》是一篇王室册命文献。整理者根据李学勤的观点,[4]认为“摄”即周夷王(前865—前858年在位),他的名字在《史记》《竹书纪年》中作“燮”。[5]整理者认为,“摄”(*nhep)和“燮”(*sêp)音近可通。[6]关于两个名字之间的语音关联,整理者已举出了其他几点证据。

      在《摄命》的首句中,周王称“摄”为“姪”,整理者认为当如字解为“兄弟之子”。[7]由于已经确定“摄”是未来的夷王,整理者进而认为《摄命》中的“王”为孝王。所有史料均显示,孝王的统治对于西周来说是反常的,因为他不是前一位王周懿王(前899/97—前873年在位)的长子。另一方面,这些史料对孝王本人身份的记载并不一致。《史记·周本纪》曾提及孝王是恭王(前917—前900年在位)之弟,[8]而《三代世表》以为孝王是懿王之弟。[9]整理者更倾向于懿王说,因此认为“摄”是孝王的侄子。这一论断并非毫无问题。简本的“姪”通常表示“侄女”或姐妹的子女;整理者读作通常指“侄子”的“侄”。当然,将“姪”读为“侄”与中国训诂学的大多数原理是一致的,且摄不太可能是女子。然而,“姪”也有可能用来指代周王姐妹之子。按照西周宗法,摄也可能不是太子,因此有关简本所用“姪”字仍然不无疑问。[10]

      《摄命》中王也曾把摄称为“王子”:

       王曰:“攝,乃克悉用朕命,越朕毖朕教,民朋□兴从显汝,从恭汝与汝,曰:'穆穆丕显,载允非常人。王子则克悉用王教王学,亦义若时,我小人唯由。’”

在这里也不能确定这个“王子”是专指摄,而不是这类人的泛称。

       关于摄可能具有太子等特殊身份的最有力证据,即简文多次将摄称为“沈子”。“沈子”字面意思是“沉没的孩子”,但也许可以理解为“诚挚的儿子”(将“沈”读作“訦”或“忱”)。[11]文中除了三次出现“沈子”,又有两次使用了“沈子小子”这一称谓,字面意思即“诚挚的儿子的小儿子”。整理者将“沈子”默认为“冲子”,即西周文献中经常出现的一种谦称,通常用于周王或高级官员,而“冲”通常被解释为“童”。[12]《尚书·金縢》和清华简《周武王又疾周公所自以弋王之志(金縢)》为这种说法提供了支持。简本以“沈人”作为周成王(前1042/1035—前1006在位)的自称出现,而传本中对应的称谓是“冲人”:

      隹余沈人亦弗﨤智。[13](清华简《周武王又疾周公所自以弋王之志》简11-12)  

       惟予冲人弗及知。(《尚书·金滕》)

      不过,也有可能“沈人”是原词,而“冲人”是假借字。在西周金文中,“沈”被用作“子”和“孙”的修饰语,作为作器者的谦称出现。[14]不管原词是什么,很明显《摄命》中“沈人”作为对摄的称谓多次出现,旨在反映他的重要地位。[15]当然,即使这样也不能将摄完全认定为太子,似乎“沈子”的用法并不仅仅局限于王室的谦称。我们将在后文回到这个问题,现在我们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整理者收集了大量的旁证来证明摄是太子。

三、《尚书·冏命》与《摄命》之关系及其对古文《尚书》真伪的启示

      整理者对《摄命》文本的解读,也有赖于其与古文《尚书·冏命》的关系。鉴于《摄命》是某位周王对摄的命令,而《冏命》亦是某位周王对冏的命令,传统认为这位周王是周穆王。虽然这个名字在《史记》里写作“臩”。[16]在《摄命》中,“摄”写作“”,即“”,两个“耳”背靠背在“大”上,在郭店简《缁衣》引《诗》中,出现了同样的字形;在《诗经》和《礼记·缁衣》中对应的文字皆是“摄”。[17]整理者认为,从字形上看《冏命》中被册命者名字可能是该字的讹变。“臩”的特征是两个“臣”背靠背在“大”上,再加上两个笔画。在古文字资料中,“耳”往往与“臣”形体相近,如金文“耳”作“”,而“臣”的小篆作“”。

