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厕所打孩子幼师拒绝接受警方处罚,为何如此嚣张?

 图灵小跟班 2021-05-04

乔志峰

厕所打孩子幼师拒绝接受警方处罚。

厕所殴打孩子幼师被拘15日罚款500,当事人拒绝签字。5月2日,山东临沂。罗庄公安分局对幼师李某娟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五百元。决定书认定,李某娟多名学生因未听从其管理,将学生带到厕所门口手打、拽头发。对于此处罚决定书,李某娟拒绝签字。(5月3日沸点视频)

幼师李某娟拒绝签字的行为,强悍地表明了她死不悔改的嚣张态度——并不认为自己虐待孩子的行为是错的,也对警方的处罚不服气、不接受。

不过,当事人拒绝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字,并不影响处罚效力。行政处罚决定书一经送达,该处罚就依法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就应依法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不管李某娟有多么强悍和嚣张,她还是必须为自己的劣行付出法律的代价。

此前媒体报道,李某娟对幼儿园孩子打耳光,还骑压在孩子身上,性质非常恶劣,公安机关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完全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公安机关查清事实并依法做出行政处罚的情况下,李某娟依然拒不悔过,甚至还试图以身抗法,未免就有几分“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意味了。

像这样素质低下、法治观念淡薄的法盲,是如何成为幼儿园的老师的?幼师是一个需要爱心的职业,这种人混进幼师队伍,显然无法给幼儿带来应有的呵护和关爱,反倒是“引狼入室”,给孩子们埋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熨斗烫脸、胶带粘嘴、脱光衣服吹空调……近年来,各类虐童事件频发,而幼儿园更是成了此类丑行的高发区,理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浙江幼师颜艳红虐童事件发生后,不少人都说:她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果然不幸言中。幼师偶然犯错不可怕,可怕的是她们暴虐成性,打孩子“上瘾”;一个幼师变态不可怕,可怕的是这种变态幼师的身影常常出现在不同地方的不同幼儿园,有的还“组团”荼毒孩子。

李某娟会是“最后一个”吗?恐怕也不会是。或许很快,就会有下一个李某娟、颜艳红被曝光。

有人认为,幼师虐童问题频发,原因主要在于学校和教育部门的监管不力;有人则认为教师的个人素质不高才是最直接的诱因;甚至有人将这种现象跟现行的教育体制联系起来。

上述分析均不无道理。但我猜测,虐童事件屡禁不止,是不是也暴露出某些幼师心理上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因工作压力过大或是感到社会对幼师“不公平”,工作累、收入低,进而造成心理失衡乃至产生对社会和孩子的敌意?

不要说我是危言耸听,看看她们的虐童手法就明白了——那些匪夷所思的做法,心理健康的人还真不容易想得出来。我们对幼师的虐童“创意”担忧的同时,也该为某些幼师存在的“心理隐患”担忧。我们除了对虐待儿童的现象进行谴责,是不是也该关心一下幼师们的生存状况和心理状况,对某些幼师进行一些心理方面的辅导和援助呢?

问题背后其实还有问题。我国现行的是9年义务教育,只包括小学和初中阶段,学前教育、高中教育并未纳入其中。学前教育领域缺乏足够的规范和监管,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公立幼儿园学位有限,私立幼儿园吸纳了相当一部分孩子。幼儿教师特别是私立幼儿园的老师收入偏低,难以吸引高素质人才,面对招聘难部分幼儿园只好降低要求,直接导致幼儿教师队伍良莠不齐。

尽早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用《义务教育法》来保护孩子的受教育权和合法权益,确实该提上议事日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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