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税收之债理论视角下纳税人权利的保护

 颩紷中的刂殸 2021-05-20
襟 穗舔 横收之债理论视角下纳 人杈利的保护 口 王天奇 一 、 税收之债的属性及其构成 “传统的民法理论意义上 的债是指特定当事人之 间可 以 请求为一定给付 的民事法律关系 ,包括合 同之债 、侵权行 为之 债 、无 管理之 债和不当得利之债。”(!税 收之债是指国家或地 方政府得请求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 的法律关系。这一法律关 系中,双方主体是作为税收债权人 国家或地方政府 以及作为 税 收债务人的纳税人 .其内容是 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税 收请求 权以及罔民应国家或地方政府请求的税收给付义务。 (一)税收之债的属性。 在不同的视角下 ,税 收之债具有不 同的属性 : 一 方面 ,税收之债具有公法属性。不可否认 ,税 法在很多 方面吸收和借答了民法 的理念 和制度 .但作为其调整对 象的 税收法 律关系在根本 上并非平等 当事人之 间 的民事法律关 系,其隶属性 以及公权特征表 明它本质上仍属于公法的范畴。 税收的主要 职能在于分配收入 、配置 资源和保 障稳定 ,此 外 , 迁 承担起 了调节宏观经济的经济法职能 .具有鲜明的社会本 位理念 在制度设 计上 ,为保障税收的实现 .税 法赋予 了税收 债权人较多的 方 面强制性权 力,如税 收强制执行权 ,税基调 整权 以及在税收征管过程中所 享有 的一 系列管理权利等 。这 些 方 面的权利也超越 了私法 的平等范畴 .具有明显的公法 柑ilF。 另一方面 ,税收之债具有经济属性。税收是公共财政的重 要组成部分 ,是现代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 源。根据公共 财政 论 ,国家提供公共产品 ,而税收是这些公共产品的供 给成 本 ,住此过程 中,纳税人与政府 之间形成 的法律关系具有 鲜咀 的市场经济色彩:政府有依法取得税收的权利,纳税人有向政 晴 索取公共物品的权 利.同时政府 承担着 向社会提供公共物 品的义务 .而纳税人有依法纳税 的义务 。因此 .以此思路的必 然结 沦是 :固家 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 .纳税人对国家之问不应 是权力 的绝对服从关 系,而是平等的 。 (二)税收之债的构成 借 私法之债 中相关学者对法定之债 的构成要件的归纳 _卜j总结 ,税收之债应包括以下要件: 66 决策 &l"aI/,f ㈤ 2009年 第 5期 总 第 53期 1.税收主体。税收主体亦 即税收债务关系之当事人 .应包 括税收债权人和债务人。税 收是国家以取得满足公共需求 的 资金 目的,基于法律的规定,无偿的向私人课征的金钱给付。 税 收债权人是为国家 ,国家是所有税收利益的最终享有者 ,税 务机关不过是国家的代理人,是代行税收债权的主体。从抽象 的层面来看 ,所有的公民包括居民和非居民均可能成为纳税 人 。我国宪法即明定 :人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 。这仅 是从抽象 的阐明何为可能的税收债务人 。在具体 的税收债务关 系中.税 收债务人还需由各个税种法 明确予以规定 。 2.应税事实的发生或存续产生某项经济后果 。第一 ,发生 某项经济事实 ,产生某项经济后果 。税收应保证其侵夺公民财 产 的合理性与公平性。因此 ,即需考量潜在纳税人 的纳 税能 力 ,以实现量能课税 ,实现税负公平。而其衡量的基础 ,仪在于 某项经济事实的发生。第二 ,该经济事实具有可税性。所谓经 济事实具有可税性亦即该经济事实所产生之经济利益 与经济 后果经由税法评价,属于应纳税的范围。一项经济利益必须具 备收益性并排除公益性才是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