      整理者还注意到,上博简《缁衣》与郭店简《缁衣》“”相对应的字被写成“”,[18]这使得他们将此字和传世本“冏”字联系起来。“冏”字在玺印中写为“”,很可能是从“摄”的异体“”中衍生出来的。“冏”即是《尚书》中接受周王册命者的名字。尽管这些字形的相似之处都可能被视为巧合,但这两种(亦或四种)字形可能是同一个名字的不同书写形式,这一点很难排除。然而,这只会使文本的解释复杂化。

      正如前一节所讨论的,整理者认为周王册命接受者的名字“摄”通作“燮”,即周夷王的名字。另一方面,《书序》和《史记》都把《尚书·冏命》追溯到穆王时代,比夷王时期早两三代。整理者质疑了这一说法,认为《书序》对《冏命》年代的记载并不正确,但整理者的观点并没有被普遍接受。

      清华简整理团队的另一位成员程浩认为,《摄命》应作于穆王时期,他认为有“千丝万缕”的证据可以将《摄命》与那个时代联系起来。[19]事实上,几乎只有一条证据,即《摄命》最后册命仪式中右者的名字,写作“”。虽然整理者将其释为“疌”,但程浩将其与金文中出现的、现多被释为“祭”的“”作了比较。他把这个人物和著名的祭公联系起来,即穆王朝的老臣。虽然释读看起来很有根据,但“祭”是一个诸侯国或宗族的名字,而在《摄命》的语境中,“”或“疌”应该是私名。程浩的“万缕”证据是指在册命仪式中向摄宣读命令的人名“作册任”。程浩认为,《逸周书·史记》记载了一位“左史戎夫”协助埋葬祭公。他认为“戎” (*nung) 与“任”(*nem)在古代文献中可通,因此,“作册任”正是“左史戎夫”。对于论证如此重大的问题,这条证据显得单薄了些。

        因此,我们目前对“摄”和“冏”关系的认识,一种是基于字形相似性但和传统《冏命》文本断代观点相矛盾;另一种是基于传统的断代观点,但形音联系非常薄弱。虽然这两种看法都不完全具有说服力,但整理者的观点却最有影响力,不仅仅是因为在正式出版的整理报告中出现。如果我们接受这两个名字的释读,以及《摄命》和《冏命》两个文本的关系,这一发现必然对古文《尚书》的真实性问题有重要的意义。因为这是中国文献批评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所以在这里至少应该加以简单的思考。

      伪古文《尚书》的《冏命》篇很简短,只有237个字。它的主旨是:某位王在就位初期叙述了自己初任事时的惶恐,并回顾了文王、武王的盛世,认为那时的大臣可以察王之缺。他认为自己也有不足,希望身边有良臣,并任命“冏”为大正。王要求“冏”在职位上挑选良人任事,提防“巧言令色便辟侧媚”之人,并且不能受贿。正如我们将在下面《摄命》译文中看到的那样,《冏命》的这些内容在很大程度上也是《摄命》所记录的。然而,二者只是大体相似。这两个文本的具体措辞有很大的不同。《冏命》的文本内容主要由战国及战国以后常见的四字句组成。[20]这些四字句中的“巧言令色”是战国时期的标准用语,最早大概出现在《尚书·皋陶谟》中,后来《论语》引用了四次,之后逐渐流行开来。虽然鉴赏是一种经常被质疑的文献学批评方法,但是很难不认同像吴棫(1100—1154)、吴澄(1249—1333)这些传统学者的观点,即《尚书》中像这样文辞浅易得令人生疑且文气薄弱的古文篇目,暗示了一种拼凑的过程。[21]

      如果我们翻到《摄命》,它肯定不易于阅读,至少不易读懂它的全部内容。正如上文提到的那样,摄也许是王的侄子。《摄命》篇以王劝诫摄开始,然后王叙述了他的勤于政事。接下来王说:“出 [入:]纳朕命”(拿出并宣布我的命令),这对摄而言似乎是特有的命令,也见于西周册命金文中。[22]接下来最长的第三部分是王的劝诫,长达十多枚简。王劝诫摄“勤祗乃事”(勤勉敬畏你的职事),同时还说了一系列的道德箴言。随后第四段的训诰则更加具体,即“禁酒”。第五段是劝告那些“卑于余”(贬低我)的官员。第六段是禁止在诉讼案件中受“币”(贿)。最后以一句训诫“弗为我一人羞”(不要让我一人蒙羞)结束。虽然这篇文本的大意已经足够清晰,但至少对于我而言,仍有许多段落的意义不明。这些意义不明内容的一部分也许由于文本用楚文字书写,尽管整理者对于他们基本的释文很有信心。 [23]

