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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律师养成记(二十):如何查询对方名下的房产、车辆、存款、股票、支付宝、微信钱包、公司股权等财产信息?(银行存款篇)

 伯言伯言伯言 2023-06-15 发布于湖北

·前言

、银行账户信息查询

(一)能够证明对方存款的证据

(二)查询银行账户信息操作指引

(三)获得银行账户信息后,该怎么看?

、房产信息查询

、股票账户信息查询

四、车辆信息查询

五、支付宝信息查询

六、微信钱包信息查询

七、公司股权信息查询

         

前言

诉讼调查取证一般三种式:一是当事人自行调查搜集;二是委托律师调查搜集;三是申请法院调查搜集。三者分别能够调查的范围大致如下:

图片

三种方式中,当事人(自然人和法人)能够自行调查取证的范围最小。法院能够调查取证的范围最大。

很多当事人就想,既然法院调查取证的范围最大,那何不都申请法院去调查取证呢?

其实,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并非法律规定的那样递交一份调查取证申请书那么简单,法院在当事人及律师没有穷尽所有调查手段,或认为需调查的材料法院和案件事实关系不大之时,法院基本不会前往调查。

另外法官手里长期是几百上千个案件,不一定会为你一个案件跑几个乃至几十个地方去调取证据。

所以,律师成为了调查取证的主力军。相对于当事人而言,法律赋予了律师更多调查取证的权利如调取房屋动迁协议及相关材料、房地产登记资料(内档)、公司工商登记资料(内档)、公民户籍资料、家庭暴力公安询问笔录、机动车辆登记信息等,这些都是当事人无法自行查阅的。

在众多需要调查取证的证据中,财产信息是非常重要的一类:在财产纠纷如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建工纠纷中,在人身纠纷如离婚纠纷、继承纠纷中,分割财产、财产的执行等都需要详细的财产信息。

那么,如何查询对方名下的房产、车辆、存款、股票、支付宝、微信钱包、公司股权等财产信息

一、银行账户信息查询

(一)能够证明对方存款的证据

在查询银行账户信息前,我们首先需要弄清楚能够证明对方银行存款的证据才能对应地去查询相应的银行账户信息。证明对方银行存款的证据常见形式有以下几种:

1银行流水原件

加盖公章的银行流水原件是最直接、真实、准确的能够证明对方存款的直接证据。

2网银交易明细

3资金转出/入凭证

4、记账本照片原件或其他沟通记录

与前三项直接证据相比,第四项证明力较弱。但第四项是当事人自行调查取证最易收集到的证据了。

注意:在取证的时候,记账本的照片应当清晰、完整;沟通记录,如微信聊天记录,对话录音等也注意收集方式,比如录音材料就必须保证录音的取证过程以及录音的内容合法。同样是偷偷录音,在他人私人住宅中安装窃听器肯定会被作为非法证据排除,而在公共场合,以合法手段录制,且没有涉及到第三人的隐私或者侵犯到第三人的合法利益,偷录的录音也是有效的。

很多离婚案件当事人说,陈律师呀,不要说银行流水了,我老公/老婆有几张银行卡我都不知道。前段时间热议的新闻不是还有女方离婚时才知丈夫年薪300万嘛。

枕边人尚且如此,更不要说了解民间借贷对方当事人、经济合同纠纷对方当事人的银行账户信息了。那应该怎么做呢?

(二)查询银行账户信息操作指引

1、前往中国人民银行调取当事人名下全部银行卡号

查询、保全银行账户,都需要提供对方户名、银行账号、开户行等相关信息。在当事人不知道对方银行卡号基本信息或只知道其中部分银行卡号基本信息的情况下,前往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查询当事人名下全部银行账号

注意:

1.当事人自身是无法自行前往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对方当事人名下全部银行账号的。只能是委托律师或者向法院申请调取。

中国人民银行在各地区的分支机构对于律师持调查令调取个人名下账户信息有不同要求,如杭州地区的中国人民银行明确不接受代理律师持法院调查令查询,需要两名法院工作人员前往查询,南京地区的中国人民银行接受代理律师前往查询且仅需要一名律师到场即可。鉴于各地人民银行要求不同,建议在涉及具体区域时可与当地人民银行提前确认。

2.由于银行账户种类众多,在调查令或者申请调查取证申请书中明确并要求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对被调查人所开设的活期存款账户、定期存款账户、定活两便存款账户以及一本通等存款账户一一查询;对于企业当事人,应查询其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

