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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弥留之际》| 黄昱宁工作室解读

 wsgmail 2021-05-15

关于作者

福克纳是美国20世纪最重要的小说家之一,曾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写过19部长篇,120多部短篇。他的代表作《喧哗与骚动》和《我弥留之际》等小说,都是发生在同一个虚构的地方“约克纳帕塔法”,开创了一种在小说里虚构空间的写法,对莫言、苏童等中国作家影响很大。

关于本书

《我弥留之际》讲的是约克纳帕塔法这个地方一户姓本德仑的家庭的故事,主要情节非常简单:本德仑家的女主人艾迪去世了。她的遗愿是希望死后能和娘家人葬在一起。为了实现她的遗愿,本德仑一家展开了一段充满磨难的送葬之旅。小说大部分的篇幅就是描写他们旅途中发生的故事。福克纳在这段故事里写尽写些阴暗的现实、丑陋的人性、绝望的命运。

核心内容

1.作者的写作意图是什么?

2.《我弥留之际》的主要故事情节是什么?

3.这部小说的寓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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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你好,欢迎每天听本书,今天为你解读的是美国作家福克纳的名著《我弥留之际》。

假如我们把20世纪的美国作家像梁山好汉一样排个座次,不管怎么排,福克纳都不会掉出前三名。福克纳的小说,对他之后的很多作家来说,都是教科书级别的作品。在当代中国的文学圈里,福克纳的影响也很大。诺奖得主莫言在许多场合都表达过,他的作品深受福克纳的启发。

比如说,福克纳在他的小说里虚构了一个地理空间,叫“约克纳帕塔法”。受他启发,我国很多当代作家都喜欢在自己的小说里虚构这么一个空间,比如莫言的“高密乡”、苏童的“枫杨树”。这样的虚构空间,在当代流行文化里,叫做“某某宇宙”,我们最熟悉的就是“漫威宇宙”了。漫画和电影这么做,主要是为了让故事更可信。小说作家这么做目的就更复杂了。他们一是为了深度挖掘自己的个体经验,二是为了对某个地方做全景式的呈现。更重要的是,小说把这两个目的一结合,就能用一个虚构地方刻画出人类普遍的生存境遇。这也正是福克纳苦心经营“约克纳帕塔法”的意义所在。

福克纳一生著述颇丰,写过19部长篇,120多部短篇。其中15部长篇和绝大多数短篇的故事都发生在“约克纳帕塔法”。在这么一个庞大的作品序列里,有6部作品尤为重要,被称为“约克纳帕塔法”的“心脏”,其中就包括福克纳的代表作《喧哗与骚动》和我们今天要讲的《我弥留之际》。

关于福克纳的生平,你可以听听每天听本书解读过的福克纳传记《成为福克纳》。这里就不再赘述,我们还是赶紧看看这部《我弥留之际》到底写了什么。这部小说讲的是约克纳帕塔法这个地方一户姓本德仑的家庭的故事。小说的主要情节非常简单:本德仑家的女主人艾迪去世了。她的遗愿是希望死后能和娘家人葬在一起。为了实现她的遗愿,本德仑一家展开了一段充满磨难的送葬之旅。小说大部分的篇幅就是描写他们旅途中发生的故事。正是这么一部看似平平无奇的作品,福克纳本人和无数评论家却都非常重视它,它到底特别在哪里呢?

接下来的解读,我会分三部分跟你分享《我弥留之际》的故事。首先,我们来看看整个故事的开始,以及作者的写作意图。第二部分,我们来讲讲故事的主要情节。第三部分,我们来分析一下小说的寓意。

第一部分

我们先来认识一下小说的主要人物,本德仑一家。本德仑家一共有7口人,女主人是刚刚过世的艾迪,男主人叫安斯,他们有4个儿子和1个女儿。这几个孩子,平日里的脾性和表现各不相同。

长子卡什,用我们的话说,就是个老实人。他忠厚质朴,素来沉默隐忍,喜欢做木匠。母亲病重后,卡什就一刻不停地为她打造寿材。这是他表达对母亲情感的独特方式。

次子达尔,看起来很像个愤青。在外人眼里,他既叛逆又疯狂,经常说一些让人难以理解的话,但实际上,他是一个内省的理性主义者,用冷眼旁观的态度看待着周遭的一切,包括母亲的病情。