      下列是一种解释性的释文,将楚文字释写成通行文字,并加上标点符号。虽然这种释文是基于清华整理者的理解,但是我在不少地方与之存在分歧,我将在注解中说明这些分歧。释文分成的每一个段落,即是“王曰”后头王所说的话,以及最后赏赐仪式的记载,原来简号写在“【】”内。释文后头列白话译文。我尽可能采用直译,并常常牺牲流畅的表达来尽可能确保翻译和原文的联系。[24]这个翻译只能看作是理解一篇难懂文本的初步尝试。

通行文字释文

      王曰:“劼侄毖摄[25]:亡丞朕卿[26],余弗造民康,余亦嬛穷,亡可使。余一人无昼夕【1】勤恤,湛圂在忧。余亦横于四方,宏乂亡斁,甚悇我邦之若否,于小大命。肆余【2】猷卜乃身休;卜吉。”

     王曰:“摄,今余既明命汝曰:'肇出纳朕命。!’今民丕造不康,[27]□□□【3】怨,于四方小大邦,于御事庶百又告有吝。今是亡其奔告,非汝亡其协,即行汝。” 

     王曰:【4】“摄,敬哉,毋闭于乃惟沈子小子,[28]毋递在服,勤祗乃事。有曰:'汝惟卫事卫命。’[29]汝惟【5】沈子小子,汝威由覒由望。不啻;[30]汝威则由,汝训言之撰。汝能历,汝能并命,并命勤【6】肆。汝其敬哉,虔恤乃事。汝毋敢怙遏余,曰乃毓。[31]有曰:'四方大羸,亡民[32]亦斯钦我【7】御事’。今亦䏿肱勤乃事。乃事亡他。汝唯言之司,惟言乃事。[33]我非易。[34]矧行堕敬懋。惠【8】不惠,亦乃服。虽民攸协弗恭,其旅亦勿侮其聪,痛怀寡鳏。[35]惠于小民,翼翼畏【9】小心,恭民长长。汝亦毋敢在乃尸服,[36]敬学吝明,勿䌛之庶不训。汝亦毋不夙夕经德,【10】用事朕命。欲汝绎绎弗功我一人在位,[37]亦则乃身亡能甬非容。[38]汝正命。汝有告于【11】余事汝有命政。有即政,亦若之容。弜永汝有退进于朕命,[39]乃惟望亡逢,则或即命【12】朕,[40]汝毋敢有退于之。自一话一言,汝亦毋敢泆于之。言惟明,毋淫,毋弗节。[41]其亦隹[42]【13】乃亦惟肇谋,亦则丐逆于朕。是唯君子秉心。是汝则惟肇咨弜羕。乃既诲,汝乃敢【14】简㥛,[43]汝则亦惟肇丕子、丕学、丕啻。[44]汝亦畏获勤朕心。” 

     王曰:“摄,汝有惟沈子。余既设【15】乃服。汝毋敢朋酗于酒,勿教人德我。[45]曰:毋朋多朋,鲜惟胥以夙夕敬,罔非胥以堕【16】愆;鲜惟胥学于威义德,亡非胥以淫㥛。”

      王曰:“摄,余辟相惟御事,余厌既异厥心厥【17】德,不延,则俾于余。矧汝惟子。今乃辟余,小大乃有闻知弼详,汝其有斁有湛。【18】乃眔余言,乃知惟子不惟之庸,[46]是亦尚弗逢。乃彝乃作穆穆,惟恭威仪,用辟余在【19】位,乃克用之彝。汝不乃是,[47]惟人乃亦无知亡闻于民若否。乃身载惟明惟寅,汝亦毋【20】敢畏用不审不允。”

      王曰:“摄,已,汝惟沈子。余既明命汝,乃服惟寅,汝毋敢。凡人有【21】狱有讼,汝勿受币,不明于民,民其听汝。时惟子乃弗受币,亦尚反逆于朕。[48]凡人无【22】狱亡讼,乃惟德享,享载丕孚,[49]是亦引休。汝则亦受币,汝乃尚祗逆告于朕。”

     王曰:“摄,余肇【23】使汝,汝毋婪,汝亦引毋好好宏宏刽德。有汝胄子,[50]唯余其恤。”

