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明初开国功臣的非正常死亡,《明太祖实录》都用曲笔告诉我们了

 水己冰 2021-05-30

前言:《明太祖实录》是记录明太祖朱元璋及洪武朝历史的史籍,一共有三个版本。第一版修纂于建文元年(公元1399年),由礼部侍郎兼翰林学士董伦为总裁官,大致于燕王朱棣靖难成功前完成。由于其在修纂过程中恰逢靖难战争时间线相吻合,书中必然对以燕王朱棣为首的藩王大加指责,因此朱棣称帝后即将其废除。

第二版则修纂于洪武三十五年(即建文四年公元1402年)由翰林侍读解缙出任总裁官,曹国公李景隆、忠诚伯茹常出任监修。第二版《明太祖实录》只用了八个月就重修完毕,实际上只是在原书基础上,对犯禁忌讳之处删改增订而已。

永乐九年(公元1411年),当时朱棣根基已稳,其本人也对于粗糙简陋的第二版《明太祖实录》并不满意,因此下旨由内阁几位学士胡广、胡俨、黄准和杨荣出任总裁官, '黑衣宰相'姚广孝和户部尚书夏原吉出任监修。第三版《明太祖实录》历时七年,于永乐十六年(公元1418年)方才大功告成。

明初开国功臣的非正常死亡,《明太祖实录》都用曲笔告诉我们了

明太祖高皇帝实录

由于太祖朝后期朝局复杂,无论是李善长案还是蓝玉蓝,不但牵涉面极广,而且涉及到对于太祖朱元璋、懿文皇太子朱标乃至于建文帝朱允炆的评价。而各案之间千头万绪,无法采用非黑即白的方式秉笔直书。但出于史家的职业操守,又不能过于胡编乱造,因此永乐朝的史官们在其中使用了大量的曲笔供后世之人细品。

记录一个人的死亡是容易的,但是如何让人从简单的记录中看出史官隐藏在字面下的话,则需要我们仔细地去比较和揣摩。今天笔者就试着来解读一下字面下隐藏的含义。

一、大功大德,去世称'薨'

'薨'这个词,一般用来描述宗室和妃嫔去世。在整个《明太祖实录》中享受到这个待遇的大臣只有两个人:魏国公徐达和曹国公李景隆。

洪武十七年三月戊戌朔,曹国公李文忠薨。(《明太祖实录卷一百六十》)

洪武十八年二月己未,太傅、魏国公徐达薨。(《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七十一》)

对于李文忠的去世,朱元璋的反应是'上痛悼不已,辍朝三日,亲为文遣使致祭'。而徐达去世时朱元璋的反应是'上为震悼,罢朝,恤有加'。两者相比较,一个是哀痛,一个是震惊,明显李文忠的死让朱元璋更伤痛,毕竟是亲外甥。

在修纂第三版《明太祖实录》的时候,李文忠的儿子嗣封曹国公李景隆已经倒台。但鉴于其开国元勋和太祖皇帝亲外甥的双重身份,史官还是对其采取了客观公正的评价。

而徐达虽然号称明朝开国战功第一,但他能享受'薨'字记载,根本原因还在于他是当朝皇帝朱棣的老丈人。

明初开国功臣的非正常死亡,《明太祖实录》都用曲笔告诉我们了

南京瞻园:原魏国公府园林

二、自然死亡和非自然死亡,去世称'卒'的区别

一般大臣去世,都称为'卒'。但是在洪武朝中卫国公邓愈和宋国公冯胜去世虽然都称之为'卒',但所透露出来的信息却是截然不同。我们先来看一下史官是如何记录邓愈的去世。

洪武十年十一月癸未,卫国公邓愈卒。…讣闻,上哭之恸。诏辍朝三日,追封宁河王,谥武顺。柩至三山门,车驾自临奠,亲为视葬地。而旧茔之在凤台乡者狭隘弗称,乃改择城南西山之原。敕有司营建墓兆,仍命迁愈母张夫人及弟冔之丧同葬焉。凡丧事所须,皆官给之。(《明太祖实录卷一百十六》)

有读者可能会觉得朱元璋对于邓愈之死,貌似反应更甚于徐达之死,其实并不尽然。邓愈死于洪武十年,是第一个去世的开国公爵,而且年仅41岁,故而朱元璋痛惜不已。我们接着来看史官是如何记载冯胜的去世。

洪武二十八年二月丁卯,宋国公冯胜卒。(《明太祖实录卷二百三十六》)

在这条记录下面,《实录》还如实记载了冯胜的生平。但和邓愈相比,史官没有记录冯胜死后朱元璋的反应。同时按照冯胜宋国公的级别,按理死后应该追封王爵并赐谥号。这一切的一切全部缺失,说明冯胜之死有蹊跷。但是笔者可以肯定的是冯胜绝不是像《明史卷三·本纪第三》记载的那样'坐事诛'。后文会说到因罪诛杀就是诛杀,绝不会写'卒'。果然查冯胜本传《明史卷一百二十九·列传第十七》,里面是这样说的'蓝玉诛之月,召还京。逾二年,赐死,诸子皆不得嗣。'这说明冯胜虽死,但没有祸及子嗣,朱元璋还是为这位老兄弟留了面子。

还有更蹊跷的'卒',发生在颖国公傅友德和定远侯王弼身上。

洪武二十七年十一月乙丑,颍国公傅友德卒。十二月乙亥,定远侯王弼卒。(《明太祖实录卷二百三十五》)