三子朱厄尔,是个外冷内热的小孩,他痴迷马匹,性格高傲暴躁,情感热烈却不外露。他很爱母亲,又不善于表达,只好用愤怒掩饰伤心。

女儿杜威·德尔,就像是一个美国南方版的包法利夫人。她情窦初开,向往美好的爱情和城市生活,不满足于现状。她未婚先孕,不知道怎么办,自顾不暇的她根本没心思顾及母亲和兄弟的感受。

幼子瓦曼达是一个智力稍有缺陷的儿童,天真懵懂,死亡还没有进入他的认知范畴。

最后,是本德仑家的男主人安斯。有人说,他是福克纳笔下最令人厌恶的人物。从青年时代起,安斯就借口出汗会使自己生病,不事劳作,还常常做出一副委屈巴巴的可怜样,博取人们的同情和帮助。这些实际上这都是他偷奸耍滑的手段。总而言之,他擅长使用各种“软性”手段达成自己的目的,丝毫不在意旁人感受。在偷懒和占便宜这方面可以说是“意志坚定”、冷酷无情。如果生在乱世,说不定光凭借这一点就能成就一番事业。

福克纳写安斯偷奸耍滑,还有另一层用意,在新教传统中,勤奋工作是极受推崇的品质,是新教徒侍奉上帝的方式,代表对上帝信仰的虔诚。有了这个背景,安斯偷懒就不仅是性格缺点,而且是道德层面的“恶”。除了懒以外,安斯还十分虚伪、贪婪,直到妻子病得没治了,他才象征性地请了医生来看。就在妻子病逝前两天,他还为了3块钱报酬,把次子达尔和三子朱厄尔派出去赶车送货,让他们错过了母亲的临终时刻。

女主人艾迪死前有一个愿望,就是希望自己死后遗体能和娘家人葬在一起,她的娘家在几十公里以外的另一个小镇上。这个要求,有违当地风俗,按惯例,妻子死后应该埋在丈夫家的家族墓地。再加上时值7月,大雨随时可能从天而降,送葬的过程注定有很多麻烦和危险。

艾迪的遗愿,看似有违常理、不近人情,却不是她一时兴起的想法。早在次子达尔刚出生时,艾迪就提出了这个要求。她已经看清了丈夫的冷漠、自私与虚伪,对婚姻和人生彻底失望,她不想死后还被困在这里。

有人可能要说了,既然这样,艾迪为什么不离婚呢?要知道,即便是现在,离婚对很多女性来说,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更何况一百多年前的美国南方地区。浓重的宗教氛围对离婚这事儿很不友好。而且,艾迪一没财产,二没工作,这婚岂是想离就能离的。所以,艾迪能做的只有生前忍受,在自己死后和丈夫划清界限。

没想到,艾迪死后,安斯居然决定履行妻子遗愿。这也引来了不少邻里的劝告和非议。安斯这么做,是因为他爱妻子,尊重妻子的遗愿吗?当然不是,他只是为了表现自己对妻子的爱和尊重,从而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另外,他还想去镇上装一副假牙,之前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实现,现在终于可以借给妻子落葬的名义成行,何乐不为?

总之,女主人艾迪想要安葬在家乡的愿望,让性格迥异的这一家人,重新聚到了一起。

这个开头,其实是小说作家惯用的一种套路:以死亡为开端,描写周围人的众生相。托尔斯泰的名作《伊凡·伊里奇之死》就是这类作品的标杆。小说从伊凡这个人的死亡开始写起,折射出整个时代的图景,波澜壮阔、气势磅礴。《我弥留之际》虽然用了同样的套路,但是,福克纳要写的不是个体命运和时代的关系,而是深入挖掘生命本身的意义。

这一点尤其重要。过去,许多评论者把《我弥留之际》理解为对小说所对应的现实世界,也就是美国南方贫苦白人农民命运的刻画,这样的解读其实不够准确。很明显,福克纳的写法跟托尔斯泰很不一样。托尔斯泰用的是典型环境下典型人物的现实主义手法,但是,福克纳笔下的本德仑一家虽然披着“美国南方农民”的外衣,却更像是神话中走出来的人物。换句话说,福克纳笔下的人物更加抽象,更具象征意义。在托尔斯泰的伊凡·伊里奇身上,我们一眼望去就看到了俄国的历史兴衰,然而在《我弥留之际》的人物身上,我们窥见的却是自己的生存处境。

这两种写法,很难说孰优孰劣,各自代表了西方小说中“现实主义”和“现代主义”两种风格的典型,体现了从19世纪到20世纪,西方世界社会形态、美学原则和哲学思想的演变。但是,我们在进入小说《我弥留之际》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不能用现实主义的方式,把人物看作特定历史时期的特定的人来理解。