      王曰:“摄,乃克悉用朕命,越朕【24】毖朕教,民朋□兴从显汝,从恭汝与汝,曰:'穆穆丕显,载允非常人。王子则克悉用【25】王教王学,亦义若时,我小人唯由。’民有曰之。余一人曷假不则职知之闻之言;余【26】曷假,不则高奉乃身,亦余一人永安在位。所弗克职用朕命朕教,民朋亦则兴仇怨【27】汝仇謓[51]汝,亦则惟肇不咨逆忤[52]朕命,获羞毓子。”

      王曰:“摄,人有言多,惟我鲜。惟朕【28】箴教汝,余惟亦功作汝,余亦惟毁兑汝。有汝惟沈子,余亦惟肇耆汝德【29】行,惟眔非。”

      王曰:“摄,敬哉!听乃命。余既明启劼毖汝,亡多朕言曰兹。汝毋弗敬。【30】甚谷汝宠乃服,弗为我一人羞”。【31】

       惟九月既望壬申,王在蒿京,各于大室即位,咸。士疌右白摄,立在中廷北乡。王呼作册任册命伯摄:“。”【32】

白话译文

      王说:“谨慎啊侄子,我劝诫你摄:没有卿士的辅助,我没能使民众安定。我也非常孤独和疲惫,没有一个人可以供我役使。我一个人不分昼夜【1】勤勉而担心,沉陷、困阻于忧虑之中。我也遍及四方,不知疲倦地扩张统治,非常担忧我们国家满意与否以及大小的命令。因此我【2】经过计划和考虑,通过卜兆占卜你是否合适,卜兆显示吉利。”

      王说:“摄,现在我已经明确地命令你:'开始拿出并(带进)宣读我的命令。行动吧!’现在民众已经极度不安……【3】怨恨,四方的大小邦国和数百名御事也报告了刑事案件。如果现在这些不急于报告,如果没有你,就不会合力协作。因此,我要调动你。”

      王说:【4】“摄,确实要警惕啊!不要被你是诚挚的儿子的小儿子所封闭,也不要替换你的职事,而要勤勉敬畏你的职事。有言道:'你要保护职事,保护命令。’你是【5】诚挚的儿子的小儿子。你可以通过表现与观察来使人敬畏。不仅如此。如果你通过称赞来使人敬畏,那么你就要用最精妙的语言来教导。你能盘算,也能共同参与命令,共同命令勤于【6】陈说。你要警惕并勤勉地关心你的职事。你不能以你的出身来指望或阻塞我。据说:'四方都非常贫弱,但是流民仍然尊敬我们【7】御事’。现在你要像手和胳膊服务自己那样勤勉于你的职事。你的职事不应该有其他对象。你是言论的监管者,同时,也只有言论是你的职事。我们不稳定啊,更何况行动失去了尊敬与鼓励。对不友善的人【8】友善也是你的职责。尽管人们的协作没有支持它,他们这类人也不能轻视他们当中聪明的年轻人。同时,还应该同情和爱护寡妇与孤儿。善待小人,处处敬畏【9】小心,帮助民众并且以老人为长者。你不应该懈怠你所分配到的职事,也不应该惹出许多矛盾,但要恭敬学习崇高的光明。你日夜都不应该忽视恒久不变的美德,【10】引以服从我的命令。如果你不支持我一人在位,你个人将不能因轻罪而被释放。你要正直地发出命令。你要报告【11】到我的职事你有命令的政权。在致力于政事的时候,你也应该这个样子。不要进退推迟我的命令。如果你唯一的愿望就是不要遇到事情,然后致力于命令【12】我,你也不要在它面前退缩。一言一话你都不应该疏忽。言语要光明。不要放肆,不要不节制它们。它也是【13】你开始计划,也要随之向我汇报。这是君子秉持之心。这是为你随后开始询问,不要延迟。既然你已经受过教导,你就应该敢于【14】减少灾难,然后你就会开始很孝顺、很好学、很富足。你也会因此赫然感动我的心。”

      王说:“摄,你就是那个(沈)诚挚的儿子。我已经确定了【15】你的责任。你不应该和别人一起沉湎于酒,也不应唆使别人来讨好我们。我说:你不要结交许多朋党;很少有人可以从早到晚互相帮助、谨敬,没有人不会堕落犯【16】错;很少有人可以自觉学习礼德,也没有人在灾难面前可以保有礼德不堕落。”

