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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临海市区直属公办初中、古城街道各公办小学招生实施办法

 zjshzq 2021-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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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临海市区直属公办初中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临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2021〕20号)要求,制定2021年市区直属公办初中招生实施办法。

一、招生学校及计划数

台州初级中学430人、临海中学450人、回浦实验中学590人、临海五中450人。

二、学区划分

2021年户籍少年学区划分不变,详见附1、2。

三、招生批次与招生办法

按批次、按类别先后招收适龄少年入学;如上一批次、上一类别招生结束后,某个学校有空余学位,则再进行下一批次、下一类别的招生。第一批次先于第二批次,第一类别先于第二类别,依次类推。同一批次同一类别以时间先后为序。

1.第一批次:户籍生

第一类别(户籍满一年且有住房的)。适龄少年户籍在本学区且在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迁入,监护人在本学区有住房(以登记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为依据,下同)的。

适龄少年及其父母具有本学区户籍的村民子女。

第二类别(户籍满一年但无住房的)。适龄少年户籍在本学区且在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迁入,学区内无住房但常住在本学区。

统筹安排对象

经审定的下列四类对象,由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入学:(1)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子女;(2)按学校征地、拆迁协议规定需要照顾入学的对象;(3)本校正式在编的教职工子女;(4)国家、省、地(市)和市有关政策规定确需统筹安排入学的对象。

第三类别(户籍未满一年的)。适龄少年户籍在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6月15日间迁入的。若学区学校学位不足,按户籍迁入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未被录取的,由市教育局在上述4所公办初中统筹安排。

2.第二批次:有房无户

第一类别(父母有房满三年的)。适龄少年父母在相应学区有住房且在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

第二类别(父母有房未满三年的)。适龄少年父母在相应学区有住房但不动产权属证书在2018年9月1日至2021年6月15日间取得的。

第三类别(祖辈有房满三年的)。临海户籍的适龄少年,其父母在临海市域范围内无住房,但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相应学区有住房且在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

第四类别(祖辈有房未满三年的)。临海户籍的适龄少年,其父母在临海市域范围内无住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相应学区有住房但不动产权属证书在2018年9月1日至2021年6月15日间取得的。

3.第三批次:摇号录取

第二批次录取完毕后,学额仍有空余的,则招收第三批次。

1.报名对象:具有临海户籍在古城各小学和大洋小学就读的非古城、大洋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2.招生办法:若报名总数少于各校招生总数,实行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就读学校;若报名总数大于各校招生总数,先电脑随机派位摇出可就读学生,再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就读学校,其余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凡是参加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其学籍将自动注册到被录取学校,学生不得再另行选择到其他学校就读。

四、报名和录取

6月12日前,各学校根据本实施办法张贴招生通告,将入学资格、需上传的材料、咨询电话等向社会公布。

1.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详见《2021年台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指南》(附件7)。

先登录 “入学服务平台”,选择“临海市公办初中入学”报名,按照各栏目提示准确填写或选择,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结束后,市教育局组织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对审核有疑问的,及时告知家长,线下更正;审核不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告知家长。

2.报名及录取时间

(1)6月16日6:00---6月20日22:00。

报名对象为“招生批次”中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的适龄少年。

(2)7月3日6:00---22:00。

报名对象为报读民办学校但未被录取的“招生批次”中第一批次、第二批次适龄少年。

录取时间:7月6日。

(3)7月10日6:00----22:00。

报名对象为未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招生批次”中第三批次适龄少年。

特别提示:本批次报名办法先登录 “入学服务平台”,选择“临海市区直属公办初中摇号入学”报名。

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7月15日。

五、随迁子女入学

1.非本市户籍,在上述四所学校学区范围内工作居住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对象,6月16日6:00-6月20日22:00,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中“临海市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初中)”进行网上报名。7月9日,古城街道、回浦实验中学学区小升初积分对象,分别到市教育局、回浦实验中学现场申请,先按积分高低排序,其次按持有《居住证》年限排序,再按营业执照或社保缴纳年限排序,落实到相应的学校。

六、工作要求

1. 适龄少年的户籍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户口本为依据。适龄少年户籍与父母户籍不一致的,需提供出生证等有效证件。

2.住房以登记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为依据,用途为住宅,须为夫妻共有或夫(妻)单独所有。