第二部分

接下来第二部分,我们来讲讲这趟送葬的旅程。

艾迪去世当晚,大雨如期而至。大雨不仅推迟了二儿子达尔和三儿子朱厄尔的归期,也让河水暴涨。在一片慌乱中,长子卡什匆忙打完了棺木,在邻居的帮助下安置好了母亲的遗体,不能流汗的父亲,自然是站在边上旁观。之后,艾迪的遗体又在家里停放了三天,等着达尔和朱厄尔把车赶回来。

第三天傍晚,本德仑一家终于启程。一行人驾着骡子拉的板车,车上放着艾迪的棺木,浩浩荡荡地驶向镇上。三子朱厄尔一个人骑着马跟在后面,和其他人格格不入。本德仑家的孩子脾气性格各不相同,但朱厄尔跟其他人的差别尤其大,因为他不是安斯所生。当年,艾迪生下达尔以之后,就对安斯彻底死心,两人的婚姻名存实亡。之后,艾迪和当地牧师发生了一段婚外情。可惜,这位牧师没有勇气正视自己的情感,更不敢挑战世俗的伦理道德,最后抛弃了艾迪。这让艾迪陷入了更深层的绝望。

听到这里,熟悉美国文学的人可能会联想到霍桑的名著《红字》。艾迪的故事,简直就是《红字》的翻版。《红字》同样讲了一个已婚平民女性和牧师结合的故事,故事里的恋情也同样不被承认。《红字》在当时的美国,可以说是家喻户晓。这样看,福克纳其实是有意用了《红字》的设定,让读者更容易理解艾迪的孤独和绝望。这样,读者也就更加理解,她为什么死后一定要葬回娘家。

就在艾迪去世之前,牧师下定决心向世人坦白这段感情,可终究还是慢了一步。朱厄尔就是艾迪和牧师生的孩子。朱厄尔(Jewel)在英语中是“宝石”“珠宝”的意思。很显然,在所有孩子中,艾迪最偏爱朱厄尔。

除了艾迪以外,只有二子达尔知道朱厄尔不是安斯所生。所以他反复问朱厄尔:“你爹是谁?”可以想象,达尔这么问他,朱厄尔一定很生气。不合时宜,正是达尔的一个特点。达尔是小说中最敏锐的观察者,有着先知般洞察人心的能力。一般来说,这样的人都很痛苦。古希腊先哲苏格拉底不就说过,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是快乐的猪,另一种是痛苦的人,两者的区别就在于是否愿意运用理性。这样的划分虽然粗暴,却不是完全没有道理。达尔对现实有清醒的认识,可他又无力改变自身的处境,所以不得不跟现实妥协。这让他无比痛苦。比如,他明明知道父亲坚持把母亲送回娘家落葬,真正的动机是装假牙,他却只能跟着照办。

我们接着说本德仑一家的送葬之行。这一路可谓磨难重重,大雨让水面上涨,一家人沿着河岸绕了一圈以后发现,上游下游的几座桥要么被淹,要么被冲毁,想要顺利过桥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时,摆在他们面前的只有两个选择,一是打道回府,二是冒险从河床较浅的地方涉水渡河。理性的做法当然是第一种,可安斯却打着履行妻子遗愿的名义,偏要冒险渡河。渡河就罢了,他自己身为父亲,又不肯冒险,把赶车的任务交给了三个成年的儿子,自己带着女儿和幼子先上了岸。赶来帮忙的邻居看着这情形,也忍不住腹诽:这个做父亲的实在不像样。

意外还是发生了,就在板车快要上岸之际,一根浮木顺流而下,结结实实地撞在车身上。这下不仅车翻了,拉车的骡子被水流冲走,就连棺木也差点没保住。危急时刻,朱厄尔挺身而出,从水流中抓回了棺木,独自扛回了岸上。不过,卡什的运气就没那么好了,他被翻倒的大车压断了一条腿。对此,父亲安斯的反应是:幸好断的是之前断过的那条腿。医生当然是不会请的,安斯想当然地弄了些水泥来固定卡什的伤腿。接下来的旅途中,卡什就挺着被水泥包裹的伤腿,躺在母亲的棺木上,画面既残忍,又滑稽。等他们一行到了镇上时,卡什不仅伤腿发炎,还要忍受把连在皮肉上的水泥撕下来的痛楚,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骡子被冲走,怎么继续往前走呢?当务之急,是要再找两头拉车的骡子。周围有好心人主动出借自己的牲口给他们暂用,但安斯却嘟嘟哝哝了一句“不愿欠别人情分”就挡了回去。这个说法显然只是个借口,安斯心里早就打好了小算盘。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安斯最后和牲口行老板达成协议,用朱厄尔的马换两头骡子。听到这个消息,朱厄尔一言不发,骑上马就飞奔而去。众人都以为爱马成狂的朱厄尔会一去不返。可晚些时候,牲口行伙计却牵来了两头骡子。朱厄尔自己把马送去了牲口行。

