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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逸象」

 清逸悠然 2021-05-15

本来想把林忠军教授和其他一些论文中看对干宝易学研究的贴出来,干宝是一个重要的易学家,继承汉易的象数,但那格式太乱,需要先整理,看到有三篇小知识文还不错,摘录下来做个记号。

这篇文章对尚秉和的象数评说,比较同感,学梅花易数的都知道象的重要性,因为直接可以用象占,而谈象古代有虞翻,郑玄等人,最丰富的要属于清末的尚秉和了,但是尚秉和对象的解释很多感觉自由心证,比较牵强附会的多。

以下正文

「逸象」指的是散逸失传的八卦卦象,具体而言,则是专指《说卦传》中未提到但是在诸如《周易》经文或者是《左传》等各类古籍记载当中可以找到的一些卦象。

「逸象」一语从何开始难以查考,但最早可能出自唐朝李鼎祚《周易集解》的自序:「集虞翻荀爽三十余家,刊辅嗣之野文,补康成之逸象。」

再谈以八卦卦象来解经或用于占筮的这个传统。

卦象与经文之间的关联,从《左传》和《国语》所存的一些卦例就可看出,古代筮史在注解易经或以《周易》解卦,全都是以八卦卦象为灵感的。以象解经也成为汉易当中解经的一股主流,即使后来王弼所开出的所谓「义理派」,在解经时仍然不敢否定《周易》经文与象之间的关系,对于卦象仍然多有采用,只不过多数「点到为止」,未有深究。

《周易集解》逸象最丰

在《周易》的十翼当中,《说卦传》保存了许多古代的八卦卦象,而《系辞传》、《彖传》与《象传》也可见许多以八卦卦象在注解《周易》经文的体例。只不过《说卦》所录的卦象实在相当有限,证诸《周易》经文经常有「象到用时方恨少」之憾。

至汉易中以卦象来注解经文者更是不胜枚举,但所存典籍却相当稀少,这当中保存最多者当属唐朝李鼎祚的《周易集解》。收录了汉魏以后三十几家的注解,当中更保存了很多《说卦传》中所没有的八卦卦象,这也是李鼎祚自序中所说的「补康成之逸象」,康成指的是郑康成,即郑玄。《周易集解》中可找到的汉代逸象可说是目前为止最早与最完备的典籍之一,清朝很多易学家收录与整理逸象,究其根源多数都可在《集解》中找到。

朱熹《本义》正式收录荀《九家易》逸象

比李鼎祚更早的唐初陆德明《经典释文》中也有收录逸象,但不若《周易集解》充实完整,所收录的主要为荀爽《九家易》为主(按:《九家易》说法有二,一说认为这本书是荀爽所编。另一说认为当作《荀九家易》,荀爽只是九家中的一家。)朱熹在《周易本义》的《说卦传》注解里,首次采用《经典释文》中九家的逸象来增补《说卦传》的卦象。依朱熹为《说卦传》的分章,最后一章为第十一章,谈的是八卦的杂占类象,在第十一章的乾卦后引荀爽《九家易》说:「荀《九家》此下有为龙,为直,为衣,为言」,坤卦又说「荀《九家》此下有为牝,为迷,为方,为囊,为裳,为黄,为帛,为浆。」

惠栋《易汉学》整理逸象相当完整

清代惠栋着有《易汉学》一书,整理收录了汉代易学家的一些解经文字,但也只整理出孟喜、虞翻、京房、郑玄,以及荀爽五家的易学。当中荀爽和虞翻两家里,都特别详列逸象。《虞氏逸象》中惠栋说:

荀《九家》逸象五十有一,载见陆氏《释文》,朱子采入《本义》。虞仲翔传其家,五世孟氏之学。八卦取象,十倍于九家。

事实上,虞翻之所以会留下如此多的逸象,主要是《周易集解》的贡献,汉易中的逸象恐怕要更多,只是多数已失传。荀爽《九家易》如果能够完整传世,一定会有更多的逸象。

保有一些古象,但流于琐碎,缺乏理则

然而,「逸象」的存在正反应了汉代象数易的一些问题。王弼〈明象〉一文如此评论汉易:

