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区、大亚湾开发区和仲恺高新区 在上述三区辖区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居住满2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2年或以上),且连续合法稳定就业满2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户口。 惠城区设街道办事处地区(包括桥东街道、桥西街道、江南街道、江北街道、龙丰街道、河南岸街道、水口街道、小金口街道) 在上述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居住满3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3年或以上),且连续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户口; 惠城区马安镇、横沥镇、三栋镇、汝湖镇和芦洲镇辖区 在上述地方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居住满2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2年或以上),且连续合法稳定就业满2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户口。 落户所需材料1.《入户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有效期内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记录(居住登记可由派出所查询打印) 4.社保参保缴费记录,或申请时正在市辖区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在市辖区经营不同的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时间可累计),参保和经商的年限可互补叠加,且当前参保或经商至少满足其中的一项 注意:第三项和第四项材料的年限需满足落户所在区的要求。 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配偶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未婚子女随迁的:提供未婚子女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父母随迁的:提供父母《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与申请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办理流程1.准备有关证明材料; 2.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3.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完成调查核实工作; 4.县(市)公安局作出审批决定或城市公安分局审核; 5.地级市公安局作出审批决定; 6.迁入地派出所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领取【准迁证】; 7.申请人持【准迁证】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可委托他人代办) 8.申请人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左右 (如有不同,以实际为准) 落户到哪里呢可以落户到自己的房产、挂靠在亲友的家庭户、单位提供的集体户、政府指定的户籍代管机构等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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