(1)2018年5月2日后购买的适龄少年及其监护人享有的住房面积须在40平方米及以上;如产权人为二人或以上(非夫妻)共有的,只受理住房所占份额在51%及以上的一户,且该户实际拥有40平方米及以上的住房面积。

(2)初中3年就学周期内,如发生不动产权属证书转移,原产权人已享受该住房入学的,则新产权人不再享受。

(3)大柏叶万邦国际北区房产因客观原因造成不动产权证未按时办理,其实际交房结算之日视作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需上传不动产权证、交房结算清单、购房付款正式发票、网签购房合同等。

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市区直属公办初中学区划分方案

2.市区直属公办初中学区划分示意图

3.市区直属公办初中招生咨询电话

附件1

市区直属公办初中学区划分方案

1.台州初级中学学区

西线:南起兴善门北上沿赤城路至赤城路与广文路的交叉口,左转沿广文路至梅园。东线:南起灵江大桥北上沿大桥路至大桥路与巾山路的交叉口(国贸大饭店处),东转至巾山中路与广场路的交叉口,北转至广场路与崇和路的交叉口,东转至崇和路与鹿城路的交叉口,北转鹿城路至晒网巷直至靖江北路与晒网巷交叉口。南含灵江村、巾山村。北含松一村、松二村、许墅村、大岭山村、七里村。

2.临海中学学区

赤城路以西,广文路以南。南起兴善门北上沿赤城路至赤城路与广文路的交叉口,西转沿广文路至梅园。含望江小区、梅浦村、利弄村、龙潭岙村、合利村、两桥村、古楼村、市特产场。

3.临海五中学区

西线:南起灵江大桥北上沿大桥路至大桥路与巾山路的交叉口(国贸大饭店处),东转至巾山中路与广场路的交叉口,北转至广场路与崇和路的交叉口,东转至崇和路与鹿城路的交叉口,北转鹿城路至晒网巷直至靖江北路与晒网巷交叉口。

东线:南起巾山东路与临海大道交叉口(自来水公司处),西转至巾山东路与立发路交叉口,北转沿立发路至立发路与东方大道交叉口。南含两水村、伏龙村。

4.回浦实验中学学区

西线:南起巾山东路与临海大道交叉口(自来水公司处),西转至巾山东路与立发路交叉口,北转沿立发路至立发路与东方大道交叉口。西线以东且为古城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原城东开发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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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市区直属公办初中招生咨询电话

台州初级中学: 0576--89367326

临海中学: 0576--85114462

临海五中: 0576—89112242

回浦实验中学: 0576—85380900

临海市教育局

2021年5月28日

2021年临海市古城街道各公办小学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临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2021〕20号)要求,制定2021年古城街道各公办小学招生实施办法。

一、招生学校及计划数

哲商小学260人、临海小学570人、巾山小学80人、古城小学200人、临师附小170人、回浦实验小学260人、鹿城小学200人。

二、学区划分

2021年户籍儿童学区划分不变,详见附1、2。

三、招生批次与招生办法

按批次、按类别先后招收适龄少年入学;如上一批次、上一类别招生结束后,某个学校有空余学位,则再进行下一批次、下一类别的招生。第一批次先于第二批次,第一类别先于第二类别,依次类推。同一批次同一类别以时间先后为序。

1.第一批次:户籍生

第一类别(户籍满一年且有住房的)。适龄儿童户籍在本学区且在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迁入,监护人在本学区有住房(以登记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为依据,下同)的。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具有本学区户籍的村民子女。

第二类别(户籍满一年但无住房的)。适龄少年户籍在本学区且在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迁入,学区内无住房但常住在本学区。

统筹安排对象

经审定的下列四类对象,由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入学:(1)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子女;(2)按学校征地、拆迁协议规定需要照顾入学的对象;(3)本校正式在编的教职工子女;(4)国家、省、地(市)和市有关政策规定确需统筹安排入学的对象。

第三类别(户籍未满一年的)。适龄少年户籍在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6月15日间迁入的。若学区学校学位不足,按户籍迁入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2.第二批次:有房无户

第一类别(父母有房满三年的)。适龄儿童父母在相应学区有住房且在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

