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易经》“十翼”中,有两篇文章提到了六十四卦的顺序,其中一篇是《序卦传》,另一篇是《杂卦传》。一称“序”,一称“杂”,二者的区别,开卷可见。 一、《杂卦传》的“杂”首先体现在整体卦序上。 《易经》《序卦传》都将六十四卦分为上经、下经两部分,上经以乾、坤为始,以坎、离为终,下经以以咸(《序卦传》中并未明确提出咸卦,只是以“夫妻之道”来代表咸卦)、恒为始,以既济、未济为终,这可以看作是通行的卦序。 二、《杂卦传》的“杂”体现在打乱了上下经的分界。 例如通行卦序中,乾、坤之后依次为屯、蒙、需、讼、师,但在《杂卦传》中,乾、坤之后紧接着的是比、师、临、观、屯、蒙,不仅顺序不同,且需、讼两卦被划分到第二部分。此外原本属于上经的泰、否两卦也被安置在第二部分,而原本属于下经的升、萃、震、艮等卦则被安放在第一部分。这样一来彻底打乱了原先上下经的分界与顺序,完全打破了《序卦传》建立的卦与卦之间相互串联、环环相扣的关系。 通行卦序将六十四卦分为上下经两部分,这两部分之间并没有直接联系,各自以天地为一切变化发展的起点。例如《序卦传》第一部分以“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为起点,第二部分以“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为起点,然后各自从自然、人文两个角度进行阐发,将上下经各卦联系起来。在上下经内部各卦按照因果关系紧密联系在一起,缺失其中任意一卦,就会割断这种联系,将原先的一串卦变成两串卦。 四、《杂卦传》在每对卦的先后顺序上也与通行卦序有别。 《序卦转》的卦序在上下经各部分,其逻辑关系大致呈现“因——果——因——果”的循环链条式,从其行文来看,可以视为“因——果”的小循环。例如“蒙者,蒙也,物之稚也。蒙者蒙也,物之稚也。物稚不可不养也,故受之以《需》”,在随处可见的“A必B,故受之以B”的句式中,A与B的位置是不能随便调换的,只能说由蒙卦引出需卦,而不能说由需卦引出蒙卦。因其有特定的内部联系,一旦位置颠倒就无法推导出下一卦(需卦之后为讼卦),无法嵌入到卦序链条中。 现在通行的《易经》多为经传合订本,其中既有《易经》六十四卦,又有《序卦传》,又有《杂卦传》,之所以采取这种次序,或者是为了便于学习者在整体把握的基础上,通过卦与卦的对比加深理解。但从人的认识过程而言,应该是先找出两个或几个卦的区别或者联系,然后再将一组卦与另一组卦联系起来,最终将上下经各自串联起来,形成条理的卦序,这或许更符合认知规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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