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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西安公办学校、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公布!

 Lisky6428 2018-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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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公办民办学校,怎么报名入学呢?今天小编详细给大家讲讲西安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政策!

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一)坚持按学区划分范围招生

区县教育局将于5月22日12:00统一在区县政府网站上公布辖区学区划分范围。

(二)新生入学工作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规定登记入学;凡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返回其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

1.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坚持“按照学区、学校登记、区县审查、派位到生、全部入学、公示公告”的规定实施。

(1)本区县户籍新生入学

小学:凡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依据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登记入学。

初中:持户口簿、《学生学籍档案》和《毕业生登记表》登记入学;未在户籍所在学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如申请升入户籍所在学区初中,持户口簿、《毕业生登记表》和小学毕业相关资料,由区县教育局统一受理、审核,根据学区划分并结合区域内初中学校容纳学生情况统筹安排就学。

(2)非本区县户籍新生入学

凡符合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居住地区县教育局指定地点办理入学事宜。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审核”制度,由各区县教育局协调派位,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入尽入。

(1)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我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到主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四证”到区县教育局指定单位登记,由区县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和沣东新城、国际港务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3)“四证”具体内容。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西安市居住证或在我市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其中,非我市户籍务工人员提供西安市居住证及相关材料;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社区办理的我市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4)随迁子女入学的办理时间、地点、程序和办法由各区县教育局确定。公办学校资源不足的,区县教育局可统筹安排进入接受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




特殊群体如何入学


1、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入学,由居住地区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2、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由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局和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3、廉租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由居住地区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由居住地区县教育局按政策分类统筹安排。

4、新落户人口子女与原户籍人口子女享受同等待遇,参照《西安市2018年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就学实施办法》执行。

5、西安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按照《西安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实施办法》执行。

6、西咸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仍按属地管理原则,由西安和咸阳两市分别负责原行政区域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非中国国籍学生,需在我市就读义务教育学校,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外籍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办理。

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和教育部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要求,由区县教育局指导民办小学做好自主招生工作;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安排另文印发。

西安市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西安市义务教育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一览表

家长们的疑问及解答

(以下内容参考2017年)


答:肯定能上!

大家一定要坚信一点,国家义务教育政策是要保证每个孩子有学上,而且必须上。不因为户籍问题就不能入学。而回户籍所在地上学只是原则上首选回原籍上学,以保证义务教育入学的正常秩序。

所以,上学,不管有没有西安户籍都肯定能上的,这一点大家不用担心。


即,西安市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界定。别以为只要是外地来西安工作的就是,在政策里,对此有详细的界定。

2017年西安市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规定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

①非我市户籍并在我市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即,外省外市户籍);

周至县蓝田县、户县户籍到主城区务工的人员


注意:长安、临潼、高陵户籍的务工人员不算外来务工人员。

不要问为什么不算,政策就这样规定的。


准备四证!

四证是什么?(上述内容中有明确说明,家长们务必仔细看!)小编着重说明以下几点问题:

1.关于户籍证明:

有人问,户籍证明不就是户口本吗?对!查了下资料,户口本是法定户籍证明。但是有些人是没有户口本的,比如集体户、户口本丢失尚未补办等。一般情况下,大家拿着户口本、身份证即可。

【政策依据】:

2017年未央区对“户籍证明”的说明是: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原籍户籍证明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有人问:孩子户口只跟爸爸一个户,或只跟妈妈一个户可以吗?

答:可以!

往年入学需提供的资料显示,户籍证明只需要:随迁子女和父母都在一起的户口薄,或,随迁子女随父或母一方的户口薄,两者都可以。

2.关于居住证明:

大政策上只说让提供居住证明材料,那居住证明材料到底都有啥?

根据往年的情况,居住证明材料包含以下这些:

①西安市以外户籍的,提供居住证。

②蓝田、周至、户县户籍的,分租房户和购房户两种情况。

租房的提供:父母双方或其他监护人身份证、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明、社区(村委会或物业)的居住证明。

注:大部分行政区会要求租房合同需要是连续签订半年以上的有效租房合同。更具体需看当年各行政区具体政策,比如你是新城区的就要看当年新城区的政策。

【政策依据】:

2017年,未央区对租房材料的说明是:租房户提供随迁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于2017年6月30日前签订的连续半年以上在我区居住的有效租房合同;购房户需提供父母一方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购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社区或物业的居住证明。

3.关于务工证明:

有人问:必须是父母双方吗?只有一方的务工证明可以吗?

答:可以!

相关资料显示:务工证明需要父母双方或至少一方和用工单位签订的六个月以上务工合同或个体营业执照。


关于“六个月以上的务工合同”,也是需要看行政区当年的具体政策的。

另外,有家长会问这样的问题,比如:我和爱人都在雁塔区务工,但我们全家住在未央区,可以依照外来务工政策在未央区上学吗?

答:不行。父母必须至少有一方,是在本区(报名的小学所属的行政区)务工的。

【政策依据】:

2017年,灞桥区对“务工证明”的说明是: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灞桥区,或一方在灞桥区且另一方必须在西安市有合法的劳动务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4.关于流出证明:

关于流出证明,很多人不知道到底是找谁盖章。政策上说的是“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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