义苟在健,何必马乎?类苟在顺,何必牛乎?爻苟合顺,何必坤乃为牛?义苟应健,何必干乃为马?而或者定马于干,案文责卦,有马无干,则伪说滋漫,难可纪矣。互体不足,遂及卦变;变又不足,推致五行。一失其原,巧愈弥甚。从复或值,而义无所取。盖存象忘意之由也。

「互体不足,遂及卦变。变又不足,推致五行」的批评不尽然正确,例如互体之象与卦变之法,都可证诸经文,甚至卦变的方法学其实是源自《彖传》。至于言、象、意之间的差别,何者为本何者为末,那也只能代表王弼的个人见解,后人不尽然要全盘接受。

但王弼也的确说出了汉易的一些致命问题。为了以象解经,过于偏执于卦象与经文之间的关联,而忘了更重要的义理上的问题,不断地在卦象上反覆作文章,过于追求花俏的「技术」,从互体到卦变…,各式卦象的变化都用尽了,还是找不到卦象与经文的关联,最后连完全不属于《周易》的五行生克也全用上了。反观,王弼所开出的所谓的义理易,以其简易而具逻辑的特色修正了汉易的繁琐与蔓衍不经的蔽病,而终能大行于世。

一般易学家都将汉易的没落与象数的失传归因于王弼义理易的掘起,以及王弼的扫除象数。这完全是倒果为因的论调,象数易的没落完全是自身的问题,与义理易的扫除象数无关。

《周易》与象数的关系是无庸置疑的,象与数绝对是研究《周易》的两大核心议题。但汉代象数易不但过于繁琐而缺乏理则,义理论述相当贫乏,又多搀杂阴阳灾异与天人感应等迷信思想,最终与《周易》渐行渐远,只能在一些江湖小道上盛行,发展为算命方术,最后在正统经学上退居末学乃是必然。然而,正如朱震所说,汉易去古不远,仍保有许多《周易》象数之源。因此,在《周易》的追本溯源工作上,汉易绝对占有重要地位,只可惜,所留资料与文献实在相当稀少。

因此荀爽与虞翻逸象对于八卦卦象的研究,同样具有这样的意义。这当中或许保留着和《说卦传》中同样古老的卦象,以及卦象的变化法则。除了上下二体的取象之外,汉易中使用到的互体、卦变,或者诸如升降等,其实都是源自于《彖传》的传统。然而,汉儒为了满足以象解经的愿景,字字句句都要找到卦象根源之下,也逐渐发展出原始《周易》中不具备的卦象,后世象数派易学家更是未能记取汉易的教训而在走回头路。

例如,在卦象的法则方面,汉易中演生出伏象、覆象,还有半象等原始《周易》中所没有的卦象。这些卦象至宋明之后又历经了更严重的质变,例如虞翻讲的半象受到严重误解而有错误的诠释,以「二爻卦」作为三爻卦的半象。而覆体在东汉末还只在初萌阶段,易学家所言甚少,甚至还有些含混,但后来在朱震、来知德等易学家的推波助澜下竟成主流的卦象铨释方式,现在也成为学术界对《易经》卦象的诠释标准。互体从原本的八卦取象,竟然变成了以二、三、四、五爻演生出六画卦,然后又错解《系辞传》「中爻」之说而把「中爻」当作互体。

尚秉和以《易林》为逸象宝库,闹剧一场

 在八卦取象的发展上,则有「逸象」的追寻,希望为八卦取得更多可象征的象来注解易经经文。特别是清末民初知名易学家尚秉和,在八卦卦象的探索上,把与《周易》无甚关联的《焦氏易林》视为古代卦象的大宝库,从这四千多条的占辞当中以切碎的每个单字来求索卦象,并自言让西汉以前的《周易》义理彰显于世。

但观其方法学实在大有问题。尚秉和一厢情愿地坚信《焦氏易林》一字一句都是以和《周易》同样的八卦取象来创作。这若只是当作假设,当然是值得尝试的,但依此假设而探索得到的卦象是否禁得起验证呢?若是,那么此假设就可成立。但他以此所建立的卦象系统,除了许多自相矛盾之外更是完全禁不起《焦氏易林》的验证,更别说是《周易》了。

