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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究竟告诉了我们什么?

 龙潭今语 2021-05-05

《道德经》其实并不是像人们想象的那样不可捉摸,用六个“两大”就可以概括其全部核心内涵:

1)两大基本原理:“对立统一”和“公平公正”;

2)两大运动规律:“反者道之动”和“正之以无名朴”;

3)两大基础关系:“道生万物”和“玄生众眇”;

4)两大核心概念:“玄同”和“玄德”;

5)两大应用模型:“不争而争”和“无为而治”;

6)两大终极预言:“理想社会”和“人类共同价值观”

两大基本原理:“对立统一”和“公平公正”

老子的整个思想体系是建立在“对立统一”和“公平公正”两大基本原理之上的。首先,“对立统一”构建了道与宇宙的关系,这是绝对与相对的对立统一。对立统一决定了道的存在,并且通过宇宙的相对性特征推演出了道的绝对性特征。究竟什么是道?涉及的章节依次为:25章、14章、21章和4章。

对立统一同样也决定了圣人的存在。圣人不只是一个臆想的道德模范,他是对立统一原理的必然产物。根据对立统一原理,大众的自私必然导致圣人的无私,两者共生共灭,相辅相成。老子的这一结论直接挑战了西方自由主义的价值判断,认为人都是自私的,个人利益最大化是合理的价值取向。老子认为一个自私的社会是不可能生存的,必须有无私来平衡,也就是圣人必不可少,必须存在。什么是圣人?相关章节依次有:7章、13章和49章。

“公平公正”原理在老子理论中不可或缺,它是道与宇宙互动的行为准则,没有它,道的运动将无法确定。而道的行为准则就是老子理论的社会价值观。许多人在解读老子时,根本没有意识到老子这一基本原理的存在,所以才会出现极为流行的以儒解老的种种说法。这些说法在老子的理论框架下是完全不能成立的。“公平公正”原理的阐述主要体现在:32章、37章、56章和51章。

“对立统一”和“公平公正”决定了世界的存在性及其运动规律,也是老子证明其两大终极预言的理论基础。

两大运动规律:“反者道之动”和“正之以无名朴”

两大运动规律是宇宙万事万物必须遵守的法则,不可抗拒,也不可更改。“反者道之动”是决定单一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律,是一切对立面互相转化的具体体现。整个《道德经》中至少有一半以上的篇幅是在阐述与本规律有关的各种社会现象。物求其反而得其正,是老子辩证思维的精彩表述。这部分的理论论述主要在:40章、36章、76章和11章。

“正之以无名朴”是第二大运动规律,它决定了整个系统的平衡,能将系统从各种偏离平衡的状态重新拉回到平衡状态。这一运动规律几乎被绝大多数人忽略了,其原因是没有认识到“公平公正”原理的意义与作用,这导致人们对“玄德”、“三宝”等核心概念的彻底误读。这部分的相关章节有:51章、15章、67章和77章。

两大基础关系:“道生万物”和“玄生众眇”

这两大关系是老子哲学本体论的核心内涵。“道生万物”尽人皆知,但人们对“道生万物”背后的运动规律却很少有认识,它就是绝对派生相对。绝对与相对的关系,迁移到我们的相对世界宇宙中,相关类比就是有与无的对立。这一关系的具体表述在:42章和16章,其中关于什么是“一二三”的明确阐述可参见《庄子·知北游》,其它解读均与老子思想不符。

“玄生众眇”是老子本体论的又一大核心结论。遗憾的是,从老子思想诞生以来,就很少有人真正读懂了什么是老子的“玄”和“眇”,以至于“玄生众眇”如此重要的结论没有多少人能够认识。“玄”和“眇”是老子哲学的两个重要概念,分别代表“绝对”和“相对”。一切关于“玄”和“眇”的讨论,都是有关“绝对”和“相对”的哲学关系的讨论,相关论述集中在第1章,“玄生众眇”是第1章的结论,而不是人们纠缠不清的“道可道非常道”。没读出“玄生众眇”就等于没读过《道德经》第1章。

两大核心概念:“玄同”和“玄德”

