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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寻“女儿国” 秘境

 沧海一粟1951 2021-05-10
文/一凡 

 泸沽湖,离丽江两百多公里。


 过玉龙雪山,一路进发到滇川交界的大山腹地。这里,群山逶迤,层峦叠峰,金沙江、雅砻江蜿蜒起伏,曲折盘旋。

 泸沽湖,静静的。就深藏在这一片滇西北的高原盆地上,闺养在这一派大山大水的濡润中。

 走进这块东方奇境,泸沽湖给了我太大的驰想空间。海拔2680米,面积50平方公里,平均水深45米。高净、碧峭、清幽,宛若梦中的精典,亦真亦幻,隐约迷离。

 泸沽湖,在云南丽江宁蒗彝族自治县与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辖区,很多有关摩梭人“女儿国”、"走婚"和“ 阿夏” 的故事,在这里邂逅。

 摩梭人,古老而神奇的民族,秦汉时期从青藏高原游牧到此定居,他们独特的生活习俗,特别是婚姻形态、家庭组织,至今还保留着母系氏族社会的遗迹。像活化石一般,留存在中华文化的版图上,人称“女儿国”,人类社会的最后一方 “故土” 。

 母系特权、恋母情结,是摩梭文化的最大特征。

 摩梭神话中就有慈母救子的传说。说的是久远年代,一天,洪水袭来,正在喂猪的母亲急中生智,将家里的一对童男童女安置在猪槽内,那猪槽宛如一叶小舟奇迹般地避过了湍急的激流。母亲和所有人都被洪水卷走了,只有这对子女活了下来成了摩梭人的祖先。现在摩梭人家家户户都使用这样的船,就叫猪槽船。

 摩梭家庭中女性居于绝对统治地位,家族从母系血缘,财产按母系继承。

 我走进一家摩梭人家,见四合院的木楞楼房,居屋的分布就显示了女人的中心地位。 正房是祖母屋、母亲屋,对面是女儿屋又称 "花楼" ,两侧才是男人住屋。各屋楼梯互不连通相对独立。家中成员全是母系亲属,所生小孩随母姓氏族。长辈中,女性方是祖母、母亲、姨;男性方是舅爷、舅父、舅舅。男人在女方居住,不属于其家庭成员。但男人回到自已母亲家中,以舅舅的身份,地位就仅次于母亲了。

 摩梭人“祟母敬舅”的传统也因此形成。舅舅无义务抚养自已的子女,却有责任抚养外甥和外甥女,承担家中最繁重的劳动,因而倍受家人敬重。而父亲在女方家中是客人,每晚被酒肉款待。这便是摩梭人奇特婚姻形态下的奇特的家庭结构。

 荡舟湖上,湖幽水清,有林木掩映,小岛隐隐。摩梭人的村寨依山傍水,分布在曲折多湾的湖畔。

 进了村,摩梭姑娘们身穿鲜艳的衣裙和头饰、插花,美艳动人。摩梭小伙毡帽长靴,身佩腰刀,雄健威武。他们敬酒献茶、载歌载舞,讲述'’阿夏故事。

 阿夏是摩梭语 "亲密的情侣“ 的意思。摩梭的男女青年完全自由恋爱,一旦确立婚姻关系,双方都称对方为阿夏。
  
 傍晚的湖畔,一声不染的静寂,幽蓝的湖面被斜阳涂上一抹余晖。迷人的湖,犹如蓝宝石浮光闪烁。这是泸沽湖一天中最美的时刻,也是男阿夏们最匆忙的时刻。

 乘着夕阳,在岸边的小道,寨间的阡陌,随处可见匆匆行路的走婚男子,赶着到女阿夏的家去过夜,第二天一早又赶回自己的家。年复一年,天天如此。男阿夏风雨无阻地走着,女阿夏热切地在花楼等着,双方只在夜里共度良宵,白天各自在自已母亲家生活劳作。这便是摩梭人的”走婚“现象。

 走婚,造就了由母系血缘亲情维系的大家庭,少者十几人,多者几十人,所有的事全由老祖母作主和安排。

 摩梭女子年满13岁举行 “穿裙礼” 进入成年,就可结交阿夏。每天晚上,情窦初开的她,就在花楼盼望,等待她心仪的阿夏。

 似乎是闪婚的速度,只要双方有意,男阿夏就在花楼过夜了,从此婚姻告成。

 也许,难免会有撞车的窘况,男阿夏就要先看一下花楼门槛前放的鞋。如是一双,便大胆进去;如是两双鞋,则表明名花有主,可就不能冒然进去了。

 婚恋虽自由,分手也容易。无须任何手续,完全没有约束,但却遵循着传统的道德法则:不准在同一母系中建立阿夏关系,不准在没有分手的情况下再结交新的阿夏。
 
 这样的婚姻形式,看似随便,却又专一。

 在摩梭人的婚姻观念中,没有贞节操守,没有从一而终,不受族权、民约、夫权、家规的限制,更无金钱、门第等功利的诱惑,是真正意义上的以感情作为基础。

 这样的爱情,是否更真诚,更圣洁;这样的婚恋,也许更浪漫,更人性。有专家就此认定,摩梭人的走婚,是特定社会环境中符合人性理想的婚姻形式,甚至可以是末来婚姻家庭的模式选择。

 摩梭人遵循的走婚,千百年来任其自由的行为和完全的自我约束,靠的是摩梭人的诚实和善良,才使这种形式的婚姻具有永恒的生命。

 暮色沉醉,凉风拂岸。泸沽湖更静了,摩梭村家家户户的灯亮了,花楼门前的鞋成双成对。而我若有所思,在这片罕有的让人迷惑的净地,似乎要茅塞顿开,想读懂这里的一切,去领悟爱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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