      王说:“摄,我的大臣和助手是御事。”我憎恶他们已经改变了他们的心和【17】美德,不去延伸它们,然后对我造成伤害。更何况你是儿子呢。现在你服事我,无论大小,听见的、知道的都要倍加详细;愿你有洞察力和深度。【18】至于你和我谈话,以及你知道儿子没有这种行为,在这一点上我们也不希望遇到它。你的忠贞会造就庄严,并支持威仪,这样你就能在职位上侍奉我,【19】你就能经常使用它。如果你不如此正确,其他人也将无知,并且听不到人们的赞成或反对。你带着光明和谨慎,你也【20】不应该胆大妄为地使用未经审查或批准的事情。”

      王说:“摄,够了,你是(沈)诚挚的儿子。我已经清楚地命令过你,你的责任就是小心谨慎。你不应放纵。当别人【21】有审判和诉讼时,你不应当收受贿赂,不应当对人民不透明、不尊敬,这样人民就会听你的。你若有不受贿赂的时候,也要回来向我禀报。如果在任何情况下,人们都没有了【22】审判或诉讼,那么它献祭的是美德,祭品被诚信地运载;这也将延伸恩惠。如果你接受贿赂,也要恭敬地向我汇报。”

     王说:“摄,既然我开始【23】任用你,你不应当贪心,也不应当广求利己或自高自大,而损害美德。有你,我的侄子,我才会感到安心。”

     王说:“摄,如果你任何情况下都能听从我的命令,我的【24】劝诫和教导,人民(和同事)将会兴起并最终使你变得光辉,从而支持你、加入你,说:'如此庄严和杰出,真不是一个普通人;如果王子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运用【25】王的教诲和学识,那么我们这些小人也应该这样做。’人们已经这么说了。既是这样,我一人怎能不认可、不知道,也不传讲这些话呢?我怎能【26】不高举你,使我一人永远得到安逸呢。如果你不能够接受和使用我的教令,民朋就甚至会反对你、怨恨【27】你,反对你、辱骂你,甚至会开始反对、阻碍我的命令,把耻辱带给毓子。”

     王说:“摄,人民的话很多,但我们的很少。那是我的【28】…… 教导你的劝诫,我可以赏赐你们,使你们行事,我也可以毁坏、毁灭、压倒你们。有你作为(沈)诚挚的儿子,我也开始审视你的美德【29】什么是好的,什么是不好的。”

     王说:“摄,你可要当心了!认真地听你的命令。我已经很清楚地开始提醒你了;我说这些话,你不要认为过分。你不应该忽视它。【30】我非常希望你能尽到你的责任,不要让我一人蒙羞。”【31】

     时间是九月月圆后的壬申(第9天)那一天,王在镐京,进入太室站定了位置。伯摄站在庭院的中央,面朝北,士疌在伯摄的右边。王叫来作册任,让他册命伯摄说:“作!”【32】

注 释

* 本文译自Edward L. Shaughnessy(夏含夷), “A Possible Lost Classic: The She Ming,or Command to She”,T'oung Pao 106(2020):266-308。根据中文读者情况,译者对原文引用的某些竹简文字和青铜器铭文做了适当的删省和技术处理。谨此感谢夏含夷先生授权本刊翻译此文,并对译文进行了仔细的校审。作者另有相关论文《清华简<摄命>与牧簋、冉盨对读》(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编:《青铜器与金文》第5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20年)可以参看。

 [1]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整理者为马楠,然而她并非这项工作的唯一责任人,而且这项工作是集体成果,所以我将在本文中泛称作“清华整理者”。

 [2]本文的所有年代都是公元前。西周王年取自Edward L. Shaughnessy, Sources of Western Zhou History: Inscribed Bronze Vessels(《西周史料:铜器铭文》),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1。除修订孝王王年“前872?—前866”为“前882?—前866”外,与本研究相关的一些论点也进行了一定的修订。问号表明了这一年代的不确定。事实上,所有年代都不绝对确定,主要是为了提供一个方便的时间表。

 [3]在西周金文中,訇簋(《集成》4321)和师訇簋(《集成》4342)的时代都在西周中期,略早于推定的《摄命》的时代,但在铭文末尾也有册命记录,两篇金文都比《摄命》的篇幅简短。感谢石安瑞指出这一点。