“玄同”和“玄德”是《道德经》问世以来一直在被人们广泛误读的基本概念,原因很简单,不明白什么是“玄”又怎能理解什么是“玄同”和“玄德”?“玄”在甲骨文中表示两股绳子合成了一股,寓意为正反合二为一,对立面消失,相对转化为绝对。道是宇宙的对立面,道与宇宙合二为一就是“玄同”,换言之,就是道无处不在。相关的讨论主要有:56章、4章和21章。

道之德,就是道之所得,它是整个宇宙。宇宙之所以遵守道的法则是因为道至始至终在为宇宙主持正义,维护系统的公正,而没有夹杂半点道的私利,这就是“玄德”。正由于道的“公平公正”,宇宙万物没有一个愿意抛弃道,所以道得到了一个完整的宇宙,道之所得与真实的宇宙完全重合,这就是“玄”,是道之所得与真实世界的正反合一。“玄德”的定义在51章,内涵体现在15章,作用机理表述在67章和73章,但67章和73章经后人篡改后已完全失真。

“玄同”和“玄德”是老子用来表达“公平公正”的术语,可以理解为“公平公正”概念的中华文化鼻祖。“玄同”代表了“公平”,而“玄德”则代表了“公正”。

两大应用模型:“不争而争”和“无为而治”

《道德经》很大篇幅在阐述圣人之道,而圣人之道的具体体现就是“不争而争”和“无为而治”。“不争而争”阐述的是“争的艺术”,以不争而达到争的目的。这是老子辩证法则的集中体现,而流行的以儒解老则将老子的辩证艺术偷换成了简单的不争,以儒家的韬光养晦、中庸之道、甚至君子爱人等价值观来诠释老子,彻底抽掉了老子辩证思维的脊梁骨,完全不得要领。这部分的相关讨论有:22章、8章、78章、66章和69章。

“无为”是个至今仍在被广泛误读的核心概念。老子的“无为”是有明确定义的,不是谁想怎么解读就能怎么解读的。“无为”是“对立统一”原理的产物,是圣人与百姓互为对立而导致的一种社会分工,其中,百姓能做的事叫“有为”,做不了的事叫“无为”。“无为”老子最初的写法是“亡为”,表示“丢失的事”。圣人“为无为”被简称为“无为”,指圣人专做百姓所做不了的事,是在为百姓补缺纠过。这就是老子的“无为而治”,圣人与百姓各司其职,形成互补,构成了一个功能完善的社会,高效而健康。这部分的内容在:17章、63章、64章、2章和3章。

“不争而争”和“无为而治”是两个行为决策模型,不限于圣人之所为。《道德经》除了讨论“圣人之道”也还讨论了“善人之道”。所为“善人”,就是能够遵循道的准则行事的人,即得道之人。关于善人之道的讨论有:30章、68章、27章和52章,其背后都是“不争而争”。

“无为而治”本质上就是社会分工论,可以运用到任何社会群体的分工与合作,比如政府与市场、大国与小国、老板与员工、老师与学生、家长与子女、老公与老婆,举不胜举。其基本原则就是各尽其职,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各取所长,相辅相成,形成健康高效的社会功能体,能有序而和谐地运转。

两大终极预言:“理想社会”和“人类共同价值观”

《道德经》第38章是个极具前瞻性的预言,阐明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道德仁义礼五种社会治理模式的社会选择性依次递减,换言之,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是由礼治走向义治,再走向仁治,最后到达德治。道德社会是人类社会的终极目标,它的特征是公平公正,没有阶级,没有剥削,没有特权。老子甚至在81章进一步描绘了道德社会的国家形态,其特征是消灭了权力,消灭了国家,从而消灭了战争。由于对老子思想体系缺乏深刻认识,许多人无法在一个统一的理论模型中分析解读老子的相关论述,导致各种误读,在所难免。

对老子“公平公正”价值观最深刻的理解和最完美的再现当属庄子的《齐物论》,这里庄子用“齐物”代表了老子的“玄同”,又从“齐物”推演出了“齐论”:“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齐物”反映了万物平等,而“齐论”则反映了万言万行的平等,没有是非,没有歧视,以公平公正的态度面对一切。“齐物又齐论”必然导致行为和言论自由,无所约束,自由自在,这就是庄子的《逍遥游》。《齐物论》和《逍遥游》是庄子对老子“公平公正”原理的进一步完善与发展,阐明了在“公平公正”原理下社会的共同价值观,那就是“平等公正自由”——这才是老庄道家思想的核心价值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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