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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说《论语》:先进篇(十六)

 素說 2021-05-09

01  

   原  文     

先进第十一

11.16 季氏富于周公,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

02

   释  解      

诸侯之臣季氏瓜分着鲁国,聚敛着财富,其富有居然超过了天子之臣的周公。当时季氏的家臣冉有是老师得意的弟子,多才多艺,擅长理财,并以政事见长。季氏计划推行税赋体制变革时,冉求曾期望能得到老师的指点教导,希望借助老师的仁德力量,遏制季氏,从而回归“仁之为人”的礼乐文明的仁德正道。经过老师私下的指点教诲,冉求把握住了“在施舍给予时尽量宽厚;在敛取税赋时尽量轻薄;在行事政务时尽量适中公平”的原则,但是经过自己的努力周旋,虽然没有做到税赋的尽量轻薄,但是已经比原初计划的轻了许多。作为家臣,冉求深感自己的力量微弱和不足,只能行使着臣子的使命,帮助季氏聚敛附益着财富。为此,老师对身边的弟子说:“不是我弟子冉求违背了我的教诲,而是季氏长期专权,重赋税的聚敛财富之吸引力量太强大了啊!弟子们,你们要心相印,气相和,齐心协力地为冉求鸣鼓助力,不使冉求感到力不足而累倒趴下,这可以做到的吧!”

03

   释  字      

敛(斂)

《说文》:斂:收也。从攴僉声。良冉切。

《尔雅》:斂:聚也。

汉字“敛”从攴僉声,攴为手持械具之象;僉,从亼从从㒭,亼,似倒“口”形,㒭,象两个张口向上,双膝着地的跪跽之形。本义是含有强制义的收敛、聚合,引申指征收、赋税、税敛,又表示约束。

04

   素  说      

前一章通过子张、子夏在学成君子的“道问学”阶段之“过”和“不及”,让弟子把握礼对君子行为规范的约束调节作用,把握礼对“过”的抑制,对“不及”的提撕规范纠偏之功效,从而感悟君子“从先进”的面向,把握礼的中道质朴的“化仁”之功能。本章通过冉求为“季氏聚敛附益”历史事实的叙说,通过老师的“非我徒(之过)也”的坦言,表达了其对冉求的理解、支持和肯定,从而期盼冉求能从“从先进”的视角把握礼乐“化仁”的功效,期盼门人弟子们能齐心合力,对冉求的“力不足”进行鸣鼓助力相攻而遏制季氏,同时期望季氏能从先王圣贤的礼乐道义中有所觉醒、有所发现,从而回归到“仁之为人”礼乐文明的正道。

诸侯之臣季氏瓜分着鲁国,聚敛着财富,其富有居然超过了天子之臣的周公。当时季氏的家臣冉有是老师得意的弟子,多才多艺,擅长理财,并以政事见长。季氏计划推行税赋体制变革时,冉求曾期望能得到老师的指点教导,希望借助老师的仁德力量,遏制季氏,从而回归“仁之为人”的礼乐文明的仁德正道。经过老师私下的指点教诲,冉求把握住了“在施舍给予时尽量宽厚;在敛取税赋时尽量轻薄;在行事政务时尽量适中公平”的原则,但是经过自己的努力周旋,虽然没有做到税赋的尽量轻薄,但是已经比原初计划的轻了许多。作为家臣,冉求深感自己的力量微弱和不足,只能行使着臣子的使命,帮助季氏聚敛附益着财富。为此,老师对身边的弟子说:“不是我弟子冉求违背了我的教诲,而是季氏长期专权,重赋税的聚敛财富之吸引力量太强大了啊!弟子们,你们要心相印,气相和,齐心协力地为冉求鸣鼓助力,不使冉求感到力不足而累倒趴下,这可以做到的吧!”

本章需要注意的是“非吾徒也”不是孔子严厉地责备冉求,要将冉求逐出师门,而是孔子对弟子的理解、肯定和关爱。因为语言是对事实的言说,反映的是事实本身。冉求列政事科十哲之列,从未脱离过孔门,和老师孔子间的关系一直是和谐的。孔子六十耳顺,七十从心所欲不逾矩,得道而不逾矩的老者心总该是平和的吧。因此,我将本章“非吾徒也”解读成“非吾徒之过也”,并非添字解经,而是还原其言语之本来之面貌。从“非吾徒(之过)也”辩护言说之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孔子对自己得意弟子尽力的心痛和关爱。由于人们错误地将本章作为孔子对冉求的指责,从而无法理解孔子和冉求间真实的师徒关系。为此有些释解者发现了这一矛盾之处后,企图通过“孔子表面上是责让冉求,实际上是愤恨季氏,责让冉求只是一种表达方式罢了,因为老师责罚弟子还是理所当然的,从这点来说,孔子有点指桑骂槐的味道”来自圆其说。董楚平在《论语钩沉》中评道:“圣人的咆哮如一场旱天雷,是光打雷,不下雨。孔子并没有把冉有逐出师门,只是发泄一下脾气而己,怒气释放以后,师徒关系依旧。'小子’们大概太熟悉老师的脾性,没有对冉有'鸣鼓而攻之’。感受《论语》的真实'录制’,使我们也能如闻其声,如见其人。这场脾气的背景,《左传》哀公十一年(前482)、十二年有记载哀公十一年冬,'季孙欲以田赋,使冉有访诸仲尼。仲尼曰:“丘不识也。”三发,卒曰:“子为国老,待子而行,若之何子之不言也?”仲尼不对,而私于冉有曰:“君子之行也,度于礼:施取其厚,事举其中,敛从其薄。如是,则以丘亦足矣。若不度于礼,而贪冒无厌,则虽以田赋,将又不足。且子季孙若欲行而法,则周公之典在;若欲苟而行,又何访焉?”弗听。’'十二年春王正月,用田赋。’《左传》里的孔子,比《论语》里的孔子温和得多。因为《论语》是'录音’资料,《左传》经过修润。” 董楚平已经发现了《左传》文本中的温和,只是没有再深入一步。此时孔子已年近七十,七十的孔子的仁德境界已达“从心所欲不逾矩”,何来这样大的怒气?其实在《论语》文本中,孔子本来就是位温和的老者,言说教诲时总是温、良、恭、俭的和善,从未有过咆哮发怒,只是俗人心中的怒气而无法看到“文本”背后本有的“和善”之气,无法感受到孔子对弟子的关爱之情。不过,在对本章背景的时代把握和分析上,董楚平是很到位的。他在《论语钩沉》中评道:“'用田赋’是鲁国第三次赋税改革。第一次是宣公十五年(前594)的'初税亩’,第二次是成公元年(前590)的'作丘甲’。'初税亩’是废除井田制,承认土地私有,政府向土地私有者征税。'作丘甲’是要'野人’(丘民)也承担军赋,'国’'野"界线从此逐渐消失。’用田赋'是赋税合一,原来’作丘甲'的军赋,并入田税,都视田亩征收,税率提高一倍:’初税亩'是十分抽一,’用田赋'是十分抽二。税率翻倍的原因有三:一是军赋并入;二是使用铁器、发明牛耕、个体劳动等新因素,使劳动效率提高,产量增加;三是战争频仍,国家开支增大。……鲁国的三次赋税改革,不是孤立现象,当时各诸侯国普遍采取类似措施,这是土地公有制向土地私有制转化的必然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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