 [4]除了《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中的简短注解外,《摄命》的整理者马楠对这一观点作了较为全面的阐述,她指出这一观点由李学勤先生最先提出。详参马楠:《清华简〈摄命〉初读》,《文物》2018年第9期。贾连翔对此作了较为全面的论述。请参阅贾连翔:《〈摄命〉即〈书序〉“臩命”“冏命”说》,《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5期。

 [5]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12页。

 [6]这两个字都属于同一韵部(叶或盍),且声母相近。据《广韵》,“摄”属书母,“燮”属苏母,唯一不同的是前者是正齿音,后者是齿头音。虽然语音假借的判断标准还没有统一的意见,但根据大多数学者的理解,这两个字的发音肯定接近,可以通假。

 [7]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12页。

 [8]《史记》,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141页。

 [9]《史记》,第503页。

 [10]文本中反复称摄为“伯摄”,说明摄为长子。这与太子的地位是一致的,但当然也可以指非王室血统的长子。

 [11]鉴于“沈子”和“小子”(字面意思是“幼子”)的含义之间存在重复,我怀疑“小子”在流传过程中窜入了文本,以阐明有点不同寻常的“沈子”的含义。

 [12]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10页。

 [13]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上海:中西书局,2010年,第158页。

 [14]“沈子”的多种义项见它簋(《集成》4330)。关于“沈孙”的用法,在某种情况下指的是周王(厉王〔前857/853-842/828年在位〕),见胡簋(《集成》0260)。

 [15]近年已有研究确凿地证明了这一点,请参见董珊:《释西周金文的“沈子”和〈逸周书·皇门〉的“沈人”》,《出土文献》第2辑,上海:中西书局,2011年,第29-34页。

 [16]《史记》,第135页。

 [17]荆门市博物馆:《郭店楚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8年,第20页。这句话引用了《诗经·既醉》:“朋友攸摄,摄以威仪。”

 [18]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67页。

 [19]程浩:《清华简〈摄命〉的性质与结构》,《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5期。

 [20]据我统计,文本的237个字中,有120个在四字句里。

 [21]吴棫、吴澄对《尚书》古文篇目的看法,请参阅B.A. Elman(本雅明·艾尔曼), “Philosophy (I-LI) versus Philology (K’ao-Cheng): The Jen-hsin Tao-Hsin Debate”(《哲学〔义理〕对文字学〔考证〕:人心道心之争》), T’oung Pao 69 (1983): 182-183, 187.

 [22]载有被册命者“出纳王命”铭文的青铜器有师望鼎(《集成》2812)、大克鼎(《集成》2836)、毛公鼎(《集成》2841,出纳敷命于外),在这三件器中,被册命者似乎都是高级官员。

 [23]有些令人沮丧的是,文中的注释主要引用了其他文献中的相似段落,而没有试图彻底解释。简文中有许多晦涩难懂的段落,根本就没有注释,这不禁让读者怀疑整理者们也没有能更好地理解这些段落。

 [24]有关“清华整理者”的参考文献都来自于《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引文不标明页码。除了正式出版的整理报告外,清华整理者还向我提供了他们自己未命名、未出版的白话译本(经允许引用)。此外,我还查阅了迄今为止已发表的研究论著(按字母顺序排列)。陈剑:《试为西周金文和清华简〈摄命〉所谓“粦”字进一解》,纪念清华简入藏暨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成立十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2018年;陈民镇:《清华简〈摄命〉性质小议》,纪念清华简入藏暨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成立十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李学勤:《清华简〈摄命〉篇“粦”字质疑》,《文物》2018年第9期;李学勤:《谈清华简〈摄命〉篇体例》,《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5期,第48-49页;马楠:《释“粦明”与“有吝”》,《古文字研究》第32辑,北京:中华书局,2018年,第469-471页。在迄今为止的网上讨论中,我发现以下内容最有帮助,子居:《清华简八〈摄命〉首段解析》,中国先秦史网,2018年12月7日;简帛网简帛论坛“清华简《摄命》初读”,首次发布于2018年10月8日,后者包括了2018年10月至12月发布的100多条关于单字或短语的帖子。我引用了作者投稿和发布的日期。

 [25]这个从句似乎由“劼姪”和“摄”两个动宾短语组成,但简30“劼”和“”两个动词又组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复合词“劼(毖)”。这说明“劼”和“”在本质上是同义的,因此“姪”与“摄”从语法上看也应该类似,应该指同一个人。后者符合整理者的理解,即“摄”是“王”的“侄子”。

