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黄xx,男,汉族,1969年xx月xx日生,住重庆市酉阳县xxx。身份证号码:5135241969xxxx0511。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重庆市xx公司企业账簿明细。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黄xx与李xx继承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由于要查清遗产数额,现在需要重庆市xx公司企业账簿明细,但重庆市xx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8条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出调查取证申请,请贵院依法予以调查。 此致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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