第二类别(父母有房未满三年的)。适龄儿童父母在相应学区有住房但不动产权属证书在2018年9月1日至2021年6月15日间取得的。

第三类别(祖辈有房满三年的)。临海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在临海市域范围内无住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相应学区有住房且在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

第四类别(祖辈有房未满三年的)。临海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在临海市域范围内无住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相应学区有住房但不动产权属证书在2018年9月1日至2021年6月15日间取得的。

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一类别未被录取的,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古城街道中心校线上统筹安置平台,选择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进行报名,同样按批次、按类别先后实施招生。如二次报名仍未录取的,则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3.第三批次

具有临海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为古城街道范围内具有临海户籍的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或其父母为古城街道范围内具有临海户籍的企业单位职工,其子女须在古城街道辖区幼儿园连续就读3年及以上的,需提供其子女幼儿园连续就读证明,其父母三年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工作单位的有效证明、劳动合同协议及工资清册。

每位适龄儿童只能报一所学校。按照适龄儿童父母社保缴费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招生。未录取的,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4.第四批次

具有临海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具有临海户籍且在古城街道区域内经商、务工三年以上人员,其子女须在古城街道辖区幼儿园连续就读3年及以上的,需提供其子女幼儿园连续就读证明,其父母的社保缴费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劳动合同协议、工资清册等有效材料。

每位适龄儿童只能报一所学校。先按社保缴费时间先后招生;如有空余学位,再按工商营业执照持有时间先后招生;还有空余学位再按劳动合同及工资清册的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招生。未录取的,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四、报名和录取

6月12日前,各学校根据本实施办法张贴招生通告,把入学资格、需上传的材料、咨询电话等向社会公布。

1.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详见《2021年台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指南》(附件7)。

先登录 “入学服务平台”,选择 “临海市公办小学入学”报名,按照各栏目提示准确填写或选择,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结束后,市教育局及学校组织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对审核有疑问的,及时告知家长,线下更正;审核不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告知家长。

2.报名时间

(1) 6月16日6:00---6月20日22:00。

报名对象为 “招生批次”中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的适龄儿童。

特别提示:请第二批次的第二类别、第三类别、第四类别对象,关注相关学校的学位和招生情况,慎重选择。

(2) 7月3日6:00至22:00。

报名对象为报读民办学校但未被录取的“招生批次”中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的适龄儿童。

特别提示:请家长务必关注相关学校招生进展情况,慎重选择。

(3) 7月10日6:00至22:00。

报名对象为未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招生批次”中第三、第四批次的适龄儿童。

请家长务必关注相关学校招生进展情况,慎重选择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3.录取时间:

7月5日学区学校公布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一类别预录取名单。

7月6日,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一类别未被预录取的对象,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古城街道中心校线上统筹安置平台,重新选择学校报名。古城街道中心校公布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一类别统筹安置预录取名单。

7月7日,学区学校公布第二批次第二、三、四类别预录取名单。

7月12日, 学区学校公布第三批次、第四批次预录取名单。

五、随迁子女入学

非本市户籍,在古城街道范围内工作居住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对象,6月16日6:00-6月20日22:00,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中“临海市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小学)”进行网上报名。7月9日,到古城街道中心校( 地址:泉井洋路6号,即回浦实验小学校内)现场申请,先按积分高低排序,其次按持有《居住证》年限排序,再按营业执照或社保缴纳年限排序,落实到相应的学校。

六、工作要求

1.适龄儿童户籍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户口本为依据。2021年小学新生入学对象为6周岁(即2014年9月1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各小学不得招收未满6周岁(即201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儿童。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不一致的,需提供出生证等有效证件。

2.住房以登记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为依据,用途为住宅,须为夫妻共有或夫(妻)单独所有。

(1)2018年5月2日后购买的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享有的住房面积须在40平方米及以上;如产权人为二人或以上(非夫妻)共有的,只受理住房所占份额在51%及以上的一户,且该户实际拥有40平方米及以上的住房面积。

(2)小学6年就学周期内,如发生住房产权转移,原产权人已享受该住房入学的,则新产权人不再享受。

(3)大柏叶万邦国际北区房产因客观原因造成不动产权证未按时办理,其实际交房结算之日视作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需上传不动产权证、交房结算清单、购房付款正式发票、网签购房合同等。

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古城街道各公办小学户籍儿童学区划分方案

2.古城街道各小学学区划分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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