 [26]清华整理者将“”释读成“鄉”,训为“往”“昔”。这个释读确实有可能,但缺乏早期古文字学上的证据。宁镇疆提出了一个有趣的释读,他认为“鄉”可以读成“饗/亯”,整句话的意思为:“没有人供奉我的享祀”。这看似更可信。然而考虑到文本的全部内容,我更同意许文献的理解,将“”释读为“卿”,见简帛网简帛论坛“清华简《摄命》初读”,“清华简《摄命》初读”,许文献2018年11月22日第38楼的发言。在西周青铜器铭文中,“”可释成“鄉”,读为“饗”,训为“飨宴”,如史兽鼎(《集成》2778);亦可训为“献祭”,如甲盉(《集成》9431)。又可读为“嚮”,训为“面对”,如南宫柳鼎(《集成》2805)。同时,“”还可释成“卿”,如番生簋(《集成》4326)。鉴于王对卿士无微不至的关心,我猜想这里的“”应该释成“卿”,即“卿士”。

 [27]“”和“”二形既可以释读成“不”,也可以释读成“丕”。但在简文中,二形有明显的区分。第一个字形似乎可以释读成“丕”,第二个可以释读成“不”。但我们也要注意简20的“”很明显只能释读为“不”。

 [28]关于“沈子”,参见上文的讨论。“沈子小子”在下面的句子中有重复(但未出现于简文“沈子”所在的三处语句内),参见上文注11。

 [29]当然,简文中没有说明这段引文在哪里结束。考虑到“女隹卫事卫命”和“女威由覒由望”两个从句之间的结构的相似性,我怀疑它们共同组成了这段话,但它们被王提醒摄有王室血统的语句隔开了。

 [30]注意“不啻”与“丕啻”之间的区别,“不”作“”,简15“丕啻”的“丕”作“”。

 [31]“曰乃毓”这个短语在古文字释读方面没有什么问题,“”释作“”,同“毓”,这很直接。但是清华整理者似乎忽视了它的重要性。在他们出版的释文中,他们仅注意到“毓子”在简28出现(然而,在尚未出版的白话译介中,他们把它翻译成“你自己是王室宗亲”)。这两种用法看起来有明显的不同。这里的“毓”,无论照字面理解为“出生”还是“养育”,看起来都指“摄”的王室出身。

 [32]清华整理者在“四方大羸亡民”后加句读,但是在白话译介中又翻译成“四方的流民都非常贫弱”。这两种释读确实都有可能。然而,这样断读使下面的从句没有了主语。无论是清华整理者的释读还是这里提供的释读,都指出了类似的政治情况。

 [33]这两个短语似乎是在解释摄“出纳朕命”的命令,强调他将担任言论的管控者、发言人。

 [34]“易”是一个多义词,“容易”与“改变”两个意义都很常见。这里的语法和上下文都表明它与王和摄的行为有关。

 [35]关于这个释读,见黄杰:《〈尚书·康诰〉考释四则》,《文史》2017年第3期。

 [36]关于“女亦母敢㒸才乃尸服”这句话中的“㒸”形,战国文字中常被用作“遂”,表“成功”这一积极意义。但这显然跟这句话的原意相矛盾。清华大学的整理者们认为这个字形是“彖”,读为“惰”,训为“懒”。“彖”还用于毛公鼎(《集成》2841)铭文中,即“汝毋敢彖在乃服”。此字释读见陈剑:《金文“彖”字考释》,《甲骨金文考释论集》,北京:线装书局,2007年,第243-272页。关于此处字形讹误的进一步讨论,见下文。

 [37]清华整理者将这句话中与“/功”同义的“”和毛公鼎铭文“毋童余一人在位” 中与“动”同义的“童”比较,但是这两个字的意义看起来正好相反。(在未出版的白话译介中,他们将这句话翻译成“希望你能鼓足干劲,不要让我一个人忧劳在位”,这种意思是正确的,但是很难从字面上解释。)我认为“功”可以读为“共”(注意音符下面的两只手),它或多或少与“”同义。它见于上面的简9和10,还见于下面的简19与25。

 [38]这里“颂”的意义不清,它的常义为“颂歌”。在出版的整理报告中,清华整理者将其读为“庸”,但未详加解释。不过,在他们未出版的白话译介中,他们将“非颂”翻译成“作乱”。这个字形也常假借为“容”(容貌,举止)。另一种可能是读为“讼”(诉讼)。然而不论怎么释读,它前面的“非”似乎已经给了它一个消极意义。“非”与词头“反”(anti-)或“不”(mis-)同义。

