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临赵体《洛神赋》 在早期《辞海》、《辞源》中,对于书法的定义是:“书写汉字的法则。”而后来又改成了:“书写汉字的艺术。”早期的定义简而明,后来的定义则模糊。中国古代原本是没有“艺术”一词的。古人说的“六艺”中的书,指的书写的技术,而不是艺术。 书法主要是解决写好汉字的问题,古人建立了很多法则,总结了书法发展的经验;比如“永字八法”、欧阳询有三十六法、李淳有大字结构八十四法、黄自元有间架结构九十二法等等,通过学习这些法则就能把汉字写好。 而艺术一词是舶来语,现代所有的经典艺术门类都有一个重要的特征,这就是重复!比如电影在拍摄的过程中,因为导演不满意演员的表演就要NG。交响乐和话剧在排练的过程中可以重演。文学作品在创作的时候要一再推敲。绘画作品在绘制过程中也可以不断改动等等。但书法老师在教授书法的过程中会一再强调写字过程中不能改动,这是因为高级的书法一定率真的。如果一改动或重复描摹就有了伪态,就失去了率真,就一定是下品。 我国的三大文化成就排名是这样的;第一诗歌,第二书法,第三绘画。比如《诗经》、《楚辞》都是中华文化的经典,学习古典文学的一定要通读的。而书法是文字的载体,文字要靠书法才能流传,因此书法在文化的传承上有着特殊意义。至于绘画,是文人的“三余之余事。”古人称“冬者岁之余、夜者日之余、雨者月之余”,在这些时间里都是无事可做的,那么利用这些时间来写诗绘画,就称为“三余之余事。” 艺术是可以胡为的,如今有些新的艺术门类便是如此,比如行为艺术。而法则是不可逾越的东西,因而法则和艺术在精神上是完全相悖的。以文化的角度而审视书法,远比把书法归类在艺术要高级。那些看似把书法捧得很高的人,谈则必称“书法艺术”,其实是把书法说小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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