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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盼: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彳亍的浪漫 2021-05-06

       自立,是一个人能独立生活在这个社会的基本标准。简言之,就是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成年人,因为自己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因为自己有完全行为能力,能够承担自己所做的一切产生的后果、因为自己知道自己能做什么,该做什么,有一定的自制力。所以,大部分成年人能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处于青春期的孩子们,因为他们尚未成年,很多成年人该承担的责任他们用承担、很多知识他们不懂、很多能力他们没有。所以,作为成年人的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去帮助他们,教育他们,教育者们更是。
       是不是这个时期的孩子就不要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了呢?答案显然不是。因为凡事它都有两面性,不可能绝对。孩子一方面自己在学,另一方面也在接受家长、老师的教育,也在学习。但是不是在学的过程中效果就会让人满意,或者就学会了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再让其他人担心了呢?答案显然易见。
       我以为,问题的出现和被解决是一个人成长的催化剂。如果有问题了想解决也努力解决了却没被解决那问题将永远是问题,即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了;如果有问题了视而不见或者知道了故意不解决那问题将会发酵直至产生危害,即自己的事情自己完全控制不住,一定会害了自己;如果有问题了积极的想办法去解决,即使自己解决不了但去找能解决此问题的人帮助解决,问题终究不会是问题,而会变成资源,变成一个人成长的关键因素。
       这里为什么要说成年人和处于青春期的孩子,因为接下来的话题将会围绕这两类人展开,且两类人被紧密的联系在一起,那就是老师和初中的孩子。

       初中是学生时代的分水岭,初二是初中时代的分水岭。我站在这极具挑战力的分水岭上,四处观望,我知道,会有波涛澎湃、会有暗流涌动、会有水波不兴。但我告诉自己,既然站在这儿了,就要勇敢的站着,决不能被吓到,绝不会打退堂鼓,那就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用好自己手里的资源和权力。
       先说说遇到的这些孩子,用“绝顶聪明”来形容绝不会过。为啥?创新、大胆、无畏、无惧、能力强,得到家人的爱太多,多到我都很“羡慕”,羡慕他们拥有那么多。
       有一位,是家中的“宝”,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几乎全部的爱都给了他。特殊原因,其父母在外打工,由爷爷奶奶在家照看,所以爷爷奶奶把能给的爱都给了他,加上补齐父母欠缺的。于是乎,只要孩子能提出的要求全部答应,只要孩子要的全部给,只要跟孩子相关的所有的都会满足,哪怕感觉有那么一点点的不对劲。不要说,这宝还真的争气,练就了一身武艺,最值得炫耀的便是领导能力超强,他可以把自己周围的同伴组织起来,自己制定相关制度,让其他的同伴遵从他制定的规则,且把自己的组织越扩越大,同伴已经从身边的发展到了离的比较远的再到同年级其他班级的,不同年级的,不仅如此,他个人在平时的表现中特别的冷静、特别的低调、特别的积极,老师面前绝对是好孩子,你想要什么他便做什么,有时,老师的欢心便在他的计划中。看看,看看,俨然一个合格的领导者,小小年纪就知道用制度来约束人,自己的表现实属榜样,这样的人才实乃前途无量。唯一不足的是,组织所做之事大多甚至是全部跟学校,班级的规章制度相悖。
       有一对,相当的聪明、相当的团结、相当的顽强。聪明表现在学习上取得的成绩喜人,在我们这样比较特殊的农村学校里,学习成绩那是名列前茅,要知道现如今,从社会到家长,从家长到老师,几乎每一个人在评价学生时都会把学习成绩放在第一位。古语说一白遮百丑,不错的,化用之,一好盖所有,成绩的优异完全可以让其他的问题都被忽略;团结表现在形影不离,只要做事那必须是一条心。两人几乎同样的兴趣爱好、几乎一样的言语表现、几乎无异的思考方式、几乎相同的思想主张。这些足可以看出、足可以表现、足可以证明其团结力;顽强表现在对待一件事情上,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哪怕是付出了所有、哪怕是想尽一切办法、哪怕是自己都知道都觉得自己无理,但是,达到目的才是唯一的目的,其他所有全部成了拦在面前的障碍。如此一对,天生绝配。稍显不足的是,绝配种少了集体,至少目前少了她们所在的班级。
       有一群,志趣相投,相得益彰。因共同的兴趣爱好走到了一起、共同的理想信念来到了一起、因共同的志趣追求聚到了一起。俨然,“学生命运共同体”这一组织早已形成,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他们会一起商量做事,目的是怎样迷惑住老师,怎样让他们所做的事情不被“别人”发现;他们会一起决定尊荣,共同体的利益必须至高无上,如果有人胆敢不为组织谋利,那必须要让其付出代价,无可替代的方式记住的代价;他们会一起谋划未来,想象着明天所有的一切美好,构筑着他们自己的宏伟蓝图。但有一点,他们经常或一直忘记了他们所做的一切还需要前提条件。但至少,敢想、敢干、敢担当是组织的信仰,哪管它什么明天怎样,先过好当下生活,把握住今天的美好时光。幸福自己是用来享受的,而付出是别人该做的事,好一群与众不同。
        这么样强大的朋友,着实让我应接不暇,招架不住。显而易见,他们都知道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做自己喜欢的事。但对我来说,他们所做的事情却不是我所需要的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事。我是谁?我知道。
        当下的社会环境,让我们失去了以往所经历过的并行之有效的“正确”的管理手段,某某fa明确规定并限制了我们做法,社会也是对我们关爱有佳,家长更是对我们期望太大。而我们,必须也只能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如果遇到了上面那一人,一对,一群所做的事情,该怎么办?或许比较好的办法就是叫家长,因为有些事的处理已经超出了我们的权利范围,我们只能望而却步,望人兴叹。可是,家长只是家长,是学生的家长,并不完全是我们想要的“家长”,结果也就可想而知了……即使有一部分家长深知其中利害,特别想让自己的孩子变得好起来,好起来,也因此做了很多事,跟孩子聊天、适当的动用神器、亦或鼓动全家人一起教育。但是却因为方法的偏离或者对于痛点下的力气不够,只那么蜻蜓点水般而至遇到问题的孩子的问题依然是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依然照着他们喜欢的方式做着之前被我们明令静止和让他们动用聪明才智努力做着的事。呜呼哀哉,如弹簧一样,你压他越多他反弹力越大,因为不可能完全压缩他,让他再也弹不起。
        所以,凡事还需靠自己。把自己资源、自己的权利、自己的权威合法的利用起来。谨记规则,不可越雷池半步,可以在自己有决定权利又对他们一定有影响的地方合理的行使自己的权利,让所有人在理智中悄然接受结果,无声,无息。
        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关键在于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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