由于自己私生子的身份,朱厄尔的内心一直饱受煎熬,性格也越来越偏激。一方面,他对家人的所作所为充满不屑。另一方面,他又忠诚、勇敢,对家人充满感情。母亲棺木落水是他奋力救出的,大哥心爱的木匠工具,也是他不顾危险一件件从河里捞起来的。只有跟马在一起时,他才能忘掉现实的烦恼,获得短暂的安宁和平静。现在,出于对母亲的爱,他只好牺牲了自己的马,也就等于牺牲了自己内心的安宁和平静。

卡什断腿,朱厄尔失去了他的马,本德仑一家为了给艾迪落葬,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可事情还没完,就在达到小镇的前一晚,他们寄宿的谷仓着了火,危急关头,又是朱厄尔奋不顾身冲进火里抬出了母亲的棺木,不然的话,艾迪的葬礼恐怕就要提前完成了。众人不知道的是,这火其实是达尔放的。他这么做也有他的道理。打一开始,达尔就不认同把母亲送回镇上安葬的计划,而且一路上意外频发,连日耽搁,棺木泡水,再加上7月的高温,种种因素加在一起,艾迪的尸体早已腐烂,散发出浓烈的气味,让人避之唯恐不及。食腐的兀鹫天天在头上盘旋,而且数量越来越多。为了早点终结这趟看似虔诚,实则残忍滑稽的旅途,达尔放了把火,想要做个了断,可惜没能如愿。旁人都没有识破卡尔的意图,只有懵懂的痴儿瓦曼达看到了放火的一幕,他告诉了姐姐杜威·德尔。请注意,这里为小说最后的结局埋了伏笔。

终于,在出发后的第10天,一行人来到了艾迪出生的小镇。在落葬之前,还有一个插曲不得不提。他们没有带挖土用的铁锹,按照几个儿子的意思,到镇上的五金行买一把就是,可安斯却偏要问人借一把。达尔毫不留情地指出,安斯是不肯为了母亲花钱。然而,无论动机多么遭人非议,安斯却总是有办法让人按照他的意愿行事,所以铁锹终究还是没买。

不管怎样,此行的目的还是达成了,艾迪顺利地落了葬,只是代价未免太大。可要说结局最惨的,还是达尔,就在安葬完母亲的第二天,他被警察抓去了精神病院。原来是妹妹杜威·德尔告的密,她把达尔放火烧谷仓的事告诉了父亲和谷仓主人。安斯为了逃避赔偿,就宣称达尔疯了,于是就有了警察抓捕达尔这一幕。在这过程中,朱厄尔也站在警察一边,帮着他们制服了自己的哥哥。

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对达尔呢?仔细想想,也不难理解。达尔曾追问朱厄尔“你爹是谁?”,指责杜威·德尔盼着母亲去世,好跟着去镇上买打胎药,戳穿父亲不买铁锹,是舍不得花钱。没有人喜欢听真话,达尔聪明得让人讨厌,也让人害怕。

不过,这趟旅程,也不是所有人都一无所获,安斯此行就收获满满。他不仅装了假牙——用的是杜威·德尔用来买打胎药的钱——还找了个新老婆。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借他铁锹的主人。也就是说,妻子的尸骨未寒,安斯就已经在借铁锹的时候跟人勾搭上了。最后,安斯领着新的本德仑太太出场,一副小人得志,趾高气扬的样子。他把新太太引荐给孩子们,一家人就此打道回府,而小说也至此画上了句号。

第三部分

故事就讲到这里。有人说福克纳尽写些阴暗的现实、丑陋的人性、绝望的命运,听完这个故事,你应该会认同这个说法。卡什一条腿断了两次,势必不能再像正常人一样生活;朱厄尔失去了心爱的马,更失去了内心的庇护所,很可能被愤怒吞噬;杜威·德尔打胎不成,她以后的日子恐怕要比自己的母亲更无助;还有达尔和瓦曼达,一个是疯子式的先知,一个是“白痴”式的先知,都是为世俗不容之人,最终的归宿恐怕也只能是精神病院。

说到底,他们都是些无辜的人,就算有缺点,那也是所有普通人都可能有的、无伤大雅的缺点,可他们却要承受没来由的磨难,承受不幸、冷漠和非议。相反,安斯这个残酷、狡猾、贪婪的人却能予取予求,活得如鱼得水,这不禁不让人感慨,这个世界怎么了?