以干为南,坤为北的取象为例。尚秉和在《焦氏易诂》中指出,《焦氏易林》用的多数是先天八卦方位,以干为南,坤为北…。甚至还进一步找出干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的先天八卦数,然后以此证明,先天八卦在汉代还有使用,其传承必然相当古老。

事实上透过各种研究可以确定,先天八卦就是宋朝邵雍辗转得自陈抟而行于世的,若对阴阳思想的发展有所研究就会发现,《周易》的年代不可能会出现先天八卦这种东西,因为里面充满了不属于那个年代的思想内容与符号,更别说是伏羲了。

尚秉和除了在自己的注解中自相矛盾而另外使用干为西北之外,所引例证更是薄弱。总和《焦氏易林》,「南」字出现大约达到二百次左右,当中极少数为「西南」、「东南」,因此「南」这个方位大略出现一百九十多次,绝大多数都无法直接从卦象中得到乾象,但尚秉和只找着几条有乾象就煞有其事地断言干为南。更可笑的是,其《焦氏易林注》的注解中最常用的其实是「震为南」,其次还有「离为南」,最后才是「干为南」,另外偶尔还可见「艮为南山」。但另一方面又很常见到「震为东」、「震为东北」、「离为东」等注文,甚至还有「艮为东」。《易林》「北」字单独出现大约有一百五十次,总观全书「北」的方位同样也难与坤卦卦象取得显著之关联。同样的,在尚秉和的注解中,一下子坤为北,一下子又变成坎为北,一下子坎又变为西,然后又有个兑为西,坤又是西南。诸如此类的取象矛盾与混乱,其著作中俯拾皆是,不胜枚举。

这边还要注意的是,在这些取象当中,尚秉和除了值日卦(或本卦)与之卦的卦象都用到之外,还会用到互卦、伏卦(阴阳相反的八卦,如干伏坤,震伏巽),大象(例如中孚卦为大离,小过为大坎)。而在方位之外的取象还会用到覆卦(如震覆为艮,巽覆为兑)。这是什么意思?以尚秉和所取得的震象为例,在取得震象的总体卦象里,可能也可随兴取得乾象、坤象、巽象、坎象、离象、艮象、兑象,就是八卦卦象全都可以轻松找到,八卦毫无差别,所以讲什么干为南坤为北的其实也没什么意思,因为反正不用管他实际得到的是什么八卦,要有什么卦就有什么卦。

其实这个问题在汉易中就已显露,但在汉易的取象还没如此夸张而荒谬,例如,在尚秉和的《焦氏易林注》中竟然震、离、干、艮都是南,然后震、离、艮又都可为东,这种荒谬的取象法基本上在汉易里是相当少见的。汉易中或有取象不统一的情事,但多数是因为不同易学家有不同取象的习惯。以「言」象为例,郑玄以兑为言,历代易学家多数采用此说,但《九家易》以干为言,虞翻以震为言,另外在《左传》里昭公五年庄叔筮问穆子的出生,得明夷之谦,卜楚丘解卦是以艮为言。这些取象上的差异,可视为不同易学家之间的不同见解,但在尚秉和的《焦氏易林注》当中却全都用上了,干、震、兑、艮四个卦都可取言之象。

虽然逸象有以上的问题,但是汉魏之间荀爽与虞翻所存留的一些逸象的研究价值,绝对值得当作《说卦传》的辅翼。但汉易的逸象驳杂程度并不亚于《说卦传》,繁琐琐碎程度更不在话下。这些逸象在注解《周易》时值不得值得取用,和《说卦》的取象同样都要经过严格的筛选,不当全盘接受。而且,汉易可能还夹杂了原始《周易》中所没有的一些卦象的取象法则,这也是在研究汉代逸象时更应当注意的。

至于尚秉和把《焦氏易林》当逸象大宝库而大幅扩增并修改汉易传统的许多取象,只能用一场闹剧来形容了。本文取自易學網。子曰:小人不恥不仁,不畏不義,不見利不勸。不威不懲,小懲而大誡,此小人之福也。

易曰「履校滅趾,无咎」,此之謂也。善不積不足以成名,惡不積不足以滅身。小人以小善為无益而弗為也,以小惡為无傷而弗去也。

原文链接

https://www./book/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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