在银行同意律师调查取证的情况下,需由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再由持令律师前往中国人民银行调查取证。

律师调查令申请书

  当事人:姓名/名称XX,性别XX,民族XX,出生,住址XX,公民身份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联系电话XX。

  申请人:姓名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执业证号:XX。

  随行调查人:姓名XX,性别XX,民族XX,公民身份号码:XX,工作单位XX。

  配合调查单位

  配合调查单位/接受调查人/被调查人:XX。

  请求事项

  (原告/上诉人/申请执行人) XX与(被告/被上诉人/被执行人XX(姓名、名称)XX(案由)一案,案号XX,当事人及诉讼代理律师不能自行收集下列证据材料,特恳请贵院签发调查令,由申请人向配合调查单位调取下列证据材料:

 ……

  事实和理由

  本案目前处于XX阶段,因需要前往配合调查单位/接受调查人/被调查人处调取上述证据材料,以证明XX。为充分发挥律师依法调查收集证据的作用,提高审判执行效率,保障委托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XX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调查令,恳请贵院批准并签发。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律师事务所律师 XX年X月X日

  附件

  1.申请人执业证复印件一份

  2.随行调查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律师事务所所函

如果中国人民银行只接受法院前往调查,则需要当事人自行或委托律师向法院递交调查取证申请书:

调查取证申请书(存款)

申请人:姓名/名称XX,性别XX,民族XX,出生,住址XX,公民身份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联系电话XX。

申请人:姓名/名称XX,性别XX,民族XX,出生,住址XX,公民身份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联系电话XX。

    申请事由:院依法前往中国人民银行对被申请人XX名下的全部银行号进行调查。

    具体查询内容:

1.开户行

2.银行账号

3.账号状态

    事实与理由:

...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2、前往开户行查询账户余额、交易明细、对手账户信息

通过前述操作,在知道对方当事人有几张银行卡的情况下,如只是保全对方账户,提供上述信息即可。如是离婚纠纷等需要知道存款信息,是否转移财产等,则需要去相应的开户行一个一个银行进一步查询账户余额、交易明细、对手账户信息等。

去开户行查询信息同样不接受当事人自行前往查询,也需要提前确认是否可由律师持令前往。

按照《商业银行法》第三十条规定:“对单位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大行此前均接受律师持法院调查令查询,查询结果不会当场给到律师,而是由银行直接反馈至法院。大部分商业银行接受律师调查令查询,但如浦发、广发明确不接受律师持法院调查令查询,需要法官本人前往。

注意:

1.银行查询需要法院调查令载明的两名律师(或者协助调查人)同时到场,且严格按照调查令载明的银行账户、调取期间反馈信息,查询范围可包括账户余额、交易明细、对手账户信息。

2.储蓄卡账户查询一般不要求到具体开户行,可就近至银行网点查询,调查令抬头通常写总行即可;但此前亦碰到过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明确要求调查令具体至省分行。需要提前和银行沟通确认。

当然查询银行账户信息还有一些自查的方法,比如在以往同债务人交易票据中查找债务人银行账号。包括债务人提供的支票、本票、汇票等票据及合同、收据、公司宣传材料、名片等,都可能发现其银行账号;向与债务人有业务关系或经济往来的其他人查询。包括供水、供电公司等,供货商,及为其发布广告的广告公司等,通常与债务人用支票等票据结算相关费用和款项,故此可以发现其银行账号。

获得银行账户信息后,该怎么看?

1.除余额以外,要重点关注大额取款或转账记录

请注意,如果对方已经采取了转移财产的手段,那么余额并不是我们真正想要查询的内容,前期的大额取款或转出记录才是我们应该重点关注的离婚案件可以要求分割转移的财产,而且是对方少分/不分财产的法定理由。

其他案件则可以进行执行回转等追回当事人转移的财产。

2.查询对方是否购买银行理财、基金、期货以及证券等金融资产

银行理财、基金、期货以及证券等金融资产具有更强的隐蔽性,但通过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可以发现它们的蛛丝马迹。现在个别银行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计算出基金净值等数据,可以使我们简单明了的看出金融资产的价值。如果银行水单显示对方的资金进进出出买了多笔金融产品,可能难以准确计算出该金融资产的价值,此时我们可能还需要申请调查令向基金管理人等主体申请调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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