按照19世纪现实主义小说作家的做法,往往会把矛头指向社会的不公、资本家的贪婪、政府的不作为等体制性因素。正直的普通人没有收获应有的回报,偷懒的恶人却有美好的结局,这一定是社会出了问题,所以描写这种现象,就必然是对社会现实的控诉。遵循这种思路,很多人认为《我弥留之际》旨在揭露美国南方贫苦白人农民的悲惨现状。

前面也提到,这种解读过于简单了。《我弥留之际》有更宏大的野心,福克纳用寓言的方式,把整个故事升华成对全体人类命运的观照。

很多评论者都注意到,《我弥留之际》在结构上对应了古希腊史诗《奥德赛》。十年特洛伊之战后,希腊的英雄奥德修斯克服种种磨难,终于回到家中,赶走了入侵者,和妻儿团聚。这趟回乡之旅,他走了整整十年。在《我弥留之际》里,本德仑一家的送葬之旅,恰好是用了十天。他们在路上遭遇乡人的劝告、水灾、火灾等,也像极了奥德修斯回乡时遇到的阻碍。

在古希腊史诗中,奥德修斯并不以勇武著称,相反,他一直以“智将”的形象示人,大破特洛伊的木马计就出自他之手。回乡途中,他也是靠着各种计谋从危险中脱身。智力是中性的事物,站在希腊人的立场,奥德修斯是足智多谋的英雄,可在特洛伊人看来,他就是诡计多端的滑头。奥德修斯能以正面的英雄形象示人,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史诗作者站在希腊这一边。

奥德修斯可能并不比普通人更勇敢、更高尚,他只是更理性、更精明,擅长估计形势,计算得失。他回乡后乔装潜入家中试探妻子是否忠贞,从这件事就可以看出来,他性格中有自私冷酷的一面。这么一比,本德仑一家的男主人安斯,是不是一个活脱脱的现代版奥德修斯?他不也是凭着计谋达成了自己换骡子、补牙、娶新太太等各种目的。他看起来更自私、更冷酷,只是因为我们一开始就站在和他相对的立场。如此看来,福克纳写这部小说,就不是在控诉所谓人类的堕落那么简单。他是想说:人类的秉性根本没有变化,自私、冷酷、残忍、虚荣,始终是人性中阴暗而顽固的存在,千百年未变。

这种理解,也更符合福克纳对于人性的负面看法。但是,福克纳并不是因此绝望。在诺贝尔获奖演说中,他多次提到一个词:“承受”(Endure),他认为人类理所应当要承受人性的弱点,同时不要过分寄希望于依靠理性和计算度过难关,而是要关注情感,关于人与人之间内心的联系。本德仑一家的悲惨命运,不正源于安斯的计算,和家人之间情感的隔阂,以及内心的疏离吗?这正是福克纳借助《我弥留之际》这则现代寓言,试图向读者传递的关于人类历史、关于工业文明、关于人性的终极启示。

结语

好了,《我弥留之际》就讲到这里。和传统小说相比,福克纳更注重挖掘人物的心理深度,刻画他们的生存状态的刻画,而不是描写时代风气、历史思潮、道德规范。《我弥留之际》不是一部控诉社会现状,表现美国南方穷苦白人命运的现实主义作品,福克纳通过戏仿史诗的结构,把小说中的故事变成了一则现代人生存状态的寓言。他揭示了自古以来人性中的阴暗面,质疑了理性与计算泛滥对人性造成的伤害,强调了情感与心灵的内在联系对人类生存的重要性。尽管他对人性的看法并不乐观,认为人生在世必然要承受人性自身弱点造成的磨难,但也并不绝望,相信艺术与文学能给人以启示。

撰稿:黄昱宁工作室
转述:杰克糖
脑图:摩西脑图工作室

 划重点

1. 和传统小说相比,福克纳更注重挖掘人物的心理深度,刻画他们的生存状态的刻画,而不是描写时代风气、历史思潮、道德规范。 2. 福克纳要写的不是个体命运和时代的关系,而是深入挖掘生命本身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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