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律师在执业初期,难免碰到缺少客户、缺乏案源的窘境,但应踏实苦干地从提高自身专业能力、积累办案经验、结交诚信客户等方面入手步步为营,切不可违法违规。孙律师的忠告如下:
1.于律师个人而言。律师私自接案有三方面的危害:其一,缺失执业操守,违法法规;其二,无法获得律师事务所开具的所函、介绍信等手续以正常开展代理工作;其三,在当事人眼中,该律师在品德上不值得尊重。
2.从律所管理角度而言。其一,律师事务所招聘律师时首看律师的道德品行,以本所为例,本律所拒绝接纳违规和缺乏诚信的律师。其二,私自接案是对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的践踏,相信绝大多数的律师事务所对此均抱持零容忍的态度。
3.从律师行业主管部门的角度而言。重庆地区的律师协会、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非常重视律师行业的阳光执业,对律师私自接案的行为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给予警告、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
所以,劝告年轻律师珍视自己的羽翼,律师如果连抵制糖衣炮弹诱惑的能力都没有的话,何以期待自己能够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