这两人的死,《明史太祖本纪》中均称'坐事诛'。但查二人本传,发现都是赐自尽。'我大清'编的《明史》确实挺有意思的,'赐自尽'和'诛'还是有不小的区别吧,一个留了体面,一个当街伏法。但无论如何,同样是赐自尽,为何冯胜还能有生平简介,傅友德和王弼就只是一笔带过呢?据明末史学家张岱在其著作《石匮书》中有这样一段记载:

蓝玉诛,友德以功多内惧,定远侯王弼谓友德:'上春秋高,行且旦夕尽我辈,我辈当合纵连横。'太祖闻之,会冬宴,从者彻馔,彻且不尽一蔬。太祖责友德不敬,且曰:'召二子来!'友德出,卫士有传太祖语曰:'携其首至。'顷之,友德提二子首以入,太祖惊曰:'何遽尔忍人也?'友德出匕首袖中,曰:'不过欲吾父子头耳。'遂自刎。太祖怒,分徙其家属于辽东、云南地,而王弼亦自尽。

虽然这段记载中漏洞百出,比如傅友德之子傅忠为驸马,怎能轻易诛杀?且傅忠应居于公主府,傅友德从皇宫忠一去一回要多久?皇宫戒备森严,傅友德如何能够提着儿子首级并且身藏匕首大摇大摆入内?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傅友德和王弼之死绝对有不可告人的内幕,因此《明太祖实录》的修纂官既要为太祖隐恶,又不能违背节操,因此只能使用曲笔。一句简单的'颍国公傅友德卒',透露出了不少值得细品的隐藏信息。

  1. 用'卒'表示傅友德无罪。
  2. 不写傅友德生平,暗示其中另有隐情。

三、蓝党有罪即诛和胡党模糊处理的奥秘

洪武朝末期发生了两起大案,株连了大批的开国勋贵和中下级官员,那就是'蓝玉谋逆案'和'李善长党附胡惟庸案'。但是我们查阅《明太祖实录》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对于蓝党的诛杀,一般都直书无隐。但对于以李善长为首的胡党,记录却模糊残缺,这其中又有什么门道呢?

洪武二十六年二月乙酉,凉国公蓝玉谋反,伏诛。…当是时,鹤庆侯张翼,普定侯陈桓,景川侯曹震,舳舻侯朱寿,东莞伯何荣,都督黄辂,吏部尚书詹徽,侍郎傅友文及诸武臣尝为玉部将者,玉乃密遣亲信召之。晨夜会私第,谋收集士卒及诸家奴,伏甲为变,约束已定。为锦衣卫指挥蒋瓛所告,命群臣讯状具实,皆伏诛。(《明太祖实录卷二百二十五》)

此后在三月份会宁侯张温,四月份沈阳侯察罕坐蓝党伏诛,《实录》也并未隐瞒。笔者可以据此认为朱元璋杀蓝玉虽然有其他考虑因素,但蓝玉及其党羽也确实有罪,故而史官可以毫不避讳地秉笔直书其事。

  • 李善长案的蹊跷

洪武二十三年(公元1390年)5月6日,监察御史弹劾太师、韩国公李善长谋逆,被朱元璋压下。5月8日,监察御史再次弹劾李善长及其侄子李佑、李伸,并及于延安侯唐胜宗、吉安侯陆仲亨、平凉侯费聚、南雄侯赵庸等人。朱元璋再次压下对于李善长的弹劾,只是将唐胜宗等人下狱讯问。5月20日,李善长亲自入宫为李佑等人求情,这是63岁的朱元璋和77岁的李善长之间的最后一面。老朱在送老太师出宫时,突然在右顺门对群臣表示想宽恕李佑等人的想法,却被群臣以'臣等考其事反状甚明,敢以死奉法'为由顶回。朱元璋下旨将李佑及唐胜宗等人赐死,而绝望的李善长则在回家之后自尽。在'我大清'的《明史》之中,李善长是赐死,唐胜宗等人则为坐诛。

明初开国功臣的非正常死亡,《明太祖实录》都用曲笔告诉我们了

犹豫矛盾的明太祖朱元璋

李善长一案疑点众多,最初言官对李善长的弹劾都被朱元璋压了下来,后期他们改变策略炮轰李善长的家人,然后波及大批开国公侯。李善长一案前,朱元璋并没有杀过开国勋贵,他还一直想着能和这些人和平共处、一直到老。结合《实录》对涉案公侯的模糊处理,笔者有理由相信此案并非出于朱元璋本心。另外蹊跷的是,一向被认为仁慈的皇太子朱标,在这样一场掀起惊涛骇浪中的大案之中,竟然查不到一星半点的表态。他到底是支持朱元璋这样做?还是虽然心中反对,但不敢表露?抑或是这起大案就是太子及其党羽所炮制,目的就是铲除淮西开国老兄弟的势力?唐胜宗、陆仲亨、费聚乃至李善长等人都是朱元璋的心腹,而蓝玉等太子心腹则在此案中毫发无损,这不能不令人引起遐想。

明初开国功臣的非正常死亡,《明太祖实录》都用曲笔告诉我们了

朱标的明东陵遗址

既然如笔者猜测此案是太子党所为,永乐朝的史官有什么好忌讳的呢?趁机打压建文帝朱允炆不是更好么?话虽如此,但这样一来太祖朱元璋难免形象受损,成为被太子要挟的无能昏君。因此考虑再三,史官只能对此事做模糊处理。

结语:对于洪武朝的开国元勋们,他们的死亡原因各有不同。有的被大加赞扬,比如徐达、李文忠。有的死因成谜,比如傅友德、王弼。有的罪证确凿,比如蓝玉、张温。有的模糊残缺,比如唐胜宗、陆仲亨。但是史官们通过巧妙的曲笔,告诉我们很多事情不能只看表面,而发现隐藏的信息是才是历史爱好者最大的乐趣。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