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园业主委员会成员 履职承诺书 本人 ,经业委会/业主推荐,参与京师园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选举,特做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国家及物业管理行业法律、法规,遵守《京师园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公共制度。 2、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做表率。做到不欠费、不私搭乱建、不侵占公共区域及严格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策。 3、不以权谋私。不利用业主委员会身份谋取个人利益,私下收受贿赂;接受物业或其相关企业回扣和变相的好处费;不介绍亲友承包本小区服务和专项维修项目,本人及其亲属不得在京师大物业任职、兼职。 4、严守工作纪律,未经业委会会议讨论通过,绝不代表业主委员会对外发布信息或采取其它非经业委会授权的行为。 5、公正廉洁。热心公益事业,做全体业主的整体利益的代言人。全力维护广大业主的最大利益,决不损害小区业主的共同利益。 6、履职尽责。认真履行自身工作职责,不推诿责任,不弄虚作假。 7、团结互助。业委会成员之间真诚协作,不拉帮结派,不搞暗箱操作。 8、按时参加工作会议,遵守会议时间,履行委员职责,负责任的发表自己意见和建议,并执行会议决议。 9、在任期内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条款之一的,本人承诺辞去业委会成员职务,停止在业委会的一切工作。 承诺人: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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