 [39]清华整理者读“羕”为“永”,并提供了充满说服力的文献证据。这里以及简14的“羕”看起来似乎都有一种消极的意味,因此它很难解释成“永”。翻译中的“推迟”也带有“耽搁”的意义。

 [40]“朕”最典型的用法是第一人称代词的所有格,它几乎不出现在宾语位置上,但它有时也能用在主语位置上。然而,接下来的短语“如毋敢”又是以一个非常正常的方式开始一个句子。所以,“朕”不能和它们连读。如下文所说,简13最后的三个字看起来也似乎没有多少关联。这使一些读者认为这枚简没有按顺序排列。然而,其它的排列方式又都不如人意。看来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枚简的抄写存在问题。

 [41]清华整理者认为“”从参、室,读为“节”。引自裘锡圭:《由郭店简〈性自命出〉的“室性者故也”说到〈孟子〉的“天下之言性也”章》,《裘锡圭学术文集·简牍帛书卷》,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378-388页。

 [42]清华整理者在“其亦隹”下注释“未详”,他们怀疑这些字是没有关联的,可能将简14开头相同的文字抄写了两次。另外一些人认为简序应重新调整为11-13-12-14,见简帛网简帛论坛“清华简《摄命》初读”,王宁2018年11月18日第11楼的发言。虽然这个观点在内容上很吸引人,但是这些简不仅简背上有清晰的编号,而且简的背划线也指明简序应该是整理者给出的那样。看来“其亦隹”似乎只是简单地写了两遍。

 [43]清华整理者认为 () 可以读为极(极端)或殛(灾难)。因为它在下面的简17中和淫(放纵的)一起使用,看起来后文的意义指向这里。至于,整理者读为“整”(整理),这是有意义的短语。然而,我在这里采用暮四郎的意见,把它释为“”,读为“柬”,意为“简”(使简单、减少)。其说见简帛网简帛论坛“清华简《摄命》初读”,暮四郎2018年12月20日第104楼的发言。

 [44]参见上文注30。

 [45]清华整理者在这里断句,这似乎是必要的。然而,在出版的注释中,他们对“德”,通常指美德,没做任何解释,尽管它也与“得”(获得、得到)同源。在他们未出版的中文翻译中,他们把这句话译为“不要让人以为我的德行也是这样”。这里使用的词语明显带有贬义,暗示出一种类似“奉承”的含义。注意这里的字形写作),和下文第18简的“德”(,美德)写法不同。请注意,在第23简中,同样的字形也被用于贿赂的语境中。

 [46]在整理报告的注释中,清华整理者对这句话没有讨论,这或许是明智的。他们在未出版的中文翻译中将这两句译为“如果你败坏我的教命,我就会知道你不堪委以重任,不能用常道”,这对我来说是难以理解的。我的理解再次受到把读为“丕”(非常)的影响。

 [47]和我上面的各种意见相反,这个字形在这里似乎表示“不”。

 [48]清华整理者把“”读作“辩”(详细的),我采用暮四郎的意见,把这个字读为“变”或“反”(返回)。其说见简帛网简帛论坛“清华简《摄命》初读”,暮四郎2018年12月2日第81楼的发言。

 [49]在这里,我把“不”读为“丕(很)”,与简帛网简帛论坛“清华简《摄命》初读”,“ee”2018年11月21日第23楼的发言一致。

 [50]清华整理者把“由”理解为使用,这样,句意为“有你,所以我将任用你”。我采用暮四郎的意见,将其读为胄子或者侄子。其说见简帛网简帛论坛“清华简《摄命》初读”,暮四郎2018年12月3日第84楼的发言。

 [51]我在这里采用潘灯的读法,见简帛网简帛论坛“清华简《摄命》初读”,潘灯2018年11月28日第56楼的发言。

[52]清华整理者将这里的“所”读为“许”(支持、许可),大概是“逆”的宾语,意为“反对支持”。我采用“ee”的读法,读为“忤”(阻碍,与“逆”组成一个复合动词表示反对),参简帛网简帛论坛“清华简《摄命》初读”,“ee”2018年11月19日第18楼的发言。

(未完待续)

原载《出土文献》2021年第1期,引用请据原文。

